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宠物饲料添加剂目录新增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如何办理进口宠物饲料添加剂AQSIQ准入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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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AQSIQ准入也称总局准入(原质检总局),目前所属部门为海关总署出入境管理部门。
自从总局动植物检验检疫 2026年3月1日,质检总局公布了新的准入名单,其中将饲料添加剂单独列出了目录,这也是我国首次对饲料添加剂实行了目录管理(允许进口饲料添加剂及添加剂预混料国家(地区)及产品名单),列入目录的产品可以继续出口到中国,并逐步完成准入,未列入目录的产品则需要首先进行准入后才可以出口到中国。
5月3日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部门更新了新的《允许进口饲料添加剂及添加剂预混料国家(地区)及产品名单》新增了近100个产品。其中包括
韩国3台湾5。马来2日本3新加坡1泰国1印度1荷兰5法国10比利时4德国9丹麦4瑞士1西班牙2奥地利2意大利7英国2斯洛文尼亚1希腊2匈牙利1瑞典1美国31个。巴西2

其中:泰国、斯洛文尼亚、希腊、匈牙利瑞典都是新增国家的饲料添加剂产品
所以首先我们需要查询名单确认您所选产品是否在准入名单中,如确认不在名单中,京元瑞环可以对产品进口评估,具体细节咨询京元赵晓娜,对于符合条件的,我们将为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增补到现有名单,可以合法出口到中国。
您好,根据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宠物食品分为三大类:
宠物配合饲料,是指为满足宠物不同生命阶段或者特定生理、病理状况下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单独使用即可满足宠物全面营养需要。此分类一般包括了宠物主粮,干粮等。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为满足宠物对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酶制剂等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的需要,由两种(类)或者两种(类)以上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产品可用于加工宠物配合饲料,也可用于宠物直接食用。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使用的载体或者稀释剂品种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此分类包括了宠物营养品,补充宠物营养的营养膏等。

其他宠物饲料,是指由几种饲料原料或者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用于实现奖励宠物、与宠物互动或者刺激宠物咀嚼、撕咬等目的。包括了:磨牙棒等宠物零食。
请参考。
进口宠物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登记证办理申请基本流程
进口宠物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登记证办理申请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递交申请及材料审查

申请递交:中国境内的代理机构需向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畜牧窗口递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材料审查:政务服务大厅畜牧窗口对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若申请材料齐全,则予以受理;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则需补充或修改后重新递交。二、技术审查与专家评审
技术审查:农业农村部畜牧业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评估其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要求。专家评审:若申请材料符合特定情形(如涉及新技术、新产品等),则需转交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将综合考虑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创新性等因素,提出评审意见。三、产品样品质量复核
样品提供: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供产品样品,供后续质量复核使用。质量复核:农业农村部指定的饲料质量检验机构将对提供的产品样品进行质量复核,检测其是否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四、审批方案制定与批件办理
审批方案制定:农业农村部畜牧业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审查意见和复核检测结果,制定审批方案。批件办理:审批方案按程序报签后,将办理相应的登记证批件。批件将明确产品的登记信息、使用范围、有效期等关键内容。以下是流程图(由于格式限制,图片将以链接形式展示,但请确保在环境中能正确预览):
在整个办理流程中,申请人需密切关注农业农村部的通知和要求,确保及时、准确地提供所需材料和样品,并配合完成相关审查、检测和评审工作。同时,申请人也需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是否违法?
宠物饲料中添加丁酸梭菌是否违法,取决于该成分是否纳入我国《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根据农业农村部2026年最新发布的目录,丁酸梭菌(Clostridium butyricum)已被列为允许使用的微生物添加剂,但仅限于特定动物种类(如猪、鸡、水产等)使用。
法律风险点
当前可能引发的争议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1.应用范围偏差:目录明确将丁酸梭菌限定在养殖动物饲料中使用,而宠物饲料未被列入适用范畴,添加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超范围使用添加剂;

2.菌种编号缺失:部分企业使用的菌株未通过农业农村部安全性评价并获得唯一菌株编号(如CBM 588),这种情况属于违法添加;
3.超量风险:根据NY/T 2131-2026《饲料添加剂丁酸梭菌》标准,饲料中活菌数需控制在5×10⁷~5×10⁹ CFU/g之间,超出此范围可能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处罚机制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执法部门将按照以下优先级处理:
初级处置:没收违法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

次级处罚:导致宠物出现群体性疾病时,除5-10倍货值罚款外,可能吊销生产许可证;
刑事追责:若引起重大宠物食品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企业合规建议:向省级畜牧兽医部门申请特定宠物饲料添加剂审批,提供菌种鉴定报告、毒理学试验数据及功效验证材料。值得注意的是,自2026年起,已有三家宠物食品企业因微生物添加剂使用不当被立案查处,平均处罚金额达47.6万元。
关于本次宠物饲料添加剂目录新增和如何办理进口宠物饲料添加剂AQSIQ准入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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