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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饲料管理 欧盟膳食补充剂管理法规

作者:饲界新视野 时间:2026-03-30 阅读:427

很多朋友对于欧洲饲料管理和欧盟膳食补充剂管理法规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欧洲饲料管理 欧盟膳食补充剂管理法规

本文目录

  1. 欧盟膳食补充剂管理法规
  2. 法国有高牧饲料吗
  3. 欧洲鳗鲡的人工饲养

欧盟膳食补充剂管理法规

欧盟膳食补充剂管理法规

在欧盟,对于膳食补充剂的管理并不是孤立进行的,而是将其蕴含于欧盟整体的膳食补充剂监管体系进行综合管理的。同样,对于植物提取物来说,也应符合相应的法规。

一、通用食品法规(Reg EC/178/2026)

欧盟委员会于2026年1月28日通过了Reg EC/178/2026。在该法规中提出了食品的官方定义、有关食品法律的原则和要求、建立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确定食品安全的立法程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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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 EC/178/2026将食品定义为:不论处理过、部分处理或者未处理的,人类有意摄取或适合人类摄取的任何物质或产品()。该法规适用于所有食品,其目的是为确保人类健康()和消费者利益。

新法规不再把食品安全和贸易混为一谈,只关注食品安全问题,要求实行食品供应链(即从农场到餐桌)的综合管理,对食品生产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产品具有责任可追溯性,问题食品将被召回。该法规涵盖了对添加了功能性成分的食品(如功能食品、保健食品、食疗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

二、新食品管理法规(Reg EC/258/97)

1997年1月27日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通过了新食品管理法规Reg EC/258/97。其对新食品的定义为:1997年5月15日以前,欧盟未大量消费的食品或食品成分。几经修订后,法规中规定了4种类型新食品:

·由微生物、真菌或藻类组成或从微生物、真菌或藻类中分离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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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植物和动物组成或从植物和动物组织中分离的食品;

·拥有新的分子结构或定向修饰分子结构的食品;

·经过新工艺生产的食品,新的生产过程可能导致食品或食品成分发生了组成和结构上的显著变化,从而影响到营养价值、机体代谢或不良物质水平的改变。

该法规不适用于食品添加剂、调味品或者提取液。

Reg EC/258/97对新食品的授权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新食品和食品成分在投放市场之前必须经过欧共体评估,作出授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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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食品营养与健康声称法规(Reg EC/1924/2026)

欧盟于2026年10月公布的关于食品营养与健康声称的Reg EC/1924/2026法规,已于2026年1月19日起生效,并于2026年7月1日起实施。Reg EC/1924/2026法规共5章29款,对营养与健康声称的定义、适用范围、申请注册、一般原则、科学论证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法规适用于在欧盟市场出售、供人食用的任何食品或饮品,旨在确保在食品包装()上向消费者提供的营养、健康资料准确可靠,以免消费者误解。该法规的基本宗旨是对欧盟成员国间食品及相关功能食品的营养和健康声称在标签、介绍、广告等方面提供法律法规的协调,使相关食品在各成员国之间能够自由流通。

1.营养框架(Food profiles)

该法规规定任何有关营养和健康声称的食品必须遵守法规中有关营养框架的条款。法规第4条对营养框架作出了规定,如任何食品中的盐、糖和脂肪的比例要以EFSA提供的恰当比例为准。营养框架是基于饮食、营养素与健康的关系的科学知识而确定的。

2.营养与健康声称的条件和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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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规第5条规定,允许营养和健康声称的条件为:食品中活性成分的含量必须达到声称所宣示的营养和生理学效果,并且该声称必须被普遍接受的科学证据所证实。声称的宣传要为消费者所理解并且不会引起误解。法规第10条强调了均衡多样的饮食的重要性,并规定当过量摄入该食品中某种成分(如维生素A)时要对可能出现的健康危害进行提示和警告。

3.营养与健康声称的分类

(1)营养声称(Nutrition Claims)

法规第8条规定,食品的营养声称必须按照法规附录中列出的24项声称进行标注,如“低脂”、“脱脂”、“低糖”、“无糖”等。 标注营养声称时还必须遵守法规中的其他条件,如:酒精含量超过1.2%的饮品,不得标示健康及营养声称。

(2)一般性健康声称(GenericHeala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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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声称采取准许列表管理制度。即凡列入允许使用健康声称范围内的声称,满足使用条件的食品均可标注。根据法规第十三条规定,欧洲各国的相关部门必须于2026年1月31日前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允许使用的健康声称建议名单及使用条件、相关的科学证据。在征求EFSA的意见后,欧盟委员会将不迟于2026年1月31日前公布欧洲允许使用的健康声称的名单。欧盟委员会根据科学发展及新健康声称的申请情况,适时地对名单内容进行补充修订、增加或撤消。根据EFSA官方网站统计,截止到2026年12月17日,已有9720项针对健康声称的申请,去除重复的申请,共有4185项申请,其中1900项为植物来源的相关健康声称。

(3)特殊或其他健康声称

(Specific/OtherHealthClaims)

法规第十四条规定,降低疾病风险声称与促进少年儿童生长和健康,以及除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特殊的相关声称,均归属于特殊或其他健康声称。第十四条所规定的这些声称必须经过欧盟委员会授权许可才能进行(授权程序,详见下文)。

使用降低疾病风险声称时,在产品标签、广告或宣传品上还需注明声称中所述疾病具有多种危险因素,降低其中一个危险因素可能会带来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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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食品管理法规

(Reg EC/1925/2026)

欧盟于2026年底公布了关于食品中添加维生素、矿物质或其他物质的Reg EC/1925/2026法规。该法规已于2026年7月1日起实施。2026年7月1日前上市的该类食品,最迟于2026年12月31日前遵守该法规的要求。

该法规指出,强化食品包括维生素、矿物质,以及除维生素和矿物质以外的具有营养和生理学效应的其他物质,特别是植物来源的功能食品。该强化营养食品法规旨在保护消费者利益,统一各成员国所实行的不同食品法规,允许含有维生素、矿物质或其他物质的营养强化食品在欧盟自由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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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主要针对食品中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作出新的规定,同时包括植物在内的其他物质。如果一种物质可能产生有害作用,则需进行风险评价和风险管理程序。

五、食品标签指令(Dir 2000/13/EC)

2000年3月20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发布Dir 2000/13/EC,用以协调成员国有关出售给最终消费者的食品标签、说明和广告的法律趋于一致。

该指令规定要标注以下信息:食品名称、成分列表、某些成分的数量、净含量、保质期、任何特殊的贮存和使用条件、制造商、包装商和销售商的名称和地址、产地、任何必要的使用说明、单位体积所含酒精度超过1.2%的饮料须注明酒精具体的浓度。

同时,该法规对食品标签上营养资料的可靠性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法规要求的标示,必须按照成分重量的顺序列出所有成分。对于营养与健康声称,则应遵守Reg EC/1924/2026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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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食品卫生法规(Reg EC/852/2026)

2026年4月29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发布Reg EC/852/2026,该法规是对欧洲理事会指令93/43/EEC包含的食品卫生相关法规的修订版,目的是建立一个从农场到各销售点覆盖所有食品的综合完整的政策体系。

该法规适用于食品企业,用于确保从初级产品到最终消费者的生产加工全过程的食品卫生安全,但不包括食品的营养、成分和质量等问题。

根据该法规规定,食品企业经营者(初级生产除外)应当采用由《食品法典》(联合国粮农组织制定的国际食品标准法典)提出的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原则。 欧盟植物提取物采购商大多对我国提取物企业都有通过HACCP的要求。

七、食品和饲料中新农兽药最高残留限量(Reg EC/396/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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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3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颁布Reg EC/396/2026,将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的残留限量有机地统一起来,并建立了一个默认限量。欧盟要求所有供人类或动物消费的食用产品,必须符合农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现行法规为2026年1月29日的修正案Reg EC/149/2026。

1.关注的食品种类

法规对一些特定的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的农药残留最高限量作出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可供任何动物消费的所有食用产品,其中包括已废止的指令90/642/EEC(植物源性产品)。当这些产品被用作种植、有效成分检测以及用于非食品类产品的生产时,可以不受限量标准限制。

2.默认限量和特殊限量

欧盟规定,食品中最高农残限量标准是0.01mg/kg,也就是默认限量。对于没有明确最高残留限量的食品,通常以默认限量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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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食品可采用特殊限量,可能高于默认限量。

3.农残限量的应对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产品不符合法规附录的限量要求,如果该产品没有不可接受的风险,则成员国可以批准该产品使用。该成员国必须立即通知欧委会、其他成员国和欧盟食品安全局,以便尽可能快地采取有关措施(如设定临时最高残留限量等)。

八、食品中特定污染物最高限量水平

(Reg EC/188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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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2月19日,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发布Reg EC/1881/2026,用以建立一个评估食品中污染物的允许毒性水平的程序,污染物应考虑所有可能的来源。该法规是2026年3月8日发布的Reg EC/466/2026的修订版。

制定特定污染物最高限量水平的目的是减少特定食物中这些污染物的含量,使之达到最低水平。其中规定了特定污染物的最高限量,这些污染物包括:硝酸盐、黄曲霉毒素、铅、镉、汞、二恶英、棒曲霉素和无机锡等。

九、食品添加剂指令(Dir 89/1007/EEC)

1988年12月21日,为了统一有关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条件的欧盟成员国立法,保护消费者健康,并确保食品在欧盟内的自由流通,欧盟发布了Dir 89/1007/EEC。

该指令的覆盖范围是,在食品生产或制备过程中用作配料,并成为终产品一部分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本身通常不是食品,是有意加入食品并成为食品一部分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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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列入许可清单的物质方可用作膳食补充剂,并必须符合这些清单中所规定的使用条件(例如,防腐剂、乳化剂、甜味剂、膨松剂等)。对于植物提取物来说,部分产品在欧盟可用作食品添加剂,例如,甘草提取物(甘草酸及其铵盐)可作为甜味剂使用;姜黄素、类胡萝卜素、葡萄皮提取物是许可使用的色素。

十、食品生产和食物成分提取溶剂

(Dir 1988/344/EC)

1988年6月13日,欧盟发布用于食品生产和食物成分提取溶剂的成员国法律Dir 1988/344/EC。现行法规为2026年4月23日发布的修正案2026/32/EC。

该指令及修正法案适用于食品生产和食物成分的提取溶剂,包括输入欧盟的提取溶剂;不适用于生产添加剂、维生素和其他营养添加剂,以及不在指令附录列表内的溶剂,也不适用于从欧盟输出的提取溶剂。 成员国必须确保这些物质的使用不会导致提取溶剂在食品中的残留达危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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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指出,“溶剂”是指溶解食品的任何物质或其中的任何成分。同时,指令中的“提取溶剂”,是指在原材料、食品或这些产品的组成成分加工过程中用于提取程序的一种溶剂,能去除溶剂在食品或食物成分中无意的、工艺上不可避免的残留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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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有高牧饲料吗

法国位于欧洲西部,国土总面积55万平方千米,耕地1 925万公顷,永久牧场1 138万公顷。1991年总人口5 664万,其中农业人口264万。法国是一个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的国家,实行多种经营,技术先进,水平较高。主要畜产品产量如肉类、牛奶等在发达国家中大都名列前茅。在1989年欧共体农业产量中所占份额:牛肉26. 6%,牛奶20. 6%,猪肉13. 8%,羊肉14.3%,禽肉27.9%,蛋15.5%。牛肉和禽肉产量的30%用于出口。

法国畜牧业发展条件很优越,既有广阔的天然草地和牧场,又有发达的种植业提供充足的谷物饲料和其他饲料。1989年,法国草地和牧场占农用土地的38%,国内谷物消费量的60%左右用作饲料,再加上26%的耕地种植豆科牧草和块茎饲料作物,约有四分之三的农用土地直接或间接为畜牧业生产服务。法国畜牧业产值在50年代初开始超过种植业, 60年代曾一度高达60%以上,1968年后比重不断下降。1990年降至45. 2%。

法国畜牧业以养牛业为主,其次是养猪业和养禽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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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畜牧业产值比1980年增长了52. 1%,为1480亿法郎,其中牛肉占30. 8%,奶类占34. 8%,禽蛋占15. 2%,猪肉占12.8%,其他畜产品占5.8%。1991年的家畜数量及与1979~1981年比较如下:

马32. 2万匹(-9%);牛2144. 6万头(-10%),

奶牛900万头(-11%);绵羊1 149万只(-5%);

山羊123. 6万只(+16%);猪1 223. 9万头(+7%);

鸡2. 13亿只(+20%)。1991年的畜产品产量及与1979~1981年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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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193. 4万吨(+6%);绵羊肉16. 7万吨(-2%);

猪肉182万吨(+3%);禽肉139. 4万吨(+23%);

牛奶2 660万吨(±0%);绵羊奶110万吨(+6%);山羊奶52万吨(+12%);鸡蛋94. 2万吨

(+11%);净毛1. 22万吨(+12%)。牛的主要品种中,肉用的有夏洛来牛、利木赞牛、金黄阿奎顿牛;乳用的有黑白花牛、诺曼底牛、东部红白花牛。猪的主要品种是:约克夏猪、兰德瑞斯猪、皮特兰猪以及一些杂交猪。

绵羊的主要肉用品种有夏洛来羊、拉康肉羊、西部红羊、法国岛羊;乳用的有拉康奶羊、比利牛斯羊;毛用的很少。山羊的主要乳用品种有阿尔卑斯羊和萨能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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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家禽包括鸡、火鸡、珍珠鸡、鸭、鹅、鸽子等,品种很多,有自己培育的,有从外国引进的。

目前,法国大多数畜产品自给有余,且能大量出口,猪、羊肉尚需进口。

1989年法国肉类自给率:大牛肉109%,小牛肉102%,猪肉85%,羊肉57%,禽肉134%。同年,法国人均消费肉类106千克,鲜奶79. 2千克,酸奶类饮料25. 6千克,黄油8. 5千克,干酪22. 3千克,蛋15.5千克。

畜牧业生产水平:80年代中期,法国家畜出栏率和胴体重量都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牛分别为33. 8%和243千克,猪分别为188. 1%和88千克,绵羊分别为77. 8%和21千克

。1989年,法国每头奶牛平均产奶5902千克,蛋鸡平均产蛋228个,与1980年相比,分别提高了26. 5%和1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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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农业劳动力平均生产肉类3 638. 9千克,奶制品2 551. 6千克(不含鲜奶),蛋602. 9千克。法国畜群周转较快,商品率也较高,主要原因是通过技术措施提高了饲养水平和畜禽生产能力。

主要技术措施:

①重视育种和良种繁育,不断改进畜禽的生产性能,提高肉、奶、蛋的产量和质量。采用的方法是充分利用本地品种,并不断引入外国品种进行风土驯化和杂交改良,先后育成和推广了许多优良品种,使法国畜禽全部实现了良种化

。②广泛应用人工授精,扩大种公畜利用率,在全国建成家畜人工授精网络,为家畜改良创造了方便条件。

③采用胚胎移植等新技术。法国牛胚胎移植研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经多年试验和研究,已有了一套常规操作程序和适用的器材设备。通过胚胎移植生产的犊牛数量,1975年仅数十头,1987年增至25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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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增产牧草和饲料,并从多方面提高消化率和营养价值。据统计,法国畜禽需要的含氮物质,46%来自牧草, 12%来自饲用玉米,18%来自其他谷物,24%来自饼粕、豌豆、蚕豆、鱼粉和肉粉。 在发展谷物生产的同时,着重管好用好草地,推广秸秆氨化处理和玉米青贮技术,发展配合饲料工业以提供优质饲料和添加剂等,扩大油料—蛋白质作物种植面积,以提高饲用蛋白质的自给水平。

⑤改进饲养管理,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目前,法国畜禽饲养从通风、保温、饮水到清粪以及从畜产品贮运到加工都实现了机械化和自动化。

⑥防治畜禽疾病。法国目前常见传染病有牛地方流行性白血病、牛和羊布氏杆菌病、牛结核病、口蹄疫和狂犬病等。在防治上普遍采用预防注射、定期检查、屠宰病畜、厩舍消毒、封锁疫区、建立无病畜群等措施,以使发病率降低,防制疫病流行。

欧洲鳗鲡的人工饲养

养成池面积150~400平方米,池深l.2~l.5米,池坡度应稍比日本鳗养殖地坡度大。排污并规格(1.0一1.2)米x(l.2~1.8)米,控温、排污、增氧等配套设施完整,鳗池顶用黑色塑料薄膜遮荫,占养殖总面积75%。

白仔池池底为水泥底结构,黑仔池、养成池以水泥底及三合土底为佳,其次为沙石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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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池使用前,用200毫克/升生石灰全池泼洒消毒,7~10天后排干水,灌水后用20一30毫克/升高锰酸钾全池泼洒,2天后,清洗干净并检查池有无渗漏后进水,加入50毫克/升光合细菌(含量>3.0X109个/毫升),建立有益微生物种群优势,2~3天后使用。

新建池用2~3毫克/升草酸浸泡7天后,清洗干净,再用7‰食盐水浸泡7天,清洗干净后按旧池方法消毒。(一)白仔苗的选择与放养

1.选苗选择健康、活泼、透明、无外伤、规格均匀、体色一致的欧洲鳗苗,黑苗比例不超过2%,规格为每千克2700一3200尾,还要注意苗的产地,如1~2月进法国苗,3月后最好进英国产的头批苗。

2.放苗欧洲鳗苗包装袋内水温为8~10℃,投苗时白仔池水温与苗袋水温相差应小于5℃,投苗前应先把充氧的苗袋放入池中0.5~l.0小时,待袋内外的水温一致后,将鳗苗袋在池内网箱中打开,让鳗苗主动游入网箱内,并不断在箱外鼓动流水,捞除泡沫污物,稍等片刻,由2人在水中将网箱缓慢朝一方向(最好逆水方向)提起,让鳗苗主动游入培育池中,不能主动游出的为死伤苗,及时捞除。苗种最适放养期为12至翌年2月初,最迟不超过4月中旬。

3.放养密度白仔苗放养密度为600~800尾/米2以稍稀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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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盐度与温度、水位调节放养白仔苗前,池水加入食盐,盐度为7,白仔苗投放24小时后开始升温,升温速度始缓末快。开始2~3天,每4~6小时升温0.5℃,至18℃后,升温速度可稍微加快;直至24~26℃,保持稳定。升温过程,每天下池捞取死伤苗,并换水5~10厘米,慢慢去除盐分。投苗时水位0.25一0.30米,养殖过程中缓慢升高,养殖20天后升至0.5~0.6米。

(二)黑仔苗的放养

1.黑仔鳗消毒黑仔鳗通过筛选、搬运等操作,造成鳗鱼皮肤擦伤,易引起细菌感染,所以应在放养当天傍晚,用35毫克/升中药鱼血宁消毒,12小时后大量换水。

2.放养密度放养密度。

3.水温与水位水温要求在25℃左右,每天温差控制在1℃左右,水深0.6一0.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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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幼鳗种放养在放养进养成池12小时后用35毫克/升中药鱼血宁十3毫克/升高锰酸钾全池泼洒,12小时后换水1/2以上,避免鳗种引起细菌性感染。水位控制在0.8~1.0米,水温控制25℃左右。欧洲鳗的营养需求与日本鳗有所不同,在生产实践中直接使用日本鳗饲料常会造成三类苗比例高达30%~50%,生长速度明显低于日本鳗,除了养殖措施原因外,营养不平衡也是其主要原因之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通过大量研究实验,得出欧洲鳗的营养需求量推荐值见表3-11,维牛素及矿物质添加量推荐值。

(-)白仔鳗的饵料及投喂

1.开食饵料丝蚯蚓的准备

(l)丝蚯蚓暂养池丝蚯蚓暂养池要建立在注排水方便的地方,面积5~10平方米,高度0.2~0.3米。池上方要遮荫,保证池内阴凉、挡雨。

(2)丝蛆蚓的漂洗购进的丝蚯蚓一定要放进暂养池内暂养,让微流水不断漂洗,并经常翻动,让丝蚯蚓排净体内污物,并洗出死虫,反复多次,洗净污物和死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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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丝蚯蚓的药物处理投喂前的丝蚯蚓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杀菌处理。避免鳗苗因摄食丝蚯蚓而得病。丝蚯蚓可用1一2毫克/升水溶性氟哌酸浸泡消毒30分钟,并可于每千克丝蚯蚓中添加1克水溶性北里霉素一起投喂。

2.开食及诱食

当水渴升到24一26℃、池水淡化至2一3时,保持1天后,即可开始诱食。诱食时间从夜间开始。前三天用碾碎后的丝蚯蚓浆由全池泼洒并逐渐向食台集中的方式进行,第一天投饵率为苗体重的8%一10%,吃食后第二天起每天可递增投饵率5%~8%,第四天开始定点投喂丝蚯蚓全虫,并及时将鳗苗诱至食台摄食,日投饵率为苗重的35%~45%左右。

投饵时停开增氧机30一40分钟,采用灯光诱食上台,灯功率为15~25瓦,投喂前开启,食完关闭,并逐渐将饵料台由地底向水面提升,直至水面下3~5厘米。

每天分4次投喂,每6小时1次,量的分配应按照晚上多、白天少原则进行,每次摄食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剩余丝蚯蚓应及时捞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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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饵料转换

经过25~30天投喂丝蚯蚓后,白仔鳗规格达到800尾/千克左右,即可开始饵料的转换。每天3餐。此时投饵率降至10%左右,第一、二天丝蚯蚓:白仔料为3:1,第三天丝蚯蚓:白仔料为1:1,第四天丝蛆蚓:白仔料为1:3,第五天全部投喂白仔料,白仔料日投饲率降为6%~8%,并根据鳗苗吃食情况好坏酌情加减。

(二)黑仔鳗的饲料及投喂

黑仔苗培育一般投喂黑仔饵料。选别后规格较小的黑仔苗仍可投喂白仔饵料,大规格黑仔苗可通过白仔饵料转换为黑仔饵料(转换方法与培育白仔苗时饵料转换一样)投喂。饲料中添加一定比例的水、鱼油及维生素等,加水量一般为饲料量的1.3~1.5倍,鱼油添加量一般控制在3%以内,盛夏高温季节,鱼油的添加量应在2%之内或停止添加。黑仔苗阶段,由于鱼体仍较小,饲料加工时一定要搅拌成柔软、黏性强、不易流散的团状后方可投喂。一般每天投喂2次,上午5~6时、下午5~6时各投喂1次。上午投喂量一般占总投饵量的40%,下午占60%,每次投喂量以20分钟内吃完为宜。日投饵量的增减一般根据每天吃食状况及鳗鱼活动状况和天气情况来调整,正常每5天调整1次投饵量。盛夏高温季节,池水水温超过28℃以上时,要控制日投饵量,切忌过饱食。一般情况下控制在3%以内,若换水量有限时,日投饵量直控制在1.5%以内。不同规格黑仔鳗投饵率。

(三)幼、成鳗的饵料及投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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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喂幼鳗饵料或成鳗饵料,日投饵率。由于幼、成鳗养殖阶段,历时较长,一般要经历夏、秋、冬季及第二年开春后的饲养,故各个时期的喂养管理有所不同。

1.夏季高温期由于放养的鳗种规格较大,在高水温条件下,大规格鳗种的摄食状况及活力均不如小规格鳗种,故此时期要适当控制投饵量,一般日投饵率控制在3.0%以内,鱼油添加量要控制在2.0%以内。如吃食情况差、水源供应紧张可停止添加鱼油或只添加1.0%,日投饵率可控制在1.5%以内,以避免欧鳗高水温期摄食能力较弱且摄饵时间较长,造成饵料散失而导致水质腐败恶化。一般每天投喂2次,早晨6时、晚上6时各投喂1次。此时早上投饵率占全日饵料量60%一70%,下午为30%一40%。当水温28℃以上每天只投喂1次,日投饵率小于1.0%。

2.秋季进入秋季,气候凉爽,气温、水温均较适宜欧鳗的生长,此时为欧鳗生长的黄金季节,此时期可适当增加投喂量,日投饵率可提高至2.5%一4.0%,鱼油添加量一般为2.0%一3.0%,秋季欧鳗的摄食状况及活力均较强,生长也较为迅速。

3.冬季、开春期冬季气候逐渐变得寒冷,此时水温逐渐下降,一般来说,欧鳗对于低温的适应能力要比日本鳗强,只要日水温波动不大,即使水温只有14~16℃时,欧鳗的摄食状况及活力仍较好。如供气条件许可,可将池水温度加热到20~22℃,如供气量有限,可将池温控制在18~20℃,尽量避免池水温度日温差波动过大。此时投饵率一般尚可达到1.2%~2.0%,鱼油添加量为l.0%,如养殖规格较大,供气不足,只要简易搭盖薄膜保温,一般在南方地区,池水温度尚可维持在14~16℃,投饵率尚可维持在0.8%一1.2%。此时欧鳗生长较缓慢,饵料转换率较低,为此可改为日投喂1次即可。至第二年开春后,气候又逐渐转暖,水温也逐渐缓慢上升,欧鳗的摄食状况及活力也逐渐增强。此时欧鳗的规格已较大,多为出售选别后回池的旧鳗,故应采取缓慢上升的方式提高日投饵量,一般投饲率可上升至l.12%~2.0%,鱼油添加量为1.0~1.5%。幼、成鳗阶段不同水温下的投饵率。(一)水质管理

1.水源欧洲鳗养殖成败,水质因素作用重大。为了使养殖生产能健康顺利进行,选择一个好的水源为首要基本条件。根据欧洲鳗的生态特性,水源应充足,日供水能力为养殖用水100%以上的山溪、水库或深井水,若使用河水,必须经蓄水池过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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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养殖过程水质管理养殖过程中,水质管理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它不仅影响养殖鳗鱼的正常摄食生长,同时亦为病害预防的重要环节,水泥池精养模式以清水养殖,收到了良好效果。在各养殖过程中的水质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

(l)设置调温池由于欧洲鳗鲡苗种来自法国、英国等欧洲地区。捕捞季节水温较低,并经低温长途运输方到达各养殖场,其体质较弱,因而在放养时,水温的较大变化将导致批量死亡及影响培苗效果,因而设置调温池,用于白仔放养及培育,可有效提高成活率及其生长速度。所谓调温池,即用1口空池将水温预调至与苗袋或白仔池相似水温后,再用于白仔池换水,这样既能保证白仔池水水温的稳定,又有利于其正常摄食、生长。

(2)定期检测水质水质好坏直接影响鳗鱼正常摄食、生长。因而,为了保证养殖池水质,应定期检测养殖池水质,一般要求3~5天检测1次,发现问题可采取大换水加强排污,或利用水质改良剂等进行处理调节。尤其是砂石底池塘更应重视池底老化积淤后导致的水质恶化,一般要求3年更换1次池底。

(3)排污及拔臭为了保持池水清洁,每天投饵后2~3小时要作彻底排污,同时洗刷池底及池壁。白仔期还应用虹吸法吸污,要求将粪便彻底排出并将池底、池壁及饵料台洗干净。并每隔2~4小时拨臭1次,至排出水不显脏物。排污时,排水量视不同池水条件及养殖过程而异。

(4)气候环境突变时的水质管理在欧洲鳗养殖过程中,气候及环境突变时,往往会引起水源水质突变,此时更应注意水质管理。在暴雨季节,雨水将大量地表泥土或有机物冲入河流等水源中引起水质PH、溶氧及铵态氮等水质指标突变,此时若仍按正常换水,不仅会影响鳗鱼摄饵,往往还会导致病害的暴发。 在这种情况下,有沉淀池的,应将水源水沉淀24小时,并使用生石灰15一20毫克/升全池泼洒并沉淀,并于使用前用含氯消毒剂消毒6~8小时后,再使用。无沉淀池,应停食,仅少量换水;换水量一般为10,并使用含氯消毒剂及水质改良剂,用来消毒及改良水质。利用河水等水源的养殖场,应注意农田使用农药后,农药排入水源中对鱼体产生的毒性,此时亦应先停止换水,或将水处理后再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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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利用遮阳网、黑薄膜及休息台在养殖过程中,水温对其生长影响重大,因而在夏、秋季水温超过26~28℃、气温在30℃以上时,为了保持适宜水温及避免强光刺激,应使用遮光设施。要求遮光率为80%以上,或使用黑薄膜覆盖池塘。春冬时,拆除遮阳网,让阳光照射,以利于水温升高。在周年养殖过程中,于饵料台上方完全遮光,以利鳗鱼摄食。为了避免鳗鱼钻入砂底长期处于不良环境中,在幼鳗及成鳗养殖池中设置栖息台,让鳗鱼于栖息台栖息,生活在水质相对良好的环境中。栖息台一般根据池塘大小设置,300平方米以上池塘设置2-3个,150~300平方米池塘设置1一2个。放于投饵台两侧。

(二)各养殖阶段管理

1.白仔期饲养管理

(1)水质管理保持稳定水温,每天温差控制在1℃。每天排污4次,分别于投饵后2一2.5小时进行,采用虹吸法吸污并洗池,每次排污、换水量在1/2左右,然后慢慢进水,约2小时左右达到预定水位。日换水量为原池水体的200%以上。每3~5天进行1次水质理化因子测定,根据测定结果进行水质调控处理,尽量使水中各项理化指标在适宜范围中。可使用20毫克/升光合细菌,5~10毫克/升底质改良剂以及15毫克/升生石灰等药物进行水质改良。

(2)鳗苗选别白仔苗养殖45~50天左右,其规格增至300~600尾/千克,需进行选别。选别前需停食1天,分养池的水体环境最好与原白仔池相近,分养时间在温度较低时进行,利用鱼筛分选,分作3种规格筛选,分筛后剩下的较瘦小白仔再重投丝蚯蚓进行喂养。分筛完成后12小时,应用3毫克/升高锰酸钾和35毫克/升中药鱼血宁全池泼洒消毒,12小时后换水1/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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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常工作白仔鳗池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昼夜有人值班,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检查,采取相应措施。排污时要及时捞除死伤苗,并仔细检查死伤原因,及时处理。经常观察鳗鱼摄食及游动情况,做好记录。

2.黑仔期饲养管理

每次摄食后,将饵料框刷干净,捞除多余饵料。每天早晚投饵2小时后要排污,并彻底刷干净池底及池壁,每次换水50%。每5天左右定期测定1次水质并抽样镜检鳗鱼1次。

黑仔鳗每隔30一40天筛选五次,进行分养,方法同白仔鳗。同时适当适时淘汰三类苗。大小分化显著是欧鳗生长的特点之一。尤其投苗期越迟,三类苗比例越高。同时,驯养管理的好坏,也直接影响三类苗比例。三类苗比例可通过加强饲养管理,改善水质环境及采用特别饵料来降低其比例,但经过2一3次选别后的三类苗,长期处于摄食状况不佳。营养状况差的条件下,其体质虚弱,极易诱发病害。从经营管理及成本核算上看,应适时将其淘汰,从而确保一、二类苗的正常生长。淘汰的时间可根据养殖规模、池子配套情况、水源紧张程度、供热状况等来确定,一般在第三次选别后即可开始淘汰。

日常管理同白仔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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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幼、成鳗期饲养管理

(l)水质管理欧鳗对水质的要求较日本鳗高得多,加之成鳗养殖阶段历经夏、秋、冬,春四个季节,各季节的水质管理要求各不相同,故对水质管理尤其不容松懈。

①春季随气温与水温的缓慢上升,温度变化大,要注意控制投饵,勿饱食。

②夏季注意降温,每天换水100%,尽可能采取微流水方式。夏季白天水温高而夜间水温稍低,故夜间换水量可加大,池水可适当加深至1.3一1.5米。

③秋季日换水量80%以上,注意加盖保温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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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冬季由于气候寒冷,水温较低,水温最好加至20℃以上,最低不低于15℃,为保持池水水温的稳定,减轻锅炉的供气压力,池水可适当加深,同时换水量可适当减少,一般日换水量为全池的60%~80%。由于换水量较小,因此水质指标如铵态氮、硝态氮等值均偏高,故要采取定期泼洒20毫克/升光合细菌,或5一10毫克/升水质改良剂,或15毫克/升的生石灰进行水质调节,降低铵态氮、硝态氮等水质指标。

(2)选别及日常管理在养成阶段,鱼体规格大,不适于用鱼筛选别,常用鳗鱼专用选别器分选,常造成严重损伤,影响生长及暴发病害。 选别时间可适当延长,一般饲养45~60天选别1次,选别时间宜于阴雨天及夜晚进行,同时彻底清洗消毒养殖池,方法同白仔鳗池。日常管理同白仔鳗期。

其他养殖方式

欧鳗其他养殖方式还有循环水养殖方式、海水网箱养殖方式及土池养殖方式,其中国内主要是海水网箱及土池养殖方式。这两种养殖方式,白仔苗培育阶段及越冬阶段均在室内水泥池进行。从黑仔鳗至成鳗养殖过程分别在海水网箱及土池中进行。下面简单介绍这两种养殖方法。

(一)海水网箱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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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网箱养殖具有设施投入省,养殖成本低,不受淡水资源的限制。网箱大小在6.0~15.0平方米之间,每个鱼排由20~30个网箱组成,每个网箱之间间隔30~40厘米,每个鱼排之间间隔50~80厘米,网目依鳗种大小而异,网箱深度3.0米,入水深度2.5米,每个网箱设置1个饵料合,网箱上遮盖黑纱布。放养密度,规格300~400尾/千克的每平方米放养1.5~2.0千克,规格100~300尾/千克的每平方米放养 20~5.0千克,50一100尾评克的每平方米放养5.0一10.0千克,20一50尾/千克的每平方米放养10.0一20.0千克。一般放养2一3天即可开食,1周后即可正常投喂,投饵1天2次,早上6时、下午6时各投喂1次。用黑仔饲料,加适量清洁淡水制成团状,投喂于饵料台上,日投饵量在2.5%一40%左右,10一15分钟内吃完为宜。每15天更换网箱1次,鳗鱼摄食、活动均正常时,不必药浴消毒鳗鱼,而是带水操作,尽量不惊动鳗鱼,以免影响其摄食。

(二)土池养殖

1,池塘条件要求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单口池塘面积以0.3~31公顷为宜,池深1.2~2.5米。

2.鳗鱼放养池塘清塘,并配备抽水机、增氧机等。

3.日常管理主要水质管理,PH要求7.0~8.0,溶氧要求保持5毫克/升,同时配备增氧机,透明度30~40厘米。换水:秋季、春季每3天换1次水,每次换水15%~30%;夏季每天换水1次,时间为下半夜,每次换水在10%一25%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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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饵夏季投饵在早上6时和晚上6时以后,冬季则安排在中午2一3时水温最高的时候。投饵时应添加鱼油,并随水温变化而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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