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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饲料产量 四川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作者:饲界快讯 时间:2025-12-31 阅读: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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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饲料产量 四川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四川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饲料行业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促进全省饲料工业和养殖业发展,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混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分装、经营或使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第四条省、市、地、州、县畜牧管理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第五条鼓励研制、生产、推广、使用安全有效和不污染环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第六条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必须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向当地县级以上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省饲料管理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其是否具备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或者审核。对饲料生产企业,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审查合格证明;对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经审核合格后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饲料生产企业取得审查合格证明,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第七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按照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企业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销售的依据;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禁止企业生产无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应报省饲料管理部门初审;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省饲料管理部门组织审查后,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第八条企业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不得添加禁用药品,也不得直接添加兽药;间接添加的兽药须符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允许作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其使用的规定,且必须制成药物饲料添加剂后,方可添加;生产药物饲料添加剂,不得添加激素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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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不得直接添加饲料添加剂,必须将饲料添加剂制成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后方可添加;但添加常量矿物质除外。第九条禁止无生产条件、无标准自行配制、销售含饲料添加剂的混合物。第十条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分装非本企业生产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省饲料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分装产品批准文号后,方可分装。

未经批准、未取得分装产品批准文号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分装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第十一条禁止任何地方、部门非法设置条件阻挠或者变相阻挠外地质量合格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到本地销售。第十二条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符合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其技术人员应经县级以上饲料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第十三条禁止经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一)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二)未经国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进口的;

(三)无产品质量标准或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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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品标签的;

(五)产品成分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或者使用说明书不符的;

(六)失效、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七)国家明令禁用、停用或者淘汰的以及未经国家审定公布的;

(八)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经销的。第十四条根据国家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划,省饲料管理部门应于每年年初编制全省饲料、饲料添加剂年度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草案,送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后,于当年第一季度共同发布。对同一企业同一品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监督抽查每年不得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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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名录

获取饲料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名录可通过以下途径:

一、四川省饲料企业名录若需求聚焦于四川省内企业,可参考《四川省饲料企业名录》。该名录全面收录了四川所辖21个地级行政区(含18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的饲料生产商、制造商、经销商及代理商信息。具体涵盖公司名称、联系电话、法人/负责人、详细地址(精确至区县)、主营产品或业务范围、企业类型(如生产型/经营型)、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所属行业分类、进出口贸易资质、参保人数、邮箱、网址及英文名称等14项核心数据。例如,成都市的饲料企业可按区县筛选,凉山彝族自治州的经销商可通过主营产品定位,满足区域化、精准化查询需求。

二、行业权威品牌榜单若需筛选行业头部企业,可参考《2026年CNPP饲料行业十大品牌榜中榜名录》。该榜单基于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等维度评选,入选企业包括新希望六和、海大集团、双胞胎、正大集团、漓源、禾丰Wellhope、通威农发、大北农DBN、骆驼饲料LUOTUO、亚太中慧等。这些企业多为集生产、研发、销售于一体的综合型集团,业务覆盖全国甚至全球市场,适合需要合作高端品牌或标杆企业的用户。

三、全球顶级饲料企业榜单(中国企业)若关注国际化企业或行业规模排名,可参考WATT国际传媒发布的《2026年全球顶级饲料企业榜单》。中国共有32家企业上榜,其中海大集团、新希望、牧原食品位列全球前三,力源、正大投资新晋前十,富丰集团、正邦科技为新晋企业。该榜单还披露了企业产量变动趋势:14家企业产量增长(如华西希望增幅显著),13家企业产量下滑(如傲农集团跌幅近半),万洲国际、扬翔集团、和美集团产量稳定。用户可通过产量变化判断企业稳定性,或结合排名选择国际竞争力强的合作伙伴。

四川省饲料工作总站的简介

四川省饲料工作总站是四川省畜牧食品局直属的事业单位,负责全省的饲料生产管理、饲料新技术推广和质量监督工作,同时又是农业部授权成立的农业部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2026年5月,省编委批准在总站增挂四川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牌子,负责全省畜产品安全的检测和监控工作。2026年又批准为四川省饲料监察所。今年3、4月,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饲料监察所通过省级计量认证,饲料总站通过复查换证。农业部饲料质检中心通过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组织的五年复查双认证。总站共有18人,其中技术人员15人,技术人员中,中、高级职称人员占93.3%。现有实验室面积近1000m2,拥有氨基酸自动分析仪、气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各种检测仪器近100台(件)。能承担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所有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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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柏凡、李云

联系人:李云、魏敏

通信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3号

邮编:610041

电话:(028)8558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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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Baifan-111@163.com

四川省饲料工作总站待遇

饲料工作的待遇一般为工资标准底薪加提成,一般都在3000元---5000元左右,有经验的业务员可到到7000元左右,出差时间一般是27天。四川省饲料工作总站是四川省畜牧食品局直属的事业单位,负责全省的饲料生产管理、饲料新技术推广和质量监督工作,同时又是农业部授权成立的农业部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2026年5月,省编委批准在总站增挂四川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牌子,负责全省畜产品安全的检测和监控工作。2026年又批准为四川省饲料监察所。今年3、4月,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饲料监察所通过省级计量认证,饲料总站通过复查换证。农业部饲料质检中心通过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组织的五年复查双认证。总站共有18人,其中技术人员15人,技术人员中,中、高级职称人员占93.3%。现有实验室面积近1000m2,拥有氨基酸自动分析仪、气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各种检测仪器近100台(件)。能承担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所有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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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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