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宠物饲料第20号公告,以及饲料免税的范围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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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饲料生产销售的纳税人,生产销售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免征增值税。
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2.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3.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4.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
5.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6.原有的饲料生产企业及新办的饲料生产企业,应凭省级税务机关认可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省级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后,由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征增值税手续。
宠物饲料原料的卫生标准严格遵循国家和国际规范,核心包括微生物、重金属、添加剂等关键指标控制。
这些标准确保原料从采集到加工的全流程安全可靠。以我国现行规定为例,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宠物饲料卫生规定》(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0号)是核心依据,适用于所有商业化宠物饲料生产。

1.原料卫生标准的六大维度
①微生物指标: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致病菌严格禁止检出,霉菌总数需控制在≤1×10⁴ CFU/g(如玉米、小麦等谷物类原料)。
②重金属残留:铅≤5mg/kg、砷≤2mg/kg、镉≤0.5mg/kg,尤其对鱼类原料(如鱼粉)需重点关注水域污染风险。
③毒素限量:黄曲霉毒素B1在谷物中不得超过10μg/kg,呕吐毒素在玉米副产品中限值为5mg/kg。
④农药残留:如有机磷类农药(敌敌畏、乐果)残留总量需≤0.05mg/kg。

⑤添加剂合规性:防腐剂(如苯甲酸)、抗氧化剂(BHA/BHT)等必须符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的类别和用量。
⑥异物控制:原料中不得掺杂碎石、金属碎片等可能损伤宠物消化道的物质。
2.生产过程卫生控制要点
原料仓储需配备温湿度监控,避免霉变;生产线设备每日需进行酸碱交替清洗,细菌菌落总数需低于100CFU/cm²;成品包装前需抽样检测沙门氏菌,并保存至少18个月的追溯记录。
3.国际标准的横向对比

欧盟要求禽类原料须经高温灭菌(中心温度≥70℃持续2分钟);美国AAFCO规定鱼类原料的组胺含量需≤50ppm,以防止宠物过敏反应。国内部分出口企业还需满足HACCP认证的额外管控节点。
理解这些标准后,生产企业可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如SGS、华测检测)对原料进行合规筛查,消费者则可通过产品包装上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在农业农村部官网查询备案信息。
好了,关于宠物饲料第20号公告和饲料免税的范围有哪些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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