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饲料经济委员会,以及饲料加工厂的合同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饲料加工厂的合同范本(通用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饲料加工厂的合同1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一致,就甲、乙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以《订单》形式

确定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名称_____饲料、规格_____、数量_____、包装要求_____、交货时间_____及提货方式_____,乙方收到甲方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接受甲方订单。
二、产品生产及质量要求:
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及甲方提供的产品配方组织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产品化验分析报告,甲方产品质量管理部有权检查监督化验分析过程,经甲方产品质量管理部确认并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视为乙方产品生产完成。如甲方在销售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及客户投诉问题,经查证核实后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标准及饲料产品质量认证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确定。
三、产品加工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产品的加工费为人民币元/吨(以生产产出量为准)。上述加工费包括原材料采购费、原材料装卸费、成品及原材料存储费、原料及成品的化验费、成品出库费、成品装卸费等费用及原材料、成品场内移动存放费。因市场行情及人工费的变化,需要调整上述加工费的,经甲、乙双方的协商一致后,可在上述加工费的基础上上浮或下降5%。

(二)加工费结算方式为月末结算。
四、市场销售:
乙方同意甲方在产品包装及标签中无偿使用乙方的生产批准文号、企业标准及委托生产等字样。双方在制定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及开发市场时,应考虑不影响对方利益,同时加强双方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真诚合作。
五、甲方原材料采购方式为自主采购。
原材料货款由乙方垫付,货款偿还方式为月末结算。甲方与乙方需共同采购原材料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采购原材料的标准采购。原材料到厂后,由甲方采购人员和品管人员进行抽样检验,并送交乙方进行化验分析,原材料经甲方品管人员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如不符合甲方采购标准的,应退货处理。乙方应配合甲方安排好原材料的卸车及保存。甲方与乙方应相互共享原材料采购信息,并共同制定采购标准。原材料的使用应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相互帮助和协助。

六、甲方的生产、品管人员有权监督乙方的所有生产流程并指导工作。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人员的要求投放原材料、操作生产。生产完成后,由甲方品管人员对成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库。
七、原料及成品的储存仓库。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原材料及成品的储存仓库。仓库必须通风良好且无漏雨、漏水、火灾等隐患。若储存仓库及及生产管理问题(经双方损耗查证、盘点造成的损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甲方应提前一天向乙方报送生产计划或订单,以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如需增加新产品的,应提前叁日与乙方协调解决。乙方应于接到甲方订单后48小时内交付甲方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若因未按时交货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指导及信息共享。(甲方拥有的核心技术除外)。
十、本协议甲乙双方均有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及其他信息保守秘密的义务。

本协议履行期间内及本协议届满或中止履行后三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允许第三人使用甲方独有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及客户信息。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对本协议的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执行时间:自签订协议日起生效,有效期二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时间:
饲料加工厂的合同2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就饲料购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从甲方购买饲料____吨。
二、价格:单价_____。金额合计:_____元。
三、乙方提料应提前三日向甲方经办人通报计划。甲方按乙方计划组织生产,及时供料。如因乙方不提前通报或因计划不周造成的自身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甲方所供饲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在良好的保管条件下(通风、干燥、避免暴晒)粒料保存期为_____天,粉料为_____个月,浓缩料为_____个月。乙方应在保存期内积极销售、妥善保管。
五、如乙方在饲料保质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书面通知甲方派人到现场共同处理。如确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如不属甲方产品原因或乙方发现问题后不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甲方及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责任。对超过保质期才提出的质量异议,甲方有权予以拒绝。

六、履行地点和方式:
七、结算方式:以现金为结算方式。交付货款必须以甲方开出的财务收据为准。
八、如需设立担保,甲乙双方应另立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按未履行合同总金额的_____%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申请工商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报送有关部门,双方签章生效。
十二、其他附属条件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时间:

饲料加工厂的合同3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下列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产品品种、数量、价格
甲方提供鸽料销售给乙方;小、中料各_____包(每包_____市斤),每包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万元整(¥_____元)。

二、甲方交货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起,分_____个月内交完。每_____月_____日前交货。交货地点由乙方指定。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收货时应验收货物,并在收货单上签字交甲方。
三、付款方式
货款打入甲方提供的账户,账号: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蓉,开户行:__________银行_____支行。
四、产品质量按国家规定执行,若产品不合格,乙方有权退回,若有争议,应按检测部门的 执行。
五、若甲方不能交货,按_____%付违约金,延期交货支付_____%的违约金,乙方不依法或不按合同要求而终止合同,乙方应按总额_____%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签订日期:_____
饲料加工厂的合同4甲方(供货方):_________

乙方(购货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乙方向甲方购买喂山羊的兽药和饲料。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双方职责
1、乙方向甲方提供山羊养殖经营实况。
2、甲方需要给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全部加盖甲方公司公章后,作为合同附件一并提供给乙方存档备查。

二、订货、物流、价格
1、甲方供应饲料和兽药数量,按照乙方提报的数量或可根据乙方提供的`养殖量核算数量。
2、甲方接到乙方订货通知,将饲料和防疫兽药运卸至乙方指定地点。
3、甲方负责兽药的运输、装卸及退换货等费用。
4、甲方在与乙方合作期间,兽药和饲料供应价格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如遇兽药和饲料价格市场性和政策性下调时,应给予相应下调(双方事先口头协商);如乙方供应给甲方附件外兽药,供应价格也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

5、付款方式采取转账付款结算方式。
三、验收
1、乙方根据饲料和兽药专业法规及标准查验时,产品外包装(如破损、污损)及药物外观不合格(如与所含成分性状不符)拒收入库。
2、乙方根据查验时,发现饲料和兽药无有效期、临期(距保质期≤12个月)、过期时,应当办理退货手续。
3、乙方根据本养殖场实际需要,对在甲方购进的饲料和兽药(未过期的)可办理退货或换货。

四、质量标准
1、按照《质量承诺书》要求,因饲料和兽药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必须及时保证乙方所需饲料和兽药的供应,兽药的批准文号、有效期不得低于12个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饲料加工厂的合同5甲方(供应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经销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为全面规范地服务终端客户,根据甲方企业的市场拓展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其销售网络,由乙方在____省(市、自治区)_____市(地区)_____县(区)_____地点(经销、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品牌系列产品。
第二条、合作关系
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双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____天内单方面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请求,经另一方同意,可以续签本《饲料经销协议》。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无异议,可自动延期____年。
第四条、品牌、指标
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饲料,保证饲料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和利润。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组织品牌宣传以提升和维护品牌形象。乙方承诺积极组织市场渠道开发完成区域销售指标。
第五条、标的、数量、价款

编号:
饲料名称:
包装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
合计金额:
以上价格如有变动,甲方须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交货方式及期限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以电话加短信(或传真)方式的发货通知单后,_______天内送货到指定地____,运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七条、验收
1、验收方式(请在选择项目的方框内打√,不选择的项目打×)
□乙方在甲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乙方在甲方交货后当日内验收。
□其他验收方式

2、验收内容
1)饲料是否符合第一条约定。
2)饲料产品包装贴有标签或者附具说明书。
3)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饲料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产品登记证号或者产品临时登记证号、产品生产许可证号或者产品生产批准文件号。
4)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饲料的有效成份、含量、重量、产品性能、用途、使用技术、使用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符合规定。
第八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交货后,乙方应于当日支付____%价款,剩余____%价款应于第二次进货时一次性付清如有定金可抵作价款。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乙方应直接汇款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非经甲方特别授权甲方销售人员不收取现金或者使用私人账户。
第九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出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2)甲方不得出售国家、地区明令禁止使用的饲料以及添加非法添加剂。
3)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饲料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还应当提醒乙方注意饲料标签或者说明书已注明以外的其他使用、操作注意事项。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查看甲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2)乙方应当仔细查看第三条内容。
3)乙方应当按照所买饲料标签或者说明书注明的事项以及甲方的说明、提醒事项正确使用饲料。
4)非因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得退换货。
第十条、协议终止
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1)结清与甲方的产品欠款;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饲料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第三条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更换、退货。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因饲料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饲料质量争议由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鉴定。
4、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提交____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供应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销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饲料加工厂的合同6供货方(甲方):

定购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饲料定购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饲料基本情况: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柒万元整
二、质量要求:饲料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及国家相应的标准,且不得发霉、有异味或掺杂其他物质,同时应符合供货方的产品企业标准。

三、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日
2、交货地点:_____
3、交货时乙方应对饲料进行称重、验质,甲方对重量有异议,可与乙方验磅核对;乙方对甲方运输过程中的损耗不承担责任。
四、结算方式:乙方现场一次性支付。

五、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3%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饲料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有权拒收,情况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饲料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十日告知乙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津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时间: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下属部分事业单位及其职责:
(一)贵州省水产技术推广站

业务范围:负责全省渔业环境、水质、资源、鱼药、鱼用饲料监测管理及渔政执法;负责全省水产技术推广、水产品捕捞、养殖及水产野生动物经营等许可制度的管理;承担水产病害防治、技术培训及渔业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贵州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业务范围:贯彻国家土地承包管理的有关政策;指导全省农村集体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民负担监督和农村经营管理宣传经济统计分析和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培训等工作。
(三)贵州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业务范围:推广种植业的技术引进、技术适应试验、技术对比试验、技术示范推广、技术规程〈范〉制订和新技术新成果推广许可管理;指导农业技术推广系统的队伍建设、法规宣传技术培训和业务工作;承担种植的技术承包、科技成果转让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

(四)贵州省植保植检站(贵州省农药检定管理所)
业务范围:农业植物重大病虫害动态监测、抗药性监测、调查方法研究、测报技术开发、计算机网络建设和病虫害测报区域站管理;农业植物疫情管理、疫情封锁控制、检疫审批、检疫隔离试种和调运检疫;农业植物病虫害灾情分析、防治技术试验示范和防治项目的实施;农用药械登记管理、广告审查、质量检测、安全作用指导;农药登记申报受理、审查、证书发放和公告;农药质量市场抽查检验、残留试验、质量检测、环境影响检测、毒理测定、检测技术行业标准拟定、检测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
(五)贵州省果树蔬菜工作站(贵州省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业务范围:负责全省果树蔬菜生产的统一规划和重点开发,果蔬瓜生产的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及综合服务,指导各地果蔬瓜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优质农产品示范基地,组织农产品资源调查,组织实施“两高一优”项目的试验示范;开展优质农产品的科技、经济、资源信息和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全省优质农业服务工作。
(六)贵州省土壤肥料工作总站(贵州省土壤肥料测试中心)

业务范围:承担土壤保护、耕地保护、肥料使用、植物增产、节水渠灌等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土肥水资源的监测、检验、分析评价及肥料对环境影响监测与农田废弃物监测工作,承担土著居民肥水技术培训、技术开发服务、科技成果转让和信息服务工作。
(七)贵州省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贵州省农业环境监测站)
业务范围:推广农村沼气利用技术,太阳能利用技术,风能利用技术、地热资源利用和常规能源技术及设备;拟定农村《常规能源/可再生能源》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建设农业环境监测网络,保护基本农田,检查处理农业水土气污染,负责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八)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业务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等相关法律、规章和政策,指导全省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市场信息体系建设。
(2)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并受理认定、认证及地理标志申请,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及证书管理。
(3)起草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业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及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农产品质量标准。
(4)负责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市场信息采集、分析、发布,管理相关信息资料,开展查询服务和相关技术培训。
(5)协助开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信息服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6)承担省农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贵州省种子管理站(贵州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业务范围:
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负责农作物新品种的引种、选育、小区试验、生产试验和区域试验的管理工作。
农作物新品种审定:负责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的遴选农作物新品种审定,农作物新品种的申请受理、新品种评审以及新品种证书的核发和管理。

农作物种子质量管理:负责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质量认证和质量标准化管理。
农作物种子执法监督体系指导:承担农作物种子执法监督机构与队伍建设指导以及农作物种子执法监督业务指导,负责培训农作物种子执法监督人员,协同农业厅执法总队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行为。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管理:配合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核发与管理《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对进口种子进行管理。
(十)贵州省农业厅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业务范围:负责省农业厅引进项目和我国政府贷款项目的规划、招标、监测,评估,奖金管理和组织实施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商品贸易、劳务输出和对外交流等方面的外事服务工作。

(十一)贵州省畜禽品种改良站(贵州省家畜冷冻精液站)
业务范围:负责全省畜禽品种的登记、审定、品种性的测定,品种标准拟定及种畜禽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种畜禽繁育、品种改良、良种推广及养殖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畜禽冻精及胚胎生产,为全省畜禽品种改良站提供牛、羊冻精、胚胎及液氮。
(十二)贵州省饲草饲料工作站(贵州省草原监理站)
业务范围:负责全省草地改良、牧草飞播、草业和饲草技术试验示范;负责草原与饲草饲料的资源调查、动态监测、草原鼠虫害监测、草原监理工作;开展饲草饲料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和草坪工程建设为牧业咨询服务工作;承担饲料工业协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贵州省兽医防治检疫站(贵州省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

业务范围:开展畜禽疫病防治、畜禽防疫项目实施、畜禽生物药品调控及疫情扑灭工作;负责畜禽与畜禽产品检疫、畜禽防疫监督及行政处理处罚和畜禽防疫证章管理;承担重大畜禽疫病监测、疫病普查、疫情统计报告工作,开展畜禽防疫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知识宣传技术推广和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项工作。
(十四)贵州省兽药监察所(贵州省饲料监察所、贵州省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业务范围:
(1)授权范围内对兽药、饲料产品监督检验、仲裁、鉴定;按主管部门计划定期抽检兽药、饲料产品,并及时报告抽检结果,
(2)承担兽药、饲料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负责地方标准品对照,品标定;供应、参与部分国家兽药标准的起草、修订,承担中监所委托的部分国家标准品,对照品的原料初选和协作标定工作。

(3)负责兽药新制剂、饲料新产品的质量复核试验,提高试验报告。
(4)调查、监督辖区内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
(5)指导辖区内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质检机构的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6)负责辖区内兽药、饲料检验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
(7)参与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的考核验收工作,进行技术把关。

(8)开展有关兽药、饲料质量标准,检验新技术、新方法及其他有关的研究工作。
(9)授权范围内馈料及动物性食品安全检测。
(十五)贵州省农业展览馆(贵州省农业宣传声像中心)
业务范围:宣传、展示当代农业成就和近现代农业文明组织开展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宣传技术失言和交流工作;宣传农业科学技术及生产经验,配合全省电视台办好本省农业节目,为全省农业系统提供和制作农业声像资料。
(十六)贵州省农业厅机关服务中心

业务范围: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规划和要求,与机关签订并履行服务合同,承担机关委托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务工作,承担机关交由其点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使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推动所属服务经营单位深化改革,转换机制,改进服务,提高经济效益。
(十七)贵州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业务范围:通过广播电视为成人提供中专学历教育和中专后学历教育以及实用技术培训服务。
一、中专学历教育:
植物生产学科:农学、种植、蔬菜、果蔬、园艺与花卉

动物医学学科:养殖、畜牧兽医
农业工程学科:农村电气化
森林资源学科:林学
水产学科:水产
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农业经济与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现代乡村综合管理、乡镇企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土地管理、农政服务与管理
环境科学学科:环境保护
经济学类学科:会计与审计、电算化会计、农产品加工
教育学学科:农村幼师
机电与维修类学科:机电、汽车拖拉机维修、汽车摩托车维修、家电维修

金融类学科:保险、税务
旅游学学科:旅游
应用学学科:计算机应用
二、中专后学历教育:
农业推广学学科:农业推广、畜牧推广、水产推广

(十八)贵州省农业资源区划研究中心
业务范围:
农业资源资源及区划工作管理:管理农业资源及其区划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和农业自然生态环境的调查评价工作。
农业资源监测:组织监测全省农业资源消长动态;协调农业资源调查评价分类体系与技术规程,依法或根据授权综合管理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等。
编制农业规划:编制全省或区域性的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实验区管理:负责农业区域开发治理实验区工作。
农业工程咨询项目:承担农业工程项目的咨询服务(规划咨询、项目建议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咨询招投标咨询、管理咨询)。
(十九)全国农业资源区划西南培训中心
业务范围:培训范围西南五省两市,农业区划系统业务骨干和地州县农业区划办主任,接受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委托,完成全国性培训任务。
根据以上职责,省农业委员会设18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信息、宣传、保密、信访、档案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和行政审批窗口管理工作;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二)综合处(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承担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和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政策的调查研究,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支持保护政策,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三)人事处。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指导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以及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四)财务处。提出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办委管各项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五)法规处。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农业行政执法及体系建设,承担农业法制宣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六)发展计划处。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提出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布局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规划建议;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承办省江淮分水岭地区综合治理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七)市场信息处。拟订农业信息体系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的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农产品价格动态;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指导农产品品牌培育、保护和发展;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八)科技教育处。拟订农业科技、技术推广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担农科教统筹协调工作;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协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工作,协调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参与农村劳动力监测工作;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九)外事外经处。承办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农业对外贸易和援助有关工作;按管理权限承担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工作。(十)农业产业化指导处(省农产品加工办公室)。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建设,协调落实扶持政策。(十一)农村经营管理处。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及财务、资产管理;监测分析农民收入情况;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十二)合作经济指导处。拟订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协调落实扶持政策;指导农业社团工作。(十三)特色农产品开发处。拟订特色农产品开发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特色农产品开发,指导特色农产品发展;组织蚕种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工作。(十四)种植业局。拟订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生产,拟订并组织落实种植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拟订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救灾备荒种子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安排;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化肥有关管理工作;协调农作物种子及其资源的品种审定和进出口审查,指导农业植物内检,组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十五)渔业局(省渔政局)。拟订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拟订并组织落实渔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指导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和鱼药使用的监管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渔政、渔港监管及渔船检验和渔业经济统计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十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和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指导实施;监测并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工作;依法指导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十七)农村能源办公室。承担农业生态建设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的有关工作;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治理工作,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的发展。(十八)省畜牧兽医局(省饲料工作办公室)。拟订畜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拟订并组织落实畜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饲料资源、草地资源的保护工作;承担畜禽遗传资源、牧草种子、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有关监管工作,承担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测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兽医医政、兽医器械、兽用生物制品、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和畜牧业统计工作。省畜牧兽医局设综合处、兽医处、畜牧处,均为副处级建制。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农业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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