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饲料鱼粉生产设备全套价格,以及农业部关于公布《饲料(鱼粉)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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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确保鱼粉产品质量,促进我国鱼粉工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国发[1984]54号文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原国家经委经质[1984]526号文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委第七个部门联合发文经质[1987]180号颁发的《严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规定》和原农牧渔业部文件(1986)农(计)字第8号颁发的《农牧渔业部归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试行办法》的精神,特制定饲料(鱼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鱼粉是指饲料用鱼粉。凡生产鱼粉的企业,无论其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都必须取得饲料(鱼粉)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生产。第三条饲料(鱼粉)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发证部门为农业部(以下简称我部)。日常管理工作由我部水产司加工处(以下简称加工处)负责。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026
电话:5003519、5003366—2944

电报挂号:7625
联系人:关景象第四条饲料(鱼粉)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单位为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第一章总则第五条鱼粉生产企业取得饲料(鱼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生产的鱼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原农牧渔业部标准SC118—83《鱼粉》的规定,并出具该产品的检验报告;
三、企业必须备有蒸煮、压榨(离心脱水)、干燥、粉碎等湿法工艺基本设备和蒸干、粉碎等干法工艺基本设备。

四、企业应设有保证产品质量的检验室,并具备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及检验人员;尚未设检验室的,必须委托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
五、企业必须有合格的质量保证体系。第六条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企业应在六个月内提出申请,过期不受理;新投产企业应在批量投产前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否则视为无证产品。第七条企业申请饲料(鱼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先填报“饲料(鱼粉)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附件4),并按“饲料(鱼粉)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办法”(附件1)交纳费用。第八条申请书一式五份,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企业主管部门和省级水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再报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第二章取证的必备条件第九条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接到申请书后,按第四章的程序组织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向我部申报。第三章生产许可证的申报第十条现场审查工作。由我部或我部委托的牵头单位组织审查组,按“鱼粉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考核办法”(附件2)对鱼粉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查。第十一条审查组由我部批准的审查人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一般三至五人。第十二条审查后,审查组应填写“鱼粉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评分汇总表”(表2.1),写出审查报告,在申请书上签署 ,并由组长签章。第十三条审查组在审查期间,按“鱼粉生产质量检验办法”(附件3)的取样方法取样。第四章审查与质量检验第十四条检验单位按“鱼粉产品质量检验办法”进行检验。出具鱼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表3),在申请书上签署检验 ,并由负责人签章。第十五条我部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后,再报国家技术监督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最后审核。审核合格的企业由我部颁发饲料(鱼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并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统一登报公布。第十六条审核不合格的企业,由我部通知省级水产主管部门、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及省级企业主管部门,允许企业在半年内整改并重新提出申请,并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第二次审查仍不合格的,取消申请资格。第十七条饲料(鱼粉)产品生产许可证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第十八条各省级水产主管部门协同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做好饲料(鱼粉)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加工处。我部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对产品和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或复查。
1、鱼粉蛋白质含量高达60%以上,能补充鸡生长过程中所需的氨基酸,另外鱼粉中含有足量的钙、磷等元素,促进鸡的生长。
2、鱼粉具有特殊的气味,能增进鸡的食欲。
3、鱼粉质量很重要,一般进口鱼粉新鲜度较好,国产鱼粉质量较差,可能新鲜度不好而且掺杂鱼的内脏等

增加其他原料的比值,减少鱼料的量。
鱼粉是以经济价值较低或质量较差的鱼类以及水产品加工生产过程中的下脚料为原料,加工而成的饲料和高级有机肥料。
鱼粉生产分为湿法和干法两种,目前以干法生产为主。
(1)湿法生产工艺
①工艺流程。生产工艺流程:

②工艺操作:
a.将原料过磅后送入切碎机中切成小块(小杂鱼不必切碎),再送入蒸煮器中,先直接通入蒸汽,开启搅拌器不停地搅拌,约10分钟后,再改为间接蒸汽,蒸煮约15分钟,使蒸煮器内的温度达90~95℃。
b.将经过蒸煮的物料由螺旋输送带送到螺旋式压榨机中,压出的饼状固体送入粗级粉碎机中粉碎;压榨出的液体中,仍含有不少蛋白质颗粒,在压榨液分离前可用滚动筛回收固状物,再干燥成成品。而液体部分将利用离心分离和自然沉降法把鱼油分离出来,分离鱼油后的可溶性蛋白溶液,经真空浓缩再喷雾干燥成高质量的鱼粉。
c.鱼粉压饼仍含有大量的水分。为易于干燥应将压饼先粗略粉碎再进入干燥器干燥,时间约30分钟,使其含水量低于10%,然后送进磁动粉碎机,吸去鱼粉中铁块等杂物,经过筛后即为鱼粉成品,经冷却透后可装袋贮存或出厂。
③主要设备:

a.齿滚绞碎机
b.蒸煮器、夹层、耐压、带搅拌器。
c.初级粉碎机和磁性粉碎机。
d:滚动筛,筛孔小于30毫米。
(2)干法生产工艺。

①工艺流程:
②工艺操作:
a.将大块原料切碎后送入蒸干机中,用蒸汽蒸煮和干燥,时间约4小时,温度为100~105℃。在蒸干过程中,蒸干机中心轴上的搅拌器不停地搅拌,以防干焦。蒸干程度要根据实际操作情况掌握,一般水分掌握在10%左右。如作为不脱脂鱼粉,蒸干后凉透,检验合格,即可包装;如作为脱脂鱼粉应按工序进行脱脂处理。
b.鱼粉脱脂有压榨法和溶剂萃取法两种,国内一般用压榨法。其方法是先将大块杂质挑出,趁热把鱼粉送入压榨机中,将油脂压出。一般使用螺旋式压榨机,鱼粉含油量约12%左右,如再降低则很困难。萃取法工艺比较复杂,技术要求较高,鱼粉的含油是可降到2%以下。
③主要设备:

a.蒸干机:卧式、双层夹套、中心轴装有搅拌器。
b.压榨机:螺旋式。
鱼粉是养鸡户常用的,饲料原料之一。但是市场上卖鱼粉的商家很多,其中也有一些不择手段的商家,欺骗养鸡户给他们加满。由于鱼粉是饲料生产中常用的动物蛋白饲料原料之一,好的鱼粉价格会相对较高,这是农民甚至鱼粉生产者难以承受的,所以市场上很多鱼粉都是掺假的,鱼粉掺假的物品并不少见。 养鸡户在购买鱼粉时一定要睁大眼睛。那么,养鸡户在购买鱼粉时应该如何进行质量检验呢?
无良商家出售的鱼粉一般都是掺假的。目前,鱼粉中常见的掺杂物包括麦麸、尿素、泥沙、花生壳、菜粕、棉粕、稻壳等。根据掺假的不同,常见的检验方法有以下六种,养鸡户可以查出来。你看买鱼粉的时候要仔细看,看鱼粉的颜色。正常情况下,鱼粉应为棕色和黄色,颗粒大小相对均匀。如果有颜色不均匀、颗粒大小不一的,如棕色、灰色、白色颗粒,证明掺假的可能性更大。
如果鱼粉结块,它被证明是腐臭的。摩擦正常的鱼粉应该是软搓的。如果用手摩擦感觉粗糙,那一定是掺假了。有时候,鱼粉用手摸起来很粘,证明已经变质了。闻闻棉籽有棉籽的味道,菜籽有菜籽的味道。闻到鱼粉的味道。如果有其他味道,证明是掺假。正常情况下,鱼粉吃起来又腥又咸。浸泡将一些鱼粉浸泡在水中并搅拌。一般鱼粉和水的比例是1:5。放一会儿,看看里面有没有掺假。

上面提到的花生壳、稻壳之类的东西会浮起来,淤泥之类的东西会沉到水底。燃烧根据石蕊试纸遇到植物物质燃烧时会变蓝的特点,将一些鱼粉点燃,用石蕊试纸测试。如果变成蓝色,则证明鱼粉中混入了植物物质。检查通常他们被带到实验室进行显微镜检查。一般养鸡户是做不到这一点的,但有了以上五种方法,绝大多数掺假鱼粉基本都能鉴别出来。以上是检测鱼粉质量的六种方法,希望对养鸡户有所帮助。
关于饲料鱼粉生产设备全套价格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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