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饲料产品技术,以及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的法规内容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饲料生产许可管理,保障饲料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设立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本条件。机构与人员
第三条企业应当设立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管理机构。技术、生产、质量机构应当配备专职负责人,并不得互相兼任。

第四条技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畜牧、兽医、水产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饲料法规、动物营养、产品配方设计等专业知识,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五条生产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畜牧、兽医、水产、食品、机械、化工与制药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饲料法规、饲料加工技术与设备、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管理等专业知识,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六条质量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畜牧、兽医、水产、食品、化工与制药、生物科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饲料法规、原料与产品质量控制、原料与产品检验、产品质量管理等专业知识,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七条销售和采购机构负责人应当熟悉饲料法规,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八条企业应当配备2名以上专职饲料检验化验员。饲料检验化验员应当取得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现场操作技能考核。

企业的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应当取得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厂区、布局与设施
第九条企业应当独立设置厂区,厂区周围没有影响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的污染源。
厂区应当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办公等区域分开。厂区整洁卫生,道路和作业场所应当采用混凝土或沥青硬化,生活、办公等区域有密闭式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第十条生产区应当按照生产工序合理布局,固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有相对独立的、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生产车间、原料库、配料间和成品库。
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有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前处理间、配料间、生产车间、罐装间、外包装间、原料库、成品库。

固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区总使用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区总使用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区总使用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第十一条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应当单独设立,生产设备不得与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线共用。
同时生产固态和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车间应当分别设立。
同时生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车间应当分别设立,且生产设备不得共用。
第十二条生产区建筑物通风和采光良好,自然采光设施应当有防雨功能,人工采光灯具应当有防爆功能。

第十三条厂区内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或设备。
第十四条厂区内应当有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系统入口处有防堵塞装置,出口处有防止动物侵入装置。
第十五条存在安全风险的设备和设施,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
(一)配电柜、配电箱有警示标识,生产区电源开关有防爆功能;
(二)高温设备和设施有隔热层和警示标识;

(三)压力容器有安全防护装置;
(四)设备传动装置有防护罩;
(五)投料地坑入口处有完整的栅栏,车间内吊物孔有坚固的盖板或四周有防护栏,所有设备维修平台、操作平台和爬梯有防护栏。
企业应当为生产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企业仓储设施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满足原料、成品、包装材料、备品备件贮存要求,并具有防霉、防潮、防鸟、防鼠等功能;
(二)存放维生素、微生物添加剂和酶制剂等热敏物质的贮存间密闭性能良好,并配备空调;
(三)亚硒酸钠等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饲料添加剂应当有独立的贮存间或贮存柜;
(四)药物饲料添加剂应当有独立的贮存间;
(五)具有立筒仓的生产企业,立筒仓应当配备通风系统和温度监测装置。工艺与设备

第十七条固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复合预混合饲料和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的设计生产能力不小于2.5吨/小时,混合机容积不小于0.5立方米;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的设计生产能力不小于1吨/小时,混合机容积不小于0.25立方米;
(二)配备成套加工机组(包括原料提升、混合和自动包装等设备),并具有完整的除尘系统和电控系统;
(三)有两台以上混合机,混合机(含混合机缓冲仓)与物料接触部分使用不锈钢制造,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大于5%;
(四)生产线除尘系统使用脉冲式除尘器或性能更好的除尘设备,采用集中除尘和单点除尘相结合的方式,投料口和打包口采用单点除尘方式;

(五)小料配制和复核分别配置电子秤;
(六)粉碎机、空气压缩机采用隔音或消音装置;
(七)反刍动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与其他含有动物源性成分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应当分别设立。
第十八条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生产线由包括原料前处理、称量、配液、过滤、灌装等工序的成套设备组成;

(二)生产设备、输送管道及管件使用不锈钢或性能更好的材料制造;
(三)有均质工序的,高压均质机的工作压力不小于50兆帕,并具有高压报警装置;
(四)配液罐具有加热保温功能和温度显示装置;
(五)有独立的灌装间。
第十九条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设计生产能力不小于10吨/小时,专业加工幼畜禽饲料、种畜禽饲料、水产育苗料、特种饲料、宠物饲料的企业设计生产能力不小于2.5吨/小时;
(二)配备成套加工机组(包括原料清理、粉碎、提升、配料、混合、自动包装等设备),并具有完整的除尘系统和电控系统;生产颗粒饲料产品的,还应当配备制粒或膨化、冷却、破碎、分级、干燥等后处理设备;
(三)配料、混合工段采用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配料动态精度不大于3‰,静态精度不大于1‰;
(四)反刍动物饲料的生产线应当单独设立,生产设备不得与其他非反刍动物饲料生产线共用;
(五)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大于7%;

(六)粉碎机、空气压缩机、高压风机采用隔音或消音装置,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噪音控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七)生产线除尘系统使用脉冲式除尘器或性能更好的除尘设备,采用集中除尘和单点除尘相结合的方式,投料口采用单点除尘方式;作业区的粉尘浓度和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八)小料配制和复核分别配置电子秤;
(九)有添加剂预混合工艺的,应当单独配备至少一台混合机,混合机(含混合机缓冲仓)与物料接触部分使用不锈钢制造,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大于5%。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在厂区内独立设置检验化验室,并与生产车间和仓储区域分离。

第二十一条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检验化验室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除配备常规检验仪器外,还应当配备下列专用检验仪器:
1.固态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配备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高效液相色谱仪(配备紫外检测器)、恒温干燥箱、样品粉碎机、标准筛;
2.液态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配备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高效液相色谱仪(配备紫外检测器)、酸度计;
3.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配备万分之一分析天平、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配备火焰原子化器和被测项目的元素灯)、恒温干燥箱、样品粉碎机、标准筛;

4.复合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配备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高效液相色谱仪(配备紫外检测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配备火焰原子化器和被测项目的元素灯)、恒温干燥箱、高温炉、样品粉碎机、标准筛。
(二)检验化验室应当包括天平室、前处理室、仪器室和留样观察室等功能室,使用面积应当满足仪器、设备、设施布局和检验化验工作需要:
1.天平室有满足分析天平放置要求的天平台;
2.前处理室有能够满足样品前处理和检验要求的通风柜、实验台、器皿柜、试剂柜、气瓶柜或气瓶固定装置以及避光、空调等设备设施;同时开展高温或明火操作和易燃试剂操作的,应当分别设立独立的操作区和通风柜;
3.仪器室满足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仪器的使用要求,高效液相色谱仪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应当分室存放;

4.留样观察室有满足原料和产品贮存要求的样品柜。
第二十二条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检验化验室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除配备常规检验仪器外,还应当配备万分之一分析天平、可见光分光光度计、恒温干燥箱、高温炉、定氮装置或定氮仪、粗脂肪提取装置或粗脂肪测定仪、真空泵及抽滤装置或粗纤维测定仪、样品粉碎机、标准筛;
(二)检验化验室应当包括天平室、理化分析室、仪器室和留样观察室等功能室,使用面积应当满足仪器、设备、设施布局和检验化验工作需要:
1.天平室有满足分析天平放置要求的天平台;

2.理化分析室有能够满足样品理化分析和检验要求的通风柜、实验台、器皿柜、试剂柜;
3.仪器室满足分光光度计等仪器的使用要求;
4.留样观察室有满足原料和产品贮存要求的样品柜。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质量管理制度。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条件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饲料加工生产要看实现的规模,正规的饲料厂投资可能要上千万,小型的饲料加工厂费用大概在几十万到几百万。
工艺流程如下列:
根据畜禽(猪料)生理特点、营养需求和原料特性,结合工程建设及生产实践经验,为您提供优良的生产工艺及工程设计服务。
专业化的生产工艺确保原材料的新鲜度和营养的高效均衡;性能优良的设备及配件来降低运营成本、减少残留和避免交叉污染;优良的控制技术来实现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和可追溯,确保饲料安全。原料仓储设计、袋装原料的自动进仓、小料系统的自动化设计、单机设备的自动控制、自动打包、码垛装置的使用,减少了劳动力的使用。
原料

原料是饲料生产的源泉。主要有:玉米、麦麸、次粉、鱼粉、各种油料作物籽实榨油后的饼粕(如豆粕、菜籽粕等等)。一切食物的加工副产品都可以做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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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
从农场接收的散装谷物通常包括谷物副产品和杂质,如秸秆、石头、金属、纸张、木屑、小动物尸体和粉末。清洗操作是用磁铁、筛网、集尘器等设备和系统来清除这些杂质,以确保储存的谷物质量良好,并在随后的加工步骤中保护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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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碎
粉碎是降低饲料粒度,增加其比表面积的操作,这样可以增强动物消化能力,提高饲料利用率,还可以提高配料、混合、制粒等后续工艺步骤的加工质量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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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料
配料和混合过程是指将散装干原料、液体原料组合成具有附加值的、均匀的配比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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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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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蜜添加
指对干燥和/或液体微量元素和预混料进行规模化、添加和混合,以形成完整的饲料混合物,即配方日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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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粒
膨化是指潮湿、可膨胀的淀粉或蛋白质材料在管子中通过水分、压力、热量和机械综合作用而塑化的过程。这导致管内产品温度升高,淀粉成分糊化,蛋白质变性,触觉成分拉伸或重组,以及膨化物放热膨胀。在沉水饲料工艺中,经过处理的饲料颗粒进入制粒设备,在制粒室内通过滚轮和模具被压缩成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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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

在饲料制粒过程中,饲料颗粒的冷却是必不可少的。当离开制粒机时,饲料颗粒非常热、柔软并富含水分,冷却工艺将其冷却至略高于室温的3℃- 5℃,并将其水分含量降低至安全标准(≤12.5%),以便于运输和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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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分
冷却干燥后,将整粒或挤出物过筛以去除细粒和溢出物,使粒料达到合格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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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
包装操作从成品饲料进入包装器上方的供应箱开始,当袋装饲料被放入仓库时结束。该程序包括为每袋饲料称重,将称重物放入袋中,关闭袋口,在袋上贴标签,对袋进行编码,对袋进行码垛,并将袋移至仓库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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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
鸡饲料可以分为以下八种:

1、粗饲料:是指饲料干物质中粗纤维含量大于或等于18%的一类饲料,主要包括干草、桔秆类、干树叶类等。
2、青绿饲料:是指自然含水量大于或等于45%的野生或栽培植物,如各种牧草、鲜树叶、水生植物及菜叶类,以及非淀粉和糖类的块根、块茎和瓜果类多汁饲料。
3、青贮饲料:由自然含水的青绿饲料制成的青贮饲料或半干青贮。青绿饲料并补加适量糠麸或根茎瓜类制成的混合青贮饲料也属此类。
4、能量饲料:是指饲料干物质中粗纤维少于18%,粗蛋白少于20%的饲料。主要包括谷实类、糠麸类,以及富含淀粉的根、茎、瓜果类,还有油脂和糖蜜类,及一些外皮较少的草粉籽实类。
5、蛋白质饲料:是指饲料干物质中粗纤维少于18%,粗蛋白多于20%的一类饲料。主要包括豆类子实、饼粕类、食品及酿造业副产品、动物性蛋白质饲料、单细胞蛋白质、非蛋白氮和人工合成氨基酸。

6、矿物质饲料:包括天然生成的矿物质和工业合成的单一化合物,以及混有载体的多种矿物质和工业合成的单一化合物制成的矿物质添加剂预混料。不论提供常量元素或微量元素者均属于此类。
7、维生素饲料:包括工业合成或由原料提纯精制的各种单一维生素和复合多种维生素。富含维生素的自然饲料则不划归于维生素饲料。
8、添加剂:这一类是指饲料中添加的除矿物质、维生素以及人工合成氨基酸以外的各种添加剂.
扩展资料
配置鸡饲料的注意事项:

1、根据不同鸡的品种、年龄、生长发育阶段和产蛋率等,参照饲养标准中的相应范围的指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实践经验,进行饲粮的配合。
2、尽量选用当地易购买到,价格低廉的饲料,对一些当地没有又必需的饲料,要严格挑选低价无掺假的地方购买,降低饲粮配合成本。
3、配合饲粮要考虑饲料多样化,营养成分互补作用,营养全面,减少高价添加剂的用量。且要注意选用新鲜、无霉变、清洁适口性好,粗纤维含量低的饲粮。
4、饲粮组合完后,粗算各营养成分的差异,考虑添加剂的用量,既要防止重复添加造成浪费,又要用量充足,保持营养平衡。
5、饲粮的配合应有相对的稳定性,如因需要而变动时,必须注意徐徐改变,饲粮配合的急变会造成消化不良,影响鸡的生长产蛋孵化设备。

原则:
1、应选用适宜的饲养标准和饲料成分表
我国已经有的饲养标准,可以参照使用,如地区性有标准则可用地区的标准,如国内没有标准的畜禽种亦可参考国外的标准,并通过饲养实践中畜禽生长发育及生产性能等反映酌情修正,灵活使用。
2、要求饲料多样化,注意饲料适口性和有毒物质
做到多种饲料合理搭配,以发挥各种营养物质的互补作用,提高饲粮的利用率和营养价值。

3、控制粗纤维含量,注意饲粮全积
鸡的饲粮纤维应控制2%-5%之间,乳仔猪4%,生长肥育猪8%,种猪12%以下。在配合饲料粮时必须含有一定数量的干物质,使畜禽既能吃得下,又能吃得饱,且可满足其营养需要。
4、饲粮要质优价廉,在市场上有竞争力
既要考虑用户心理又要提高产品档次。要着重宣传经济效益,适当强调投入产出,使“维持”需要保持在每日养分进食量的三分之一以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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