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进口鱼饲料文章的问题,以及和进口鱼饲料需要哪些手续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进口鱼饲料需要的手续主要包括办理海关准入(进口宠物食品准入)GACC和申请农业部进口饲料登记证(MARA)。以下是详细的手续流程:
一、办理海关准入(GACC)
提出申请:
境外企业需通过其主管部门向中国海关总署提出进口鱼饲料的准入申请。
审核流程:

海关总署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进行书面及现场审核。
审核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对企业生产条件、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评估。
专家评审与公示:
审核完成后,海关总署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通过后,海关总署会在其官网上公示准入信息。

二、申请农业部进口饲料登记证(MARA)
递交资料:
申请人需向农业部递交进口鱼饲料的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等。
资料审核与样品检测:
农业部会对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样品进行检测,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中国相关标准和要求。
颁发证书:
样品检测通过后,农业部会在其官网上公示相关信息。
公示无异议后,农业部会颁发进口饲料登记证给申请人。
注意事项:

在整个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确保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申请人还需关注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更新,以确保进口鱼饲料符合最新的要求。申请过程可能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协调与沟通,因此建议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以下是相关图片展示:
以上即为进口鱼饲料所需的主要手续及流程。请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备和操作,以确保进口鱼饲料能够顺利进入中国市场。
进口鱼粉鱼油饲料需完成报关手续准备、报关流程执行,并注意输华资格、合规证件及专业协助等事项。
一、进口报关手续资料准备基础资质文件:进出口经营权(企业需具备开展进出口业务的合法资质)。
营业执照(证明企业合法经营身份)。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完成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的证明)。
贸易与物流文件:装箱单、合同、发票、提单(记录货物详情、贸易条款及物流信息的核心单据)。
饲料专项证件:农业部进口登记证(由供货商按农业部2号令申请,证明产品符合中国饲料进口标准)。
进口饲料备案登记(国内公司向所在地检验检疫部门申请,需提交境外生产厂家进口登记证等资料)。
其他必要文件:申报要素(根据海关要求填写货物详细信息)。

原产地证(证明货物生产或出口国家/地区)。
二、进口报关流程执行到港前申报:提前向海关提交报关报检申请,并完成税款缴纳。
需确保申报信息与单证一致,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通关延误。
支付运费与换单:向船运公司支付运费,并在船代处完成提单换取提货单(约需1-2天)。
海关查柜:海关根据预约情况对货物进行查验,重点检查货物包装、标签及实际数量是否与申报一致。

放行与提货:查验合格后,海关放行货物,企业可安排提货并运输至国内指定地点。
三、注意事项输华资格国家/地区:目前泰国、丹麦、俄罗斯、美国、智利、墨西哥、秘鲁、阿根廷等23个国家/地区具备合法输华鱼粉鱼油资格。
进口前需确认货物来源国是否在准入名单内。
合规证件要求:境外企业首次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需按《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26年第2号)申请进口登记证。
出口国已批准生产但中国未使用的产品,需委托境内代理机构申请登记。

鱼粉鱼油作为单一饲料,需同时申请海关总署输华企业准入及农业部进口登记证。
市场占比与专业协助:秘鲁、俄罗斯、东南亚鱼粉占中国进口量前三,企业可优先选择这些地区的供应商。
建议委托专业进口代理报关公司操作,以降低合规风险并提高通关效率。
四、法规依据《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26年第2号):明确境外企业首次出口需申请进口登记证,未取得证件的产品不得在中国销售或使用。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规定出口国已批准生产但中国未使用的产品,需通过境内代理机构申请登记。

海关总署准入要求:申请企业需列入《允许进口饲料原料、宠物食品及配合饲料国家(地区)产品名单》。
首先鱼粉符合农业部《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定义可以划分为单一饲料。因此该产品允许进口,国外厂家需要按照规定办理农业部的进口登记证即可。
除鱼粉外,鱼饲料,虾饲料,豆粕,酒糟,氨基酸是否可以进口
需要按照产品的成分进行区分,如该产品符合下列定义,那么就可以进口到中国,国外厂家需要按照规定向农业部申请进口登记证。
鱼粉属于单一饲料

鱼饲料、虾饲料属于配合饲料
豆粕属于单一饲料,酒糟DDGS,属于单一饲料。
氨基酸属于饲料添加剂。
以上均可以进口,厂家按照规定需要办理进口登记证。
以下各类别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类别定义,供参考!

单一饲料:来源于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矿物质的用于饲料产品生产的饲料。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由2种或2种以上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的比例配置的饲料。
浓缩饲料:将蛋白质,矿物质,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的饲料。
精料补充料:补充食草动物的营养,将多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的饲料。
配合饲料:依据养殖动物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的饲料。

饲料添加剂: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当中加入少量或者微量的物质,包含营养性添加剂和一般添加剂
混合饲料添加剂:由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混合,但不属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产品
进口鱼饲料需要申请农业部进口登记证后才可以合规进口。京元瑞环进口饲料注册提醒根据“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境外企业首次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向农业部申请进口登记,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未取得进口登记证的,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
这就意味着,没有取得登记证的进口饲料是无法在市场上合规销售使用的。所以进口鱼饲料需要申请农业部进口登记证。除此之外,还要确保鱼饲料生产厂家在海关总署饲料输华名单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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