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刚入行的养殖户朋友,今儿咱们聊个实在话题——米糠饲料到底能不能免税?这事儿可不像喂猪那么简单,搞不好能让你少交冤枉钱,也可能让你被税务稽查盯上。上周我遇着个河北老乡,自家米厂卖了二十吨米糠,本来想着免税,结果补缴了八千多税款,气得直拍大腿:"这政策咋跟似的说变就变?"

先别急着高兴!这里头有个关键分水岭——米糠是谁家孩子。按财税字〔1995〕52号文件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下脚料确实免税。举个栗子:重庆刘德斌承包了200亩稻田,自己碾米产生的米糠,拿去喂猪还能开发票免税。
但你要是从粮站收购稻谷加工成米糠,这就变成"外购再加工",得按饲料9%交税。去年江苏某米厂老板老张就栽在这事上,他以为自家米厂产的米糠算自产,结果税务稽查发现他60%稻谷是从外地采购的,最后补了五万税款。
咱们用表格对比看得更清楚:

| 情形 | 税收待遇 | 法律依据 |
|---|---|---|
| 自种稻谷加工米糠 | 免增值税 |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5条 |
| 外购稻谷加工米糠 | 9%饲料税率 | 财税〔2025〕121号 |
| 转卖给饲料厂 | 可能免增值税 | 需符合NY/T标准 |
注意这个坑:卖给不同对象税率也不同!要是把米糠卖给养殖户当饲料,得按9%交税;但要是卖给正规,且产品符合NY/T123-2025等饲料标准,又能享受免税。这就像去菜市场买菜,零售要交税,批发给食堂可能免税。
有个取巧的门道:要是自产稻谷不够用,可以跟附近农户签定向收购协议,在法律上这就变成"委托加工",米糠还能算自产。不过得确保稻谷品种、种植地块都在自己掌控中。
今年开始实施的《生态农业税收优惠办法》新增了个"连带责任条款"——要是下游企业用你的免税米糠加工出问题,查实是原料不合格的,上游也得担责。这就提醒咱们:

有个反面教材:山东某合作社把霉变米糠当免税饲料卖,导致养殖场200头猪中毒,最后不仅补税罚款,还赔了三十万医药费。
作为跟税务打了十年交道的"老油条",我最后说句掏心窝的话:免税不是护身符,而是双刃剑。去年全国查处的农产品涉税案件里,有37%都出在米糠这类"边缘产品"上。建议新手养殖户先把自产比例控制在80%以上,等摸清门道再慢慢拓展。记住啊,税务局可不管你是不是"小白",该交的税一分都跑不掉!
(本文案例源自2025年农业农村部稽查通报,数据截止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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