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饲料添加剂原料知识,以及关于饲料添加剂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品种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审定与进口管理�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究、创新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新研制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在投入生产前,研制者、生产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新产品审定申请,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检测和饲喂试验后,由全国饲料评定委员会根据检测和饲喂试验结果,对该新产品的安全性、有次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评审;评审合格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新饲料、新馈料添加剂证书,并予以公布。�
全国饲料评审由养殖、饲料加工、动物营养、毒理、药理、代谢、卫生、化工合成、生物技术、质量标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五条申请人提出饲料、饲料添加剂新产品审定申请时,除应当提供新产品的样品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该新产品的名称、主要成分和理化性质;�
(二)该新产品的研制方法、生产工艺、技师标准和检测方法。�

(三)该新产品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和毒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第六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质量标准,为行业标准;需要制定国家标准的,依照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输。�
第七条首次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供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一)商标、标签和推广应用情况;�

(二)生产国批准生产、销售的证明和生产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登记资料;�
(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资料。�
前款饲料、饲料添加剂经审查确认安全、有效、不污染环境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产品登记证。�
第三章生产、经营管理�
第八条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工艺及仓储设施;�
(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施;�
(四)生产环境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
(五)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权限审查,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方可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第九条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企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
前款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由省、自治区、直辖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核发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第十条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业,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并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第十一条企业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不得直接添加兽药和其它禁用药品;允许添加的兽药,必须制成药物饲料添加剂后,方可添加;生产药物饲料添加剂,不得添加微素类药品。

第十二条企业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应当附具产品质同检验合格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应当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不得销售。�
第十三条饲料、饲料剂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
易燃或者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说明,并注明储运注意事项。�
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物不得重复使用; 生产方和使用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物上应当附具标签。标签应当以中文或者适用符号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和产品标准代号。�

饲料添加剂的标签,还应当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的标签,还应当标明“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并标明其化学名称,含量、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标签,还应当注明产品批准文号和生产许可号。�
第十五条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

(二)有具务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分装等知识和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业,进货时必须核对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合格证。�
禁止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兹准文号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十七条禁止生产、经营停用、禁用或才淘汰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禁止经营未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
第十八条饲料、饲料添加剂在使用过程中,证实对饲养动物、人体健康和环境有害的,由国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限用、停用或者禁用,并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禁止对饲料、饲料添加剂作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的说明或者宣传; 饲料中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可以对所加入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作用加以说明。
第二十条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检验的机构,经国务院产品质量管理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或者经省、自治区、直辖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饲料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承担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划,可以进行饲料、饲料添加剂技师监督抽查; 不得重复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饲料、饲料添加剂技师监督抽查工作规划,可以组织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监督抽查,并会同同级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公布抽查结果。�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已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责令停止生产,并限期补办产品批准文号。�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经营未标签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或者附具的标签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销假售,可以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不具备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已经停用、禁用或者友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刑事责任;�
(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二)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上注明的成分的种类、名称不符的;�

(三)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不符合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的;�(四)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第二十八条经营未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没收未售出的产品和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假冒、伪造或者买卖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产品与或者产品登记证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收缴或者吊销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

第三十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营养性饲料添加剂,是指用于补充饲料营养成分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级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酶制剂、非蛋白氮等。�
(二)一般饲料添加剂,是指为保证或者改善饲料品质、提高饲料利用率而掺入饲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
(三)药物饲料添加剂,是指为预防、治疗动物疾病而掺入载体或者稀剂的兽药的预混手,包括抗球虫药类、驱虫剂类、抑菌促生长类等。�
第三十一条药物饲料添加剂的管理,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豆粕是世界上最大宗的油籽类饼粕,2000年全球的产量估计为1.2亿吨。最大的大豆粕生产国是美国(3470万吨),其次为巴西1570万吨,阿根廷1040万吨,中国(包括台湾)1340万吨,印度360万吨(Mielke,1999)。多数有饲料工业的国家都有大豆榨油设备,但工厂的大小与设备的复杂程度大不相同,这导致不同国家来源大豆的最终产品的差异。了解这一重要饲料原料的质量控制和产品规格在经济上非常重要,特别当我们考虑到在一个典型的肉鸡或生长猪的饲粮中近75%的氨基酸需要量可能来自大豆粕。亚洲国家使用的大豆饼粕有多种形式,其中以溶剂浸提后的带皮豆粕最为普遍;也有不少地方使用主要从美国进口的去皮豆粕;较不发达的地区还在使用压榨后的豆饼;此外还有小规模厂家用挤压机和烘干设备生产的全脂大豆粉。
大豆粕的蛋白和能量水平参差不齐,取决于大豆的蛋白水平、加工后的残余脂肪含量以及是否去皮。去皮豆粕蛋白含量的变化范围是从47.5%到49%或以上。带皮豆粕蛋白含量的变化范围是从40%到50%,而44%被认为是正常(见表1)。
表1饼粕类蛋白的选择营养水平
———————————————————————————————

饲料成分蛋白脂肪纤维干物质钙可利用磷钠
——————————————————————————————
大豆粕,44 44 2.5 6.0 89 0.32 0.25 0.02
去皮豆粕 48 1.3 3.1 89 0.39 0.25 0.02
菜籽粕,浸提 37 2.0 11.5 89 0.70 0.25 0.04

双低菜粕* 38 3.7 11.1 91 0.68 0.25 0.04
面籽粕,浸提 47 3.5 7.8 89 0.25 0.25 0.05
玉米蛋白粉,60 60 3.0 1.5 90 0.05 0.10 0.02
葵花籽粕,34 34 1.5 23.0 90 0.30 0.22 0.03
鱼粉,60 60 6.0--- 92 6.20 2.50 0.98

花生粕,浸提 49 1.3 10.0 91 0.20 0.20 0.03
椰子粕,21 21 1.5 15.5 91 0.14 0.18 0.04
棕榈籽粕 17.5 1.8 18.0 88 0.26 0.18 0.02
芝麻粕,45 45 3.0 7.2 90 2.2 0.33 0.02
羽扇豆 30 5.0 13.0 90 0.22 0.20 0.04

豌豆 24 2.0 6.0 90 0.17 0.16 0.01
——————————————————————————————
*为加拿大培育的低β-硫代葡萄糖苷和低芥酸的菜籽品种。
摘自:RPAN营养指南;NRC,Novus饲料原料纲要。
所有加工的大豆粕都用热处理或蒸煮工艺来破坏生大豆中的抗营养因子。这些抗营养因子如不予以灭活则会降低家畜对养分的利用率。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蛋白酶抑制因子,它们会和消化酶、胰蛋白酶、糜蛋白酶结合并使其失活。此外过敏蛋白如大豆球胆白和β-大豆球蛋白也很重要,它们会降低饲养效率并增加幼畜如仔猪的下痢。表2所示为加工不良的大豆粕和其他饼粕蛋白中的各种抗营养因子。

表2饼粕类蛋白的抗营养因子
———————————————————————————————
饲料成分抗营养因子
—————————————————————————————
大豆粕蛋白酶抑制因子*,过敏因子*,低聚糖,植酸钙镁,脂氧合酶*,

外源凝集素*,皂苷
菜籽粕芥酸,葡糖苷,芥子碱,单宁,果胶,低聚糖
双低菜粕葡糖苷,芥子碱,果胶,低聚糖
棉籽粕棉酚,环丙烯脂肪酸,单宁
玉米蛋白粉霉菌毒素(高叶黄素)

葵花籽粕绿原酸,纤维
鱼粉氧化的脂肪,高矿物质,生物胺
花生粕霉菌毒素,单宁,低聚糖,蛋白酶抑制因子*,外源凝集素
椰子粕纤维、甘露糖
棕榈籽粕纤维和硬壳,半乳甘露糖

芝麻粕植酸盐,草酸
羽扇豆粕喹嗪碱,果胶,低聚糖,高锰,皂苷
豌豆蛋白酶抑制因子,单宁,脂氧合酶
—————————————————————————————
*通过适当热处理可以破坏

大豆粕是赖氨酸、色氨酸、苏氨酸的极好来源,但缺乏蛋氨酸(如表3所示)。玉米蛋白和大豆蛋白的氨基酸能很好地配合,只要添加少量的合成赖氨酸和蛋氨酸就能为大多数猪和畜提供营养平衡的饲料。加工合理的大豆粕中赖氨酸和蛋氨酸的消化率高于89%(见表4)。大豆粕中总氨基酸含量的变异小于在鱼粉、双低菜粕(Canola)、菜籽粕,也可能还有在其他饼粕蛋白中所观察到的相应值,虽然几乎尚无出版的有关信息可参考(表5)。
表3饼粕类蛋白的选择氨基酸总含量
——————————————————————————————
饲料成分赖氨酸蛋氨酸胱氨酸精氨酸色氨酸苏氨酸
——————————————————————————————

大豆粕,44 2.70 0.63 0.70 3.43 0.63 1.70
去皮豆粕 3.07 0.68 0.69 3.66 0.66 1.94
菜籽粕,浸提 2.03 0.75 0.89 2.13 0.43 1.53
双低菜粕 2.06 0.78 0.99 2.38 0.42 1.63
棉籽粕,浸提 1.70 0.76 1.05 4.83 0.62 1.66

玉米蛋白粉,60 1.07 1.51 1.07 2.00 0.31 2.13
葵花籽粕,34 1.18 0.72 0.55 2.68 0.45 1.21
鱼粉,60 4.49 1.51 0.54 3.47 0.62 2.42
花生粕,浸提 1.70 0.50 0.62 5.68 0.50 1.28
椰子粕,21 0.73 0.41 0.34 2.79 0.15 0.68

棕榈籽粕 0.72 0.30 0.37 2.61 0.17 0.56
芝麻粕 1.10 1.27 1.01 5.34 0.61 1.53
羽扇豆粕 1.47 0.21 0.61 3.00 0.22 1.13
豌豆 1.67 0.22 0.34 2.23 0.20 0.83
———————————————————————————————

摘自:RPAN营养指南,NRC,Novus饲料原料纲要。
表4不同饼粕类蛋白的氨基酸消化率
——————————————————————————————
饲料赖氨酸蛋氨酸胱氨酸精氨酸苏氨酸
—————————————————————————————

成分禽猪禽猪禽猪禽猪禽猪
—————————————————————————————
大豆粕,44 90 85 91 86 82 76 87 90 87 78
去皮豆粕 92 86 94 87 92 77 92 90 92 77
菜籽粕,浸提 80 73 89 84 75 75 91 82 78 69

双低菜粕 73 71 90 86 71 75 90 80 76 67
棉籽粕,浸提 67 82 73 84 73 73 87 88 71 78
玉米蛋白粉,60 88 73 97 90 86 88 96 85 92 80
葵花籽粕,34 84 76 93 87 78 74 93 91 85 75
鱼粉,60 88 91 92 91 73 78 92 91 89 88

花生粕,浸提 83 82 88 84 78 78 84 95 82 77
椰子粕,21 58 50 83 80 48 54 85 84 58 52
芝麻粕,45 88 72 94 88 82 83 92 94 87 71
羽扇豆粕 92 66 86 54 88 70 96 88 91 69
豌豆 87 82 89 77 78 62 89 86 88 71

———————————————————————————————
禽:真消化率估计值。猪:回肠表观消化率估计值
来源:NRC,1994;PRAN-营养指南,1989
表5大豆粕、鱼粉、菜籽粕和双低菜粕的营养水平变异
———————————————————————————————

饲料%蛋白水分脂肪纤维灰分赖氨酸精氨酸蛋氨酸胱氨酸色氨酸苏氨酸
———————————————————————————————
带皮大豆粕均值 44.0 11.7 2.5 5.2 6.0 2.64 3.28 0.6 0.67 0.61 1.66
变异系数 2.1 6.4 73.5 10.7 11.3 10.9 4.4 10.1 11.0 6.9 10.3
去皮大豆粕均值 48.4 11.0 1.3 2.9 6.7 3.2 3.7 0.7 0.73 0.69 1.69

变异系数 2.1 14.4 28.6 15.9 7.9 5.1 4.2 3.5 3.6 4.6 4.7
鱼粉均值 60.2 8.8 8.9 0.8 20.2 4.04 3.67 1.61 0.81 0.59 2.41
变异系数 2.7 21.4 29.4 88.7 13.4 17.9 9.5 18.0 51.6 21.1 9.7
中国菜籽粕均值 37.4 10.1 2.3 10.7 9.1 1.69 2.09 0.73 1.01 0.44 1.48
变异系数 3.7 5.0 31.9 20.1 25.9 14.0 7.2 8.2 5.9 4.5 4.1

印度菜籽粕均值 38.0 9.1 0.72 8.4 8.1 1.99 2.53 0.69 1.05 1.05 1.5
变异系数 1.3 6.6 18.1 7.4 3.7 4.0 3.2 1.4 2.9 1.9 2.0
双低菜粕均值 36.3 9.4 3.7 10.7 6.7 2.14 2.31 0.75 0.94 0.48 1.56
变异系数 3.1 17.6 26.9 5.8 3.5 3.2 3.4 4.1 6.2 9.7 2.6
—————————————————————————————

大豆粕的能量水平取决于残油、纤维含量和灰分水平。就禽的代谢能而言,估计去皮高蛋白大豆粕要比带壳大豆粕高出120-250kcal/kg。对猪的消化能而言,去皮大豆粕要比普通豆粕高出140-600kcal/kg(Novus;Rhone Poulenc)。表6所示为建议值。
表6饼粕类蛋白用于禽与猪的建议能量水平
—————————————————————————————————
品种禽ME(kcal/kg)猪ME(kcal/kg)猪DE(kcal/kg)
—————————————————————————————————

大豆粕,44 2325 3025 3410
去皮豆粕 2525 3250 3580
菜籽粕,浸提 1790 2710 2940
双低菜粕 2000 3025 3285
棉籽粕,浸提 1570 2810 3090

玉米蛋白粉,60 3500 4040 4500
葵花籽粕,34 1300 1810 2060
鱼粉,60 3040 3560 3990
花生粕,浸提 2180 3200 3550
椰子粕,21 1280 2700 2820

棕榈籽粕 1340 2620 2720
芝麻粕,45 1930 2770 3090
羽扇豆粕 2500 3350 3620
豌豆 2650 3420 3600
————————————————————————————————

摘自:RPAN营养指南,Novus饲料原料纲要
加工合理的大豆粕是一种极好的饲料原料,它可以用于所有家畜作为无限制性的单一蛋白补充料,可能的例外是仔猪诱料(20%-25%上限)或虾料(15%-20%)。表7是各种饼粕蛋白的推荐上限。
表7禽和猪的蛋白饼粕建议使用限量
———————————————————————————————
饲料成分建议最大限量%评述

———————————————————————————————
大豆粕无限量仔猪补料中未补充蛋白酶时限20%
菜籽粕 2%-4%取决于B-硫代葡糖苷水平,猪比禽更敏感
双低菜粕 9%-12%取决于饲料的葡糖苷水平和含硫量
棉籽粕 2%-6%可导致禽蛋变化,取决于棉酚和脂肪含量

玉米蛋白粉 10%受自身价格、赖氨酸水平和合意色素左右,有霉菌毒素
污染的可能,畜粪可能发黄。
葵花籽粕 10%-15%能量有限,肉禽比幼猪更敏感
鱼粉 2%-10%营养素含量变异大,高矿物质,可能被氧化和含有生物胺
花生粕 5%-10%避免霉菌、霉菌毒素或酸败脂肪的污染

椰子粕 5%-15%生长肥育猪比肉禽更适应,缺乏赖氨酸和苏氨酸
棕榈籽粕 1%-10%有碍于制粒质量,适口性不佳,氨基酸消化率低,非淀粉
多糖含量高,有残壳
芝麻粕 5%-10%可导致猪胴体软脂、含植酸盐和草酸、蛋白质可能被热处
理破坏,适口性不佳

羽扇豆粕 4%-20%取决于碱含量和壳含量,猪比肉禽更能适应
豌豆 10%-20%饲料必须含有足够的蛋氨酸和可利用赖氨酸,猪比禽更能
适应,可能含有蛋白抑制因子和外源凝集素
摘要:饲料添加剂对比-选购-经验篇:对看颜色,闻气味,看匀度,看包装,查日期等饲料选购知识及饲料添加剂选购注意事项的介绍说明。如何选购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目前,我市养殖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形势进一步好转,广大农民朋友和养殖户正在积极进行补栏。随着养殖量的迅速攀升,各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也进入了销售旺季。那么农民朋友和养殖户如何正确选购,确保养殖成功呢?下面分别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两个方面帮助大家进行辨别分析:

一、如何选购饲料
1、看颜色。某一品牌某一种类的饲料,它的颜色在一定的时期内相对保持稳定。由于各种饲料原料颜色不一样,不同厂家有不同的配方。因而不能用统一的颜色标准来衡量,但我们在选购同一品牌时如果颜色变化过大,应引起警觉。
2、闻气味。好的浓缩料应有较纯的鱼腥味,而不是臭味或其他异味。有些劣质饲料为了掩盖一些变质原料发生的霉味而加入较高浓度的香精,因此有些饲料尽管特别香,但并不是好饲料。
3、看匀度。正规厂家的优质饲料混合都是非常均匀的,不会出现分极现象,劣质饲料因加工设备简陋,很难保证饲料的品质,从外观看,每包饲料的不用部位各抓一把,很容易看出区别。
4、看包装。正规厂家包装应是美观整齐、厂址、电话、适应品种明确,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商标。许多假冒伪劣产品包装袋上的厂址,电话都是假的,更没有注册商标。经注册的商标右上方都有R标注。

5、查日期。尽管有些饲料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优质饲料,但如果超过了保质期,饲料难免会变质,即使保管良好,饲料中维生素等养分的效价也会降低,影响饲养效果。所以,购买饲料除了查看生产日期是否过期外,还应注意,最好将饲料在保质期内喂完。
二、如何选购饲料添加剂
市场上出售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繁多,规格不一,特点、用途各异,选购时必须加以注意。
1、根据需要,针对性地选购。选购前,应了解产品的性能、成分、含量、效价、用途。选购时,结合自己所饲养的畜禽种类、饲养目的、饲养条件和畜禽体重进行有选择的选购,有的放矢,克服盲目性。
2、选购干燥、疏松、流动性好的产品。如有潮解、板结、色泽差等现象,说明该产品已有部分或全部变质失效,不宜使用。

3、选购正规渠道的产品。无批准文号的或非正规经营部门的产品属非法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质量没有保证,饲喂后不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反而使畜禽生长受阻。 选购商标上注有药政部门批准文号的产品非常重要。
4、选购近期生产的产品。因为贮藏时间的长短直接影响到某些添加剂成分的效价,贮藏时间越长,效价损失越大,一般不宜超过6个月。
5、选购均匀度好的产品。均匀度不好的产品效果不佳,因为添加剂中有效成分所占比例很小,均匀度不好,拌入饲料中饲喂畜禽,吃少了不起作用,吃多了会使畜禽中毒。
6、选购气味纯正的产品。如有异味的产品不宜购用。
7、选购容重小的产品。容重大的产品其载体大部分为石粉,而成品在运输中石粉会分层沉底。

8、选购包装严密的产品。特别是维生素类产品,最理想的是铝箔充氮真空包装,因为有些维生素类接触空气、遇光后,变质失效。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饲料添加剂原料知识和关于饲料添加剂的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版权声明:本文为 “好饲料网”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