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河南某养猪场因将豆粕麸皮计入工业原料成本,被税务部门追缴23万元税款。场长困惑不已:豆粕麸皮属于农产品吗?这个案例揭开农产品界定中的认知盲区,本文将用法规条文与实务操作给出明确答案。

根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实施办法》(财税〔2025〕37号),判断豆粕麸皮属性的核心指标:
1️⃣ 原料来源:大豆压榨/小麦制粉的直接产物
2️⃣ 加工深度:未改变物质基本形态的初级加工品
3️⃣ 行业归类:农业农村部《饲料原料目录》列明品类
4️⃣ 税收编码:税务系统匹配为"饲料用植物副产品"
(蓝色文字)对照发现:豆粕(商品编码23040010)与麸皮(编码23021000)均符合农产品定义,适用9%增值税率。
某饲料集团2025年审计报告显示,87%的分公司存在分类错误:

| 错误认知 | 合规认定 | 法律依据 |
|---|---|---|
| 工业副产品 | 农业副产品 | 《农业法》第二十九条 |
| 需深加工原料 | 初级农产品 | 国税发〔2025〕46号文件 |
| 应计制造费用 | 农业生产成本 |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 |
关键提醒:豆粕麸皮采购应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
1️⃣ 供应商筛选:选择具有农产品收购资质的加工厂
2️⃣ 票据管理:
风险预警:混合加工品(如膨化豆粕)可能被重新归类,需提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初级农产品:指通过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活动直接获得的未加工或初级加工品。
农产品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按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饲料原料目录》: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法定饲料原料清单,包含12类115种物料。
农产品认定绝非简单概念辨析,而是关乎真金白银的财税课题。建议养殖企业建立"三方联审"机制:采购部门留存加工证明、财务部门核对税收编码、法务部门确认政策更新。记住这句行话:票据不全,补税难免;分类准确,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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