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2026年饲料企业数量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求中国饲料企业名单和企业数量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都匀国雄饲料有限公司联系人:朱月樵电话:0854-8320266
产品:饲料
都匀市粮食局饲料公司联系人:刘永龙电话:0854-8228731
产品:配合饲料

赫章县粮食局饲料公司联系人:杜明春电话:0857-3222642
产品:配合饲料
贵州省六枝特区伟康饲料厂联系人:赵树林电话:0857-5325616
产品:饲料加工;销售
六枝特区饲料公司联系人:李安明电话:0857-5332307

产品:饲料
晴隆县利隆饲料厂联系人:刘胜忠电话:0859-7611630
产品:浓缩饲料
晴隆县饲料公司联系人:杨荣星电话:0859-7610947
产品:配合饲料

兴义市富农浓缩饲料厂联系人:舒启波电话:0859-3223606
产品:浓缩饲料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饲料公司联系人:王佑国电话:0859-3223743
产品:饲料
万山特区饲料供应公司联系人:刘泽伦电话:0856-3521066

产品:配混合饲料加工
贵州省安顺市三友饲料厂联系人:邹信峰电话:0853-2206115
产品:浓缩、配合颗粒饲料
六盘水市饲料公司联系人:王明贵电话:0855-8205318
产品:配合饲料

锦屏县饲料公司联系人:杨学金电话:0855-7221206
产品:配混合饲料
贵州息烽船牌饲料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向阳电话:0851-7727252
产品:水产料
贵阳富丰饲料有限公司联系人:韩建恒电话:0851-4400672

产品:鸡鸭猪系列饲料
贵阳永丰饲料厂联系人:赵仕宁电话:0851-3814776
产品:配合及混合饲料制造业
贵阳市希望饲料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永好电话:0851-4843078
产品:配合饲料

贵阳展望饲料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明亮电话:0851-3815622
产品:饲料
贵州省红枫湖畜禽水产公司向阳饲料厂联系人:刘益电话:0851-4758126
产品:饲料
贵阳市饲料公司联系人:任新民电话:0851-6774197

产品:配合及混合饲料行业
贵阳满园饲料有限公司联系人:任新民电话:0851-4831346
产品:配合饲料
贵州台农饲料有限公司联系人:朝晖电话:0851-6846367
产品:饲料生产与经营

加好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黄泽佩;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南外镇杨柳垭村;邮政编码:635000;电话:0818-2650841;传真:0818-2650841
四川开江川大饲料厂
负责人:张竣;地址:四川省开江县新宁镇;邮政编码:636250;电话:0818-8226668;传真:
四川省饮料公司三河饮料厂

负责人:钟政新;地址:四川省花园村;邮政编码:610503;电话:0831-3973468;传真:
宜宾市畜牧饲料厂
负责人:曾正康(厂长);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大运村;邮政编码:644000;电话:0831-8225768;;传真:0831-8222884
四川达川市通州化工总厂
负责人:陈定华;地址:四川省达川市朝阳中路4号;邮政编码:635000;电话:(0818)2520852;传真:(0818)2520732

达县粮食饲料总厂
负责人:高通;地址:四川省达川地区达县南大街91号;邮政编码:635022;电话:0818-3531258/2122947;传真:
大竹县饲料添加剂预混料厂
负责人:魏国;地址:四川省达川地区大竹县竹庞路;邮政编码:635100;电话:0818-6221318;传真:
甘肃省张掖地区浓饲料厂

负责人:刘世鸿;地址:甘肃省张掖市马孙庙街23号;邮政编码:734000;电话:0936-8211144;传真:
雅安圣通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彭文样;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新江路8号;邮政编码:625000;电话:(0835)2220264;传真:
四川雅港饲料有限公司
负责人:曾凡清;地址:四川省雅安地区雅安市河横街53号;邮政编码:625000;电话:0835-2226433;传真:

四川新希望股份公司西昌希望饲料有限公司
负责人:刘永好;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长安西路;邮政编码:615000;电话:0834-2502000;传真:0834-2505991
西昌希望饲料有限公司
负责人:刘永好;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长安西路;邮政编码:615000;电话:0834-2502490;传真:0834-2505991
安都集团西昌分公司

负责人:张洪明;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通海巷105#;邮政编码:615000;电话:0834-2160519/2500111;传真:
会理县粮食局健乐饲料厂
负责人:邱承琼;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果元果元;邮政编码:615100;电话:0834-5622814;传真:
宁南县华宁有限公司饲料厂
负责人:肖秀锋;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团结巷11号;邮政编码:615000;电话:0834-2502867;传真:0834-2502770

四川华蓥山隧道工程公司
负责人:伍帅名(经理);地址:四川省华蓥市桂花路52号;邮政编码:638650;电话:0826-4824366; 4821984; 4822677;;传真:
四川省岳池谷物制品厂
负责人:舒小平;地址:岳池县九龙镇银城南路东段70号;邮政编码:638350;电话:0826-5223117;传真:
岳池县银大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吴彩平;地址:四川省广安地区岳池县新马路100号;邮政编码:638350;电话:0826-5222381/5224397;传真:
广安县巨龙饲料厂
负责人:黄光敬;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邮政编码:638550;电话:0826-2223085;传真:
武胜县饲料公司
负责人:卢明成(经理);地址:四川省武胜县沿口镇石桥南路8号;邮政编码:638450;电话:0826-6211737;;传真:

巴中市饲料公司
负责人:谢国林;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后河街;邮政编码:635500;电话:0827-5222080;传真:
四川省巴中市饲料公司
负责人:谢国林;地址:四川省巴中地区巴州镇后河子街;邮政编码:636001;电话:0827-5224453/5224453;传真:
四川省巴中市饲料厂

负责人:毕君正;地址:四川省巴中地区巴中市后河子街;邮政编码:635500;电话:0827-222080/5223815;传真:
通江县饲料公司
负责人:雷敏泽;地址:四川省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东路182号;邮政编码:635700;电话:0827-7221488;传真:
通江县大北龙饲料公司
负责人:苟江;地址:四川省巴中地区诺江镇西街;邮政编码:635700;电话:07231456/7221488;传真:

南江县饲料厂
负责人:袁亮;地址:四川省巴中地区南江镇城北路108号;邮政编码:635600;电话:0827-8222733;传真:
平昌县饲料厂
负责人:朱大禹;地址:四川省巴中地区平昌县临江路西段129号;邮政编码:635400;电话:0827-222029/6222029;传真:
平昌县饲料有限公司

负责人:杜治林;地址:四川省平昌县;邮政编码:635400;电话:0827-6222029;传真:
乐山统一饲料油脂有限公司
负责人:林苍生(董事长);李文树(总经理);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东坡镇新区;邮政编码:620261;电话:0833-8105100;传真:0833-8103020
黄氏集团饲料有限公司
负责人:黄宜勇;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太和镇;邮政编码:612169;电话:0833-8530017;传真:

眉山县乐珠饲料有限公司
负责人:郭守云;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中段;邮政编码:612160;电话:0833-8108030;传真:
庆林饲料有限公司
负责人:姚国庆;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太和经济开发区;邮政编码:612169;电话:0833-8530086;传真:0833-8530098
眉山蜀夏饲料有限公司

负责人:夏安华;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镇;邮政编码:612160;电话:0833-8101616;传真:
四川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负责人:管亚伟;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大北街;邮政编码:612160;电话:0833-8103500;传真:0833-8101088
四川华森饲料有限公司
负责人:鲜斌;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火车站新村;邮政编码:620266;电话:0833-8107378;传真:0833-8111266

四川科达饲料有限公司
负责人:刘淑芳;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邮政编码:620260;电话:0833-8115939;传真:0833-8115939
四川瑞东饲料有限公司
负责人:郑学良;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东环路北段99号;邮政编码:620260;电话:0833-8202690;传真:0833-8202690
四川眉山国全饲料有限公司

负责人:周国全;地址:四川省眉山地区东坡镇太和高店村;邮政编码:612160;电话:0833-6116999;传真:
四川省仁寿瑞益饲料有限公司
负责人:欧仁清;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八里村;邮政编码:620500;电话:0833-6202689;传真:
青神县雄风饲料厂
负责人:余仕文;地址:四川省眉山地区青城乡外东村;邮政编码:620460;电话:0833-8812348/8811965;传真:

资阳嘉好饲料有限公司
负责人:潘自力;地址:四川省资阳市沱桥路99号;邮政编码:641300;电话:0832-6251005;传真:0832-6252185
资阳市祥符粮油食品经营站
负责人:雷志金;地址:四川省资阳市祥符白马街32号;邮政编码:641305;电话:0832-6721006;传真:
四川省精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刘伯聪;地址:四川省简城西峰岭工业开发区;邮政编码:641400;电话:0832-7016000/7223790;传真:0832-7012888
四川省五友农牧有限公司
负责人:贺明平;地址:四川省资阳地区简城镇五友大道南段农牧路;邮政编码:641400;电话:0832-7241123;传真:0832-7241124
安岳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负责人:缪正品;地址:四川省安岳县北坝经济开发区;邮政编码:642350;电话:0832-4581693;传真:0832-4580047

贵阳供电局
负责人:雷铭(局长);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新华路57号;邮政编码:550002;电话:0851-5818805; 5876699; 5823512; 5823518;;传真:
贵阳永丰饲料厂
负责人:赵仕宁;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开发区中院村;邮政编码:550006;电话:0851-3814365;传真:0851-3814365
贵阳市饲料公司

负责人:任新民;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贵乌北路20号;邮政编码:550004;电话:0851-6774197;传真:0851-4601974
贵阳市花溪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负责人:陈长凤;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镇清溪路120号;邮政编码:550025;电话:0851-3851625;传真:
贵阳新天牧工商总公司
负责人:袁德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新添寨镇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寨镇新大道第四居委会;邮政编码:550018;电话:0851-6846369;传真:

贵阳黔川联营公司
负责人:曾奠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东风镇新村村;邮政编码:550051;电话:0851-6846624;传真:
贵阳市希望饲料有限公司
负责人:刘国锋;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阳关;邮政编码:550001;电话:0851-4700078;传真:0851-4701810
贵阳市新天牧工商总公司

负责人:李元家;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寨镇新天大道火炬大厦对面;邮政编码:550018;电话:0851-6846520;传真:
贵阳处处春饲料有限公司
负责人:范晓东;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大坝坳;邮政编码:550014;电话:0851-4861092;传真:0851-4861092
贵阳满园饲料有限公司
负责人:任新民;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尖山路2号;邮政编码:550014;电话:0851-4831346;传真:0851-4601974

贵阳市白云区粮油工业公司
负责人:邹元年;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尖山村尖山路2号;邮政编码:550014;电话:0851-4831346;传真:0851-4601974
开阳县粮食局米面厂
负责人:郭兴林;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城关镇;邮政编码:550300;电话:0851-7221256;传真:
息烽县粮食局饲料公司

负责人:闻言俊;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永靖镇环城路89号;邮政编码:551100;电话:0851-7721427;传真:
修文县饲料公司
负责人:刘经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邮政编码:550200;电话:0851-2322453;传真:
贵阳市处处春饲料有限公司
负责人:范晓东;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粑粑坳;邮政编码:550014;电话:0851-4861092;传真:0851-4861092

2026年已经进入到了7月份,对于我们饲料行业来说这半年过得似乎并不平静。就拿饲料原料来说吧,光豆粕半年就涨了1000元/吨!玉米也来了个触底反弹,可听说临储却要改革?饲料企业不好好卖饲料,都瞄上了养猪,这半年他们做了啥?政策又给了市场那些指引?
一、饲料原料价格大涨大跌
前仨月还好好的,4月开始豆粕、棉粕及菜粕价格惊现连续大幅走高行情。截至6月底,三者均价分别暴涨至3600元/吨、2970元/吨、2850元/吨,涨幅高达56.80%、36.24%、41.41%。豆粕作为领头羊,其他粕类基本都跟着它走。上半年,导致豆粕暴涨的主要原因就俩字:炒作。从4月初的阿根廷降雨、巴西罢工运输阻塞,一直抄到6月的新季美豆天气问题以及国内央行资金回笼导致的资金炒作。别看,需求消费没啥起色,就冲这一通炒,豆粕价格竟连续暴涨1100元/吨。总之一句话:需求不够、炒作来凑!
棉粕、菜粕就不用说了,价格自然跟着豆粕水涨船高…
玉米价格上半年一度跌至历史低点,随后出现触底反弹态势。下跌原因就不做过多说明,2.5亿吨临储库存再加上临储政策改革、需求抵这几点,不跌才怪。而5月开始的价格上涨就要归结于临储“后遗症”。本季度1.25亿吨的东北玉米入库导致基层粮源见底,仅存的当季优质玉米的华北黄淮地区率先代领全国玉米价格走出了连续上涨道路。截至6月30日,全国14%水分二等玉米平均价格约为1954元/吨,较年初下滑3.03%,较5月底最低点增长11.45%。

鱼粉、乳清粉等动物蛋白原料上半年价格涨幅更是惊人。进口鱼粉价格从年初的11800元/吨涨至6月中下旬的14200元/吨,同为动物性蛋白原料的乳清粉涨幅也高达近1500元/吨。
二、饲料“价格战”歇火迎来饲料“涨价潮”
今年上半年饲料行业打响了两起“价格战”。最初,海大、通威、粤海等水产饲料巨头率先执行降价促销活动。随后,3月份各猪料企业开始了首轮“价格战”,各品种猪料价格下调50-100元/吨不等。当时,饲料原料价格纷纷跌至历史低点。同时,猪市低迷、存栏偏低,饲料销量严重受阻,运用促销手段提升销量成了企业的不二之选。
就在养殖业尝到促销带来的甜头没多久,饲料涨价了….从5月开始至今,随着饲料原料价格的触底大幅上涨,水产料领涨整个饲料市场,猪料企业在两个月时间,分别在5月中旬及6月中上旬先后两次上调价格。算下来,猪浓缩料涨了300-400元/吨,教槽料、乳猪料涨了200-400元/吨,配合料涨了100-200元/吨……
按理说,企业调涨饲料价格严格意义来讲算不上“价格战”。不过小编特意问了一下度娘,其定义中有一条“在某些行业会有高价取胜的案例”。其实,在饲料行业中,“买涨不买跌”是常事儿。对于需求端来讲,低价固然好事,不过饲料原料涨了这么多,一些企业销售的低价料谁还敢用?

三、执行8年之久的玉米临储取消了!
要说上半年最为劲爆的农业新闻,非玉米临储取消莫属了。
从去年玉米临储收购价首次调低至1元/斤之后,市场便纷纷猜测第二年的临储制度或将取消。3月28日,发改委、中央农办、财政部等部门举行新闻通气会,会议指出2026年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将玉米临时收储赠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也就意味着执行8年之久的玉米临储政策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4月7日农业部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临储收购政策改革进一步被证实。消息一出,市场各方纷纷看空后市,成为玉米价格在4月中旬探底的最主要推手。
虽说临储取消了,但改革后的政策细则依旧是模棱两可。市场化收购底价是多少?价格跌到什么时候给补贴?补贴多少……这些农民最关心的问题依旧是未知数。
四、官方喊话:饲料企业再减3000家!

年初,马有祥司长指出:2026年饲料企业下降至6000家,继2026年数量跌至7000家之后,又将1000家!而2026年、2026年饲料企业数量分别为10858、10113家。也就意味着在过去的5年里,40%的饲料企业都消失了……
随后又有人放话了:以后饲料企业数量将稳定在2000-3000家。这是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所长齐广海在接受采访时特别强调的。也就意味着在2026年统计的6000家饲料企业中,还将有一半以上的企业面临淘汰。而这些“消失”的企业中有无“证”的、有赔钱关门的、有转行的,当然也有被大企业收为麾下的。特别是近两年,饲料上市公司的胃口越来越大,跨界并购、跨业并购、跨境并购越来越成为家常便饭。 有资质的企业,也转型升级做饲料代加工的,比如华饲特美。
五、整合、转型:饲料企业都去养猪了!
俗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用到我们饲料企业身上就成了“不想养猪的饲料企业不是好企业”,为什么呢?我们先看看下面这张表: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经2026年12月27日农业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26年第1号公布。该《规范》分总则、原料采购与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控制、产品贮存与运输、产品投诉与召回、卫生和记录管理、附则8章44条,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饲料企业生产行为,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

第四条企业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记录本规范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履行年度备案和饲料统计义务。
有委托生产行为的,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实施本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
第二章原料采购与管理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浓缩饲料(以下简称原料)的采购管理,全面评估原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建立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填写并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

(一)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应当规定供应商评价及再评价流程、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记录等内容;
(二)从原料生产企业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及生产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评价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 、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
(三)从原料经销商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经销商名称及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注册号、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 、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
(四)合格供应商名录应当包括供应商的名称、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供应商为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评价日期等信息。
企业统一采购原料供分支机构使用的,分支机构应当、保存前款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和供应商评价记录。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原料采购验收制度和原料验收标准,逐批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
(一)原料采购验收制度应当规定采购验收流程、查验要求、检验要求、原料验收标准、不合格原料处置、查验记录等内容;
(二)原料验收标准应当规定原料的通用名称、主成分指标验收值、卫生指标验收值等内容,卫生指标验收值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企业采购实施行政许可的国产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的,应当逐批查验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填写并保存查验记录;
查验记录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查验内容、查验结果、查验人等信息;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或者经查验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不实的,不得接收、使用;

(四)企业采购实施登记或者注册管理的进口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的,应当逐批查验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填写并保存查验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查验内容、查验结果、查验人等信息;无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的,或者经查验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不实的,不得接收、使用;
(五)企业采购不需行政许可的原料的,应当依据原料验收标准逐批查验供应商提供的该批原料的质量检验报告;无质量检验报告的,企业应当逐批对原料的主成分指标进行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检验;不符合原料验收标准的,不得接收、使用;原料质量检验报告、自行检验结果、委托检验报告应当归档保存;
(六)企业应当每3个月至少选择5种原料,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其主要卫生指标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原料安全性评价,保存检测结果和评价报告;委托检测的,应当索取并保存受委托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第八条企业应当填写并保存原料进货台账,进货台账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生产企业或者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产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查验或者检验信息、进货日期、经办人等信息。
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原料仓储管理制度,填写并保存出入库记录:
(一)原料仓储管理制度应当规定库位规划、堆放方式、垛位标识、库房盘点、环境要求、虫鼠防范、库房安全、出入库记录等内容;
(二)出入库记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包装规格、生产日期、供应商简称或者代码、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库存数量、保管人等信息。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一垛一卡”的原则对原料实施垛位标识卡管理,垛位标识卡应当标明原料名称、供应商简称或者代码、垛位总量、已用数量、检验状态等信息。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维生素、微生物和酶制剂等热敏物质的贮存温度进行监控,填写并保存温度监控记录。监控记录应当包括设定温度、实际温度、监控时间、记录人等信息。

监控中发现实际温度超出设定温度范围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
第十二条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亚硒酸钠等饲料添加剂的贮存间或者贮存柜应当设立清晰的警示标识,采用双人双锁管理。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根据原料种类、库存时间、保质期、气候变化等因素建立长期库存原料质量监控制度,填写并保存监控记录:
(一)质量监控制度应当规定监控方式、监控内容、监控频次、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方式、处置权限、监控记录等内容;
(二)监控记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监控内容、异常情况描述、处置方式、处置结果、监控日期、监控人等信息。[3]

第三章生产过程控制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制定工艺设计文件,设定生产工艺参数。
工艺设计文件应当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和生产设备清单等内容。
生产工艺应当至少设定以下参数:粉碎工艺设定筛片孔径,混合工艺设定混合时间,制粒工艺设定调质温度、蒸汽压力、环模规格、环模长径比、分级筛筛网孔径,膨化工艺设定调质温度、模板孔径。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工艺流程,制定以下主要作业岗位操作规程:

(一)小料(指生产过程中,将微量添加的原料预先进行配料或者配料混合后获得的中间产品)配料岗位操作规程,规定小料原料的领取与核实、小料原料的放置与标识、称重电子秤校准与核查、现场清洁卫生、小料原料领取记录、小料配料记录等内容;
(二)小料预混合岗位操作规程,规定载体或者稀释剂领取、投料顺序、预混合时间、预混合产品分装与标识、现场清洁卫生、小料预混合记录等内容;
(三)小料投料与复核岗位操作规程,规定小料投放指令、小料复核、现场清洁卫生、小料投料与复核记录等内容;
(四)大料投料岗位操作规程,规定投料指令、垛位取料、感官检查、现场清洁卫生、大料投料记录等内容;
(五)粉碎岗位操作规程,规定筛片锤片检查与更换、粉碎粒度、粉碎料入仓检查、喂料器和磁选设备清理、粉碎作业记录等内容;

(六)中控岗位操作规程,规定设备开启与关闭原则、微机配料软件启动与配方核对、混合时间设置、配料误差核查、进仓原料核实、中控作业记录等内容;
(七)制粒岗位操作规程,规定设备开启与关闭原则、环模与分级筛网更换、破碎机轧距调节、制粒机润滑、调质参数监视、设备(制粒室、调质器、冷却器)清理、感官检查、现场清洁卫生、制粒作业记录等内容;
(八)膨化岗位操作规程,规定设备开启与关闭原则、调质参数监视、设备(膨化室、调质器、冷却器、干燥器)清理、感官检查、现场清洁卫生、膨化作业记录等内容;
(九)包装岗位操作规程,规定标签与包装袋领取、标签与包装袋核对、感官检查、包重校验、现场清洁卫生、包装作业记录等内容;
(十)生产线清洗操作规程,规定清洗原则、清洗实施与效果评价、清洗料的放置与标识、清洗料使用、生产线清洗记录等内容。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工艺流程,制定生产记录表单,填写并保存相关记录:
(一)小料原料领取记录,包括小料原料名称、领用数量、领取时间、领取人等信息;
(二)小料配料记录,包括小料名称、理论值、实际称重值、配料数量、作业时间、配料人等信息;
(三)小料预混合记录,包括小料名称、重量、批次、混合时间、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四)小料投料与复核记录,包括产品名称、接收批数、投料批数、重量复核、剩余批数、作业时间、投料人等信息;

(五)大料投料记录,包括大料名称、投料数量、感官检查、作业时间、投料人等信息;
(六)粉碎作业记录,包括物料名称、粉碎机号、筛片规格、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七)大料配料记录,包括配方编号、大料名称、配料仓号、理论值、实际值、作业时间、配料人等信息;
(八)中控作业记录,包括产品名称、配方编号、清洗料、理论产量、成品仓号、洗仓情况、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九)制粒作业记录,包括产品名称、制粒机号、制粒仓号、调质温度、蒸汽压力、环模孔径、环模长径比、分级筛筛网孔径、感官检查、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十)膨化作业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调质温度、模板孔径、膨化温度、感官检查、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十一)包装作业记录,包括产品名称、实际产量、包装规格、包数、感官检查、头尾包数量、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十二)标签领用记录,包括产品名称、领用数量、班次用量、损毁数量、剩余数量、领取时间、领用人等信息;
(十三)生产线清洗记录,包括班次、清洗料名称、清洗料重量、清洗过程描述、作业时间、清洗人等信息;
(十四)清洗料使用记录,包括清洗料名称、生产班次、清洗料使用情况描述、使用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
(一)按照“无药物的在先、有药物的在后”原则制定生产计划;
(二)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后,生产不含药物饲料添加剂或者改变所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的产品的,应当对生产线进行清洗;清洗料回用的,应当明确标识并回置于同品种产品中;
(三)盛放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及其中间产品的器具或者包装物应当明确标识,不得交叉混用;
(四)设备应当定期清理,及时清除残存料、粉尘积垢等残留物。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来污染:
(一)生产车间应当配备防鼠、防鸟等设施,地面平整,无污垢积存;
(二)生产现场的原料、中间产品、返工料、清洗料、不合格品等应当分类存放,清晰标识;
(三)保持生产现场清洁,及时清理杂物;
(四)按照产品说明书规范使用润滑油、清洗剂;

(五)不得使用易碎、易断裂、易生锈的器具作为称量或者盛放用具;
(六)不得在饲料生产过程中进行维修、焊接、气割等作业。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配方管理制度,规定配方的设计、审核、批准、更改、传递、使用等内容。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标签管理制度,规定标签的设计、审核、保管、使用、销毁等内容。
产品标签应当专库(柜)存放,专人管理。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对生产配方中添加比例小于0.2%的原料进行预混合。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混合均匀度要求,确定产品的最佳混合时间,填写并保存最佳混合时间实验记录。实验记录
应当包括混合机编号、混合物料名称、混合次数、混合时间、检验结果、最佳混合时间、检验日期、检验人等信息。
企业应当每6个月按照产品类别(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进行至少1次混合均匀度验证,填写并保存混合均匀度验证记录。验证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混合机编号、混合时间、检验方法、检验结果、验证 、检验日期、检验人等信息。
混合机发生故障经修复投入生产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混合均匀度验证。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和档案,制定粉碎机、混合机、制粒机、膨化机、空气压缩机等关键设备操作规程,填写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和维修记录:
(一)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应当规定采购与验收、档案管理、使用操作、维护保养、备品备件管理、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内容;
(二)设备操作规程应当规定开机前准备、启动与关闭、操作步骤、关机后整理、日常维护保养等内容;
(三)维护保养记录应当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保养项目、保养日期、保养人等信息;
(四)维修记录应当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维修部位、故障描述、维修方式及效果、维修日期、维修人等信息;

(五)关键设备应当实行“一机一档”管理,档案包括基本信息表(名称、编号、规格型号、制造厂家、联系方式、安装日期、投入使用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生产设备、辅助系统应当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应当通过安全检查;计量秤、地磅、压力表等测量设备应当定期检定或者校验。[3]
第四章产品质量控制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现场质量巡查制度,填写并保存现场质量巡查记录:

(一)现场质量巡查制度应当规定巡查位点、巡查内容、巡查频次、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方式、处置权限、巡查记录等内容;
(二)现场质量巡查记录应当包括巡查位点、巡查内容、异常情况描述、处置方式、处置结果、巡查时间、巡查人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检验管理制度,规定人员资质与职责、样品抽取与检验、检验结果判定、检验报告编制与审核、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签发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质量标准实施出厂检验,填写并保存产品出厂检验记录;检验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或者编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计算公式中符号的含义和数值、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检验人等信息。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每周从其生产的产品中至少抽取5个批次的产品自行检验下列主成分指标:
(一)维生素预混合饲料:两种以上维生素;
(二)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两种以上微量元素;
(三)复合预混合饲料:两种以上维生素和两种以上微量元素;
(四)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粗蛋白质、粗灰分、钙、总磷。

主成分指标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当根据仪器设备配置情况,建立分析天平、高温炉、干燥箱、酸度计、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主要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档案,填写并保存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一)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应当规定开机前准备、开机顺序、操作步骤、关机顺序、关机后整理、日常维护、使用记录等内容;
(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应当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型号或者编号、使用日期、样品名称或者编号、检验项目、开始时间、完毕时间、仪器设备运行前后状态、使用人等信息;
(三)仪器设备应当实行“一机一档”管理,档案包括仪器基本信息表(名称、编号、型号、制造厂家、联系方式、安装日期、投入使用日期)、使用说明书、购置合同、操作规程、使用记录等内容。

第三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化学试剂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规定采购、贮存要求、出入库、使用、处理等内容。
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以及试验溶液的使用,应当遵循 GB/T601、GB/T602、GB/T603以及检验方法标准的要求。
企业应当填写并保存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记录应当包括危险化学品名称、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保管人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企业应当每年选择5个检验项目,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措施进行检验能力验证,对验证结果进行评价并编制评价报告:
(一)同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比对;

(二)利用购买的标准物质或者高纯度化学试剂进行检验验证;
(三)在实验室内部进行不同人员、不同仪器的检验比对;
(四)对曾经检验过的留存样品进行再检验;
(五)利用检验质量控制图等数理统计手段识别异常数据。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留样观察制度,对每批次产品实施留样观察,填写并保存留样观察记录:

(一)留样观察制度应当规定留样数量、留样标识、贮存环境、观察内容、观察频次、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方式、处置权限、到期样品处理、留样观察记录等内容;
(二)留样观察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或者编号、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保质截止日期、观察内容、异常情况描述、处置方式、处置结果、观察日期、观察人等信息。
留样保存时间应当超过产品保质期1个月。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填写并保存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一)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应当规定不合格品的界定、标识、贮存、处置方式、处置权限、处置记录等内容;

(二)不合格品处置记录应当包括不合格品的名称、数量、不合格原因、处置方式、处置结果、处置日期、处置人等信息。[3]
第五章产品贮存与运输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仓储管理制度,填写并保存出入库记录:
(一)仓储管理制度应当规定库位规划、堆放方式、垛位标识、库房盘点、环境要求、虫鼠防范、库房安全、出入库记录等内容;
(二)出入库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或者等级、生产日期、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库存数量、保管人等信息;

(三)不同产品的垛位之间应当保持适当距离;
(四)不合格产品和过期产品应当隔离存放并有清晰标识。
第三十五条企业应当在产品装车前对运输车辆的安全、卫生状况实施检查。
第三十六条企业使用罐装车运输产品的,应当专车专用,并随车附具产品标签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装运不同产品时,应当对罐体进行清理。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当填写并保存产品销售台账。销售台账应当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质量检验信息、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信息。
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3]
第六章产品投诉与召回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填写并保存客户投诉处理记录:
(一)投诉处理制度应当规定投诉受理、处理方法、处理权限、投诉处理记录等内容;

(二)投诉处理记录应当包括投诉日期、投诉人姓名和地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投诉内容、处理结果、处理日期、处理人等信息。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填写并保存召回记录:
(一)召回制度应当规定召回流程、召回产品的标识和贮存、召回记录等内容;
(二)召回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召回产品使用者、召回数量、召回日期等信息。
企业应当每年至少进行1次产品召回模拟演练,综合评估演练结果并编制模拟演练总结报告。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在饲料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召回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填写并保存召回产品处置记录。处置记录应当包括处置产品名称、数量、处置方式、处置日期、处置人、监督人等信息。[3]
第七章培训、卫生和记录管理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员工进行至少 2次饲料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填写并保存培训记录:
(一)人员培训制度应当规定培训范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方式、效果评价、培训记录等内容;
(二)培训记录应当包括培训对象、内容、师资、日期、地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等信息。

第四十二条厂区环境卫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记录管理制度,规定记录表单的编制、格式、编号、审批、印发、修订、填写、存档、保存期限等内容。
除本规范中明确规定保存期限的记录外,其他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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