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云南省饲料市场的一些知识点,和云南省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2026年云南省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饲料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2026年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2026年我厅决定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以下简称“饲料执法年”)行动,即2026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全面促进饲料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饲料原料生产企业,饲料原料及饲料产品批发、集散地,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安全隐患大、问题突出的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切实落实行动方案,将职责任务层层分解到州(市)、县的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2026年2月开始,每月14日和28日分两次向省农业厅“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内容包括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20日-3月10日)
1. 2026年2月,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制定我省饲料执法年总体实施方案。
2.2026年3月,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省“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3.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成立“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州市于2026年3月10日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日-11月底)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26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各州市饲料管理和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省农业厅每季度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饲料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3.举办中期总结暨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7月,组织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并组织对州市(县)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4.举办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9月,开展以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宣传月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对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附:
云南省饲料专项整治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泽军省农业厅副厅长、省畜牧局局长
副组长徐祖林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处长
成员马兴跃省草山饲料工作站站长
宋学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思东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张存焕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副处长
王文惠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
赵梦莹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
高婷婷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徐祖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026年云南省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表
阶段时间工作名称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一阶段 2月20日-3月初启动部署成立全省“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3月1日-3月10日各地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省“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各地成立“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州市于2026年3月10日前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省农业厅。
3月10日-3月15开展自查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饲料原料生产企业,饲料原料及饲料产品批发、集散地,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安全隐患大、问题突出的地区。

第二阶段 3月15日-11月底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各地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州市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月15日-11月底督导检查省农业厅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农业厅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7月举办中期总结暨饲料执法培训班组织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并组织对州市(县)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并在全省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9月饲料执法宣传月在全省开展以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 12月总结提高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一、党组书记、厅长张玉明
领导和主持厅全面工作。
二、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李国林
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负责发展计划、市场与经济信息、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生物产业、新闻宣传、机关后勤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厅办公室、发展计划处、市场与经济信息处、乡镇企业处(农产品加工处)、生物产业处,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农业信息中心、云南省乡镇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云南省乡镇企业培训学校、云南省乡镇企业会计辅导站、云南省乡镇企业产品检测中心、云南农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农村改革建设、扶贫攻坚、招商引资、商贸流通、工业、县域经济、非公经济、综合考评、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畜牧兽医局局长寸强
负责畜牧、兽医、草山饲料、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厅畜牧处、兽医处、草山饲料处,云南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南省草山饲料工作站、云南省草原监督管理站、云南省家畜改良工作站、云南省畜牧兽医科学院、云南省草地动物科学研究院、云南省兽医生物制品研制中心、云南省种畜繁育推广中心、云南省原种猪繁育推广中心、云南省种羊繁育推广中心、云南省种禽繁育推广中心。
联系藏区发展、民族宗教、公共卫生、人口计生、血防综治、兴边富民等工作。
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党组成员、副厅长魏民
负责人事、财务、科技、教育、交流合作、农村能源环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厅人事处、财务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科教处、云南省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办公室、云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联系金融信贷、生态环保、对外开放、农村人才、农民工等工作。
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平华
负责种植业、热区经济作物、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机关党群、机关工会、党风廉政、挂包帮扶贫、农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厅种植业管理处、热区经济作物处、茶叶产业处、花卉产业处、机关党委(工会),云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云南省种子管理站、云南省植保植检站、云南省农药检定所、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云南省农业技术培训中心、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
联系水利、林业、气象、农垦、国土资源、基层党建、农民体育、滇中引水、防灾减灾、禁毒、双拥、精神文明、工青妇、农学会等工作。
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党组成员、副厅长杜建辉
负责政策法规、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离退休人员、行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云南省农业机械推广站、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云南省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联系人大、政协、政法、依法治省、安全生产、综治维稳、食品安全、工商质检、应急救灾等工作。
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林
负责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

分管驻厅纪检组、驻厅监察室。
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党组成员、省渔业局局长张穆
负责渔业方面的工作。
主持省渔业局工作。

分管云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云南省渔业科学研究院、云南省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站。
联系移民开发等工作。
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副巡视员文雅芹
负责农业高评委。

协管畜牧业、扶贫等方面工作。
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副巡视员李冀
负责信访维稳。
协管种植业、农业保险等方面工作。

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副巡视员毕虹
负责新闻宣传。
协管厅办公室、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
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厅长助理陈洁
负责特色产业经济研究。
协管农经工作。
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行互为AB角工作协调机制。李国林与王平华、寸强与张穆、魏民与杜建辉互为AB角。互为AB角的领导要互通情况、加强协调、互相补位。A角出差、休假、脱产学习等期间要主动协调B角代行A角职责。

你好,现在一吨青储饲料最多就300多块钱!因为生产的成本越来越低啦,我一个朋友家就是做青贮饲料饲料生意的,他家使用农盛乐秸秆发酵剂来制作青贮饲料的,才30多元,非常的便宜!
所以说,现在的青贮饲料还是挺便宜的,就300多块钱一吨的!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为 “好饲料网”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