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酶制剂类型有哪些,以及常用的食品添加剂有哪些类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一、抗氧化剂
1.抗氧化剂的作用机理
抗氧化剂的作用机理是比较复杂的,存在着多种可能性。如有的抗氧化剂是由于本身极易被氧化,首先与氧反应,从而保护了食品。如VE。有的抗氧化剂可以放出氢离子将油脂在自动氧化过程中所产生的过氧化物分解破坏,使其不能形成醛或酮的产物如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等。有些抗氧化剂可能与其所产生的过氧化物结合,形成氢过氧化物,使油脂氧化过程中断,从而组织氧化过程的进行,而本身则形成抗氧化剂自由基,但抗氧化剂自由基可形成稳定的二聚体,或与过氧化自由基ROO。结合形成稳定的化合物。如BHA、BHT、TBHQ、PG、茶多酚等。
2.几种常用的脂溶性抗氧化剂
(1)BHA:丁基羟基茴香醚。因为加热后效果保持性好,在保存食品上有效,它是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抗氧化剂之一,也是我国常用的抗氧化剂之一。和其它抗氧化剂有协同作用,并与增效剂如柠檬酸等使用,其抗氧化效果更为显著。一般认为BHA毒性很小,较为安全。

(2)BHT:二丁基羟基甲苯。与其它抗氧化剂相比,稳定性较高,耐热性好,在普通烹调温度下影响不大,抗氧化效果也好,用于长期保存的食品与焙烤食品很有效。是目前国际上特别是在水产加工方面广泛应用的廉价抗氧化剂。一般与BHA并用,并以柠檬酸或其他有机酸为增效剂。相对BHA来说,毒性稍高一些。
(3)PG:没食子酸丙酯。对热比较稳定。PG对猪油的抗氧化作用较BHA和BHT强些。毒性较低。
(4)TBHQ:特丁基对苯二酚。是较新的一类酚类抗氧化剂,其抗氧化效果较好。
二、漂白剂
这类物质均能产生二氧化硫,二氧化硫遇水则形成亚硫酸。除具有漂白作用外,还具有防腐作用。 由于亚硫酸的强还原性,能消耗果蔬组织中的氧,抑制氧化酶的活性,可防止果蔬中的维生素C的氧化破坏。

亚硫酸盐在人体内可被代谢成为硫酸盐,通过解毒过程从尿中排出。亚硫酸盐这类化合物不适用于动物性食品,以免产生不愉快的气味。亚硫酸盐对维生素B1与破坏作用,故B1含量较多的食品如肉类、谷物、乳制品及坚果类食品也不适合。因其能导致过敏反应而在美国等国家的使用受到严格限制。
三、着色剂
又称色素,是使食品着色后提高其感官性状的一类物质。食用色素按其性质和来源,可分为食用天然色素和食用合成色素两大类。
1.食用合成色素,属于人工合成色素。食用合成色素的特点:色彩鲜艳、性质稳定、着色力强、牢固度大、可取得任意色彩,加上成本低廉,使用方便。但合成色素大多数对人体有害。合成色素的毒性有的为本身的化学性能对人体有直接毒性;有的或在代谢过程中产生有害物质;在生产过程还可能被砷、铅或其它有害化合物污染。
在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合成色素有苋菜红、胭脂红、赤鲜红(樱桃红)、新红、诱惑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靛蓝和它们各自的铝色淀。以及合成的β-胡萝卜素、叶绿素铜钠和二氧化钛。

2.食用天然色素,使用天然色素主要是由动植物组织中提取的色素,人天然色素成分较为复杂,经过纯化后的天然色素,其作用也有可能和原来的不同。而且在精制的过程中,其化学结构也可能发生变化;此外在加工的过程中,还有被污染的可能,故不能认为天然色素就一定是纯净无害的。
合成食用色素同其它食品添加剂一样,为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需进行严格的毒理学评价。包括①化学结构、理化性质、纯度、在食品中的存在形式以及降解过程和降解产物;②随同食品被机体吸收后,在组织器官内的潴留分布、代谢转变和及排泄状况;③本身及其代谢产物在机体内引起的生物学变化,亦及对机体可能造成的毒害及其机理。包括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对生育繁殖的影响、胚胎毒性、致畸性、致突变性、致癌性、致敏性等。
四、护色剂
护色剂又称发色剂。在食品的加工过程中,为了改善或保护食品的色泽,除了使用色素直接对食品进行着色外,有时还需要添加适量的发色剂,使制品呈现良好的色泽
1.发色剂的发色原理和其他作用:①发色作用,为使肉制品呈鲜艳的红色,在加工过程中多添加硝酸盐(钠或钾)或亚硝酸盐。硝酸盐在细菌硝酸盐还原酶的作用下,还原成亚硝酸盐。亚硝酸盐在酸性条件下会生成亚硝酸。在常温下,也可分解产生亚硝基(NO),此时生成的亚硝基会很快的与肌红蛋白反应生成,稳定的、鲜艳的、亮红色的亚硝化肌红蛋白。故使肉可保持稳定的鲜艳。②抑菌作用:亚硝酸盐在肉制品中,对抑制微生物的增殖有一定的作用。

2.发色剂的应用
亚硝酸盐是添加剂中急性毒性较强的物质之一,是一种剧毒药,可使正常的血红蛋白变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携带氧的能力,导致组织缺氧。其次亚硝酸盐为亚硝基化合物的前体物,其致癌性引起了国际性的注意,因此各方面要求把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添加量,在保证发色的情况下,限制在最低水平。
抗坏血酸与亚硝酸盐有高度亲和力,在体内能防止亚硝化作用,从而几乎能完全一直亚硝基化合物的生成。所以在肉类腌制时添加适量的抗坏血酸,有可能防止生成致癌物质。
虽然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使用受到了很大限制,但至今国内外仍在继续使用。其原因是亚硝酸盐对保持腌制肉制品的色、香、味有特殊作用,迄今未发现理想的替代物质。更重要的原因是亚硝酸盐对肉毒梭状芽孢杆菌的抑制作用。但对使用的食品及其使用量和残留量有严格要求。
五、酶制剂

酶制剂指从生物(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中提取具有生物催化能力酶特性的物质。主要用于加速食品加工过程和提高食品产品质量。
我国允许使用的酶制剂有:木瓜蛋白酶——来自未成熟的木瓜的胶乳中提取;以及由米曲霉、枯草芽孢杆菌等所制得的蛋白酶;α-淀粉酶——多来自枯草杆菌;糖化型淀粉酶——我国用于生产本酶制剂的菌种有黑曲霉、根酶、红曲酶、拟内孢酶;由黑曲霉、米曲霉、黄曲霉生产的果胶酶等。
六、增味剂
是指为补充、增强、改进食品中的原有口味或滋味的物质。有的称为鲜味剂或品味剂。
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增味剂有谷氨酸钠、-鸟苷酸二钠和5’-肌苷酸二钠5’-呈味核甘酸二钠、琥珀酸二钠和L-丙氨酸。

谷氨酸钠为含有一分子结晶水的L-谷氨酸一钠。易溶于水,在150℃时失去结晶水,210℃时发生吡咯烷酮化,生成焦谷氨酸,270℃左右时则分解。对光稳定,在碱性条件下加热发生消旋作用,呈味力降低。在PH为5以下的酸性条件下加热时易可发生吡咯烷酮化,变成焦谷氨酸,呈味力降低。在中性时加热则很少发生变化。
谷氨酸属于低毒物质。在一般用量条件下不存在毒性问题,而核甘酸系列的增味剂均广泛的存在于各种食品中。不需要特殊规定。
近年来,有开发了许多肉类提取物、酵母抽提物、水解动物蛋白和水解植物蛋白等。
七、防腐剂
是指能抑制食品中微生物的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保存期的物质。防腐剂一般分为酸型防腐剂、酯型防腐剂和生物防腐剂。

一、酸型防腐剂:常用的有苯甲酸、山梨酸和丙酸(及其盐类)。这类防腐剂的抑菌效果主要取决于它们未解离的酸分子,其效力随PH而定,酸性越大,效果越好,在碱性环境中几乎无效。
1.苯甲酸及其钠盐:苯甲酸又名安息香酸。由于其在水中溶解度低,故多使用其钠盐。成本低廉。
苯甲酸进入机体后,大部分在9~15小时内与甘氨酸化合成马尿酸而从尿中排出,剩余部分与葡萄糖醛酸结合而解毒。
2.山梨酸及其盐类:又名花楸酸。由于在水中的溶解度有限,故常使用其钾盐。山梨酸是一种不饱和脂肪酸,可参与机体的正常代谢过程,并被同化产生二氧化碳和水,故山梨酸可看成是食品的成分,按照目前的资料可以认为对人体是无害的。。
3.丙酸及其盐类:抑菌作用较弱,使用量较高。常用于面包糕点类,价格也较低廉。

丙酸及其盐类,其毒性低,可认为是食品的正常成分,也是人体内代谢的正常中间产物。
4.脱氢醋酸(dehydroacetic acid)及其钠盐:为广谱防腐剂,特别是对霉菌和酵母的抑菌能力较强,为苯甲酸钠的2~10倍。本品能迅速被人体吸收,并分布于血液和许多组织中。但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其安全性受到怀疑,故已逐步被山梨酸所取代,其ADI值尚未规定。
二、酯型防腐剂:包括对羟基苯甲酸酯类(有甲、乙、丙、异丙、丁、异丁、庚等)。成本较高。对霉菌、酵母与细菌有广泛的抗菌作用。对霉菌和酵母的作用较强,但对细菌特别是革兰氏阴性杆菌及乳酸菌的作用较差。作用机理为抑制微生物细胞呼吸酶和电子传递酶系的活性,以及破坏微生物的细胞膜结构。其抑菌的能力随烷基链的增长而增强;溶解度随酯基碳链长度的增加而下降,但毒性则相反。但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和丙酯复配使用可增加其溶解度,且有增效作用。在胃肠道内能迅速完全吸收,并水解成对羟基苯甲酸而从尿中排出,不在体内蓄积。我国目前仅限于应用丙酯和乙酯。
三、生物型防腐剂
主要是乳酸链球菌素。乳酸链球菌素是乳酸链球菌属微生物的代谢产物,可用乳酸链球菌发酵提取而得。乳酸链球菌素的优点是在人体的消化道内可为蛋白水解酶所降解,因而不以原有的形式被吸收入体内,是一种比较安全的防腐剂。,不会向抗生素那样改变肠道正常菌群,以及引起常用其它抗生素的耐药性,更不会与其它抗生素出现交叉抗性。

其它防腐剂包括双乙酸钠,既是一种防腐剂,也是一种螯合剂。对谷类和豆制品有防止霉菌繁殖的作用。仲丁胺,本品不应添加于加工食品中,只在水果、蔬菜储存期防腐使用。市售的保鲜剂如克霉灵、保果灵等均是以仲丁胺为有效成分的制剂。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分压的增高,影响需氧微生物对氧的利用,能终止各种微生物呼吸代谢,如高食品中存在着大量二氧化碳可改变食品表面的PH,而使微生物失去生存的必要条件。但二氧化碳只能抑制微生物生长,而不能杀死微生物。
八、甜味剂
是指赋予食品甜味的食品添加剂。按来源可分为:(1)天然甜味剂,又分为糖醇类和非糖类。其中①糖醇类有:木糖醇、山梨糖醇、甘露糖醇、乳糖醇、麦芽糖醇、异麦芽糖醇、赤鲜糖醇;②非糖类包括:甜菊糖甙、甘草、奇异果素、罗汉果素、索马甜。(2)人工合成甜味剂其中磺胺类有:糖精、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乙酰磺胺酸钾。二肽类有:天门冬酰苯丙酸甲酯(又阿斯巴甜)、1-a-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亚甲基)-D-丙氨酰胺(又称阿力甜)。蔗糖的衍生物有:三氯蔗糖、异麦芽酮糖醇(又称帕拉金糖)、新糖(果糖低聚糖)。
按营养价值可分为营养性和非营养性甜味剂,如蔗糖、葡萄糖、果糖等也是天然甜味剂。由于这些糖类除赋予食品以甜味外,还是重要的营养素,供给人体以热能,通常被视做食品原料,一般不作为食品添加剂加以控制。
1.糖精:学名为邻-磺酰苯甲酰,是世界各国广泛使用的一种人工合成甜味剂,价格低廉,甜度大,其甜度相当于蔗糖的300~500倍,由于糖精在水中的溶解度低,故我国添加剂标准中规定使用其钠盐(糖精钠),量大时呈现苦味。一般认为糖精纳在体内不被分解,不被利用,大部分从尿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不改变体内酶系统的活性。全世界广泛使用糖精数十年,尚未发现对人体的毒害作用。

2.环己基胺基磺酸钠(甜蜜素):1958年在美国被列为“一般认为是安全物质”而广泛使用,但在70年代曾报道本品对动物有致癌作用,1982年的FAO/WHO报告证明无致癌性。美国FDA长期实验于1984年宣布无致癌性。但美国国家科学研究委员会和国家科学院仍认为有促癌和可能致癌作用。故在美国至今仍属于禁用于食品的物质。
3.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其甜度蔗糖的100~200倍,味感接近于蔗糖。是一种二肽衍生物,食用后在体内分解成相应的氨基酸。我国规定可用于罐头食品外的其他食品,其用量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此外也发现了许多含有天门冬氨酸的二肽衍生物,如阿力甜,亦属于氨基酸甜味剂,属于天然原料合成,甜度高。
4.乙酰磺胺酸钾:本品对光、热(225℃)均稳定,甜感持续时间长,味感由于糖精钠,吸收后迅速从尿中排除,不在体内蓄积,与天门冬氨酰甲酯1:1合用,有明显的增效作用。
5.糖醇类甜味剂:糖醇类甜味剂属于一类天然甜味剂,其甜味与蔗糖近似,多系低热能的甜味剂。品种很多,如山梨醇、木糖醇、甘露醇和麦芽糖醇等,有的存在于天然食品中,多数的通过将相应的糖氢化所得。而其前体物则来自天然食品。由于糖醇类甜味剂升血糖指数低,也不产酸,故多用做糖尿病、肥胖病患者的甜味剂和具有防止龋齿的作用。该类物质多数具有一定的吸水性,对改善脱水食品复水性、控制结晶、降低水分活性均有一定的作用。但由于糖醇的吸收率较低,尤其是木糖醇,在大量食用时有一定的导致腹泻的能力。

6.甜叶菊甙:为甜叶菊中含的一种强甜味成分,是一种含二萜烯的糖苷。甜度约为蔗糖的300倍。但甜叶菊甙的口感差,有甘草味,浓度高时有苦味,因此往往与蔗糖、果糖、葡萄糖等混用,并与柠檬酸、苹果酸等合用以减弱苦为或通过果糖基转移酶或α-葡萄糖基转移酶使之改变结构而矫正其缺点。国外曾对其作过大量的毒性实验,均未显示毒性作用。而在食用时间较长的国家,如巴拉圭对本品已有100年食用史,日本也使用达15年以上,均未见不良副作用报道。
常见的食品添加剂种类:
1、防腐剂——常用的有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二氧化硫、乳酸等。用于果酱、蜜饯等的食品加工中。
2、抗氧化剂——与防腐剂类似,可以延长食品的保质期。常用的有维C、异维C等。
3、着色剂——常用的合成色素有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黄、靛蓝等。

4、增稠剂和稳定剂——可以使冰淇淋等冷冻食品长期保持柔软、疏松的组织结构。
5、膨松剂——常用的膨松剂有碳酸氢钠、碳酸氢铵、复合膨松剂等。
6、甜味剂——常用的人工合成的甜味剂有糖精钠、甜蜜素等。
7、酸味剂——常用柠檬酸、酒石酸、苹果酸、乳酸等。
8、增白剂——中国食品在面粉中允许添加最大剂量为0.06g/kg。我国在2026年5月禁止了过氧化苯甲酰作为增白剂。

9、香料——消费者常吃的各种口味巧克力,生产过程中广泛使用各种香料,使其具有各种独特的风味。
食品着色剂种类有哪些
你好,着色剂不同行业有不通的产品,如果是着色渗透剂的话,按去除方式分通常分水洗型、溶剂去除型;按现象速度分普通型、快速显像型.。
GB 2760-2026中可用食品着色剂有哪些
《GB 2760-2026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关于反带入原则:

【原文】
3.4带入原则
3.4.2当某食品配料作为特定终产品的原料时,批准用于上述特定终产品的添加剂允许添加到这些食品配料中,同时该添加剂在终产品中的量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在所述特定食品配料的标签上应明确标示该食品配料用于上述特定食品的生产。
【释义】:
本条规定的在食品配料中添加的食品添加剂,是为了在特定终产品中发挥工艺作用,而不是在食品配料中发挥工艺作用,这种食品添加剂必须是GB 2760规定可以使用于该食品终产品中的品种。而且这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配料中的使用量,应保证在食品终产品中的量不能超过GB 2760规定。添加了上述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配料仅能作为特定食品终产品的原料,而且标签上必须明确标识该食品配料是用于特定食品终产品的生产。

比较常见的这类食品配科有:用于内制品加工的复合调味料和裹粉、煎炸粉,其中加入着色剂、水分保持剂、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甜昧、抗氧化剂、防腐剂等,在最终产品肉制品中发挥改善色泽、调整口感、增加风味以及增加出品率等工艺作用;用于糕点加工的蛋糕预拌粉,其中加入膨松剂、乳化剂,增稠剂、水分保持剂、酸度调节剂、着色剂等,使最终产品糕点品质改良、更且弹性和松软性。
以下例子能够帮助对本条原则的理解:一种植物油产品是某种蛋糕的配料.为了方便这
种蛋糕的生产·这种植物油中添加了在蛋糕的生产过程中起着色作用的β-胡萝卜素(β-胡萝卜素是脂溶性色素,在植物油中分散均匀,便于在蛋糕中使用)。根据GB 2760-2026规定,β-胡萝卜素不能在植物油中使用。但它可以作为着色剂在焙烤食品中使用,蛋糕属于焙烤食品的一种,因此β-胡萝卜素可以在蛋糕中使用,最大使用量为1.0 g/kg。由此可以判断,在选种用于该蛋糕生产的植物油中可以添加β-胡萝卜素,且β-胡萝卜素在植物油中的添加量换算到蛋糕中时不超过1.0g/kg,这种情况符合带入原则3.4.2。同时,这种植物油的标签上应明确标示用于蛋糕的生产。
带入原则3.4.1与3.4.2虽然都是规定食品添加剂由食品原料带入食品终产品的情况,但两者里有明显的区别:3.4.1规定的是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原料中发挥工艺作用,同时又随着食品原料不可避免地被带入到食品终产品的情况,在食品终产品不发挥工艺作用;而3.4.2规定的是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终产品中发挥工艺作用,在食品原料中不发挥工艺作用,而“食品原料为载体被加入食品终产品的情况。带入原则3.4.1要求加入食品原料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在该食品原料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并且对其在食品原料和食品终产品中的含量进行了一系列规定;带入原则3.4.2要求加入食品原料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在食品终产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其添加量应符合食品终产品中使用量的要求。
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GB 2760执行,但在判定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时应考虑带入原则·结合食品终产品以及配料表中各成分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进行综合判定。如果某种食品终产品及其配料中均不允许使用某种食品添加剂,但却在这种食品中发现了这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这既违反了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也不符合带入原则。如果食品终产品中不允许使用某种食品添加剂,却发现了这种食品添加剂的存在,应考虑是否是因为该食品的某种配料允许使用这种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带入原则3.4.1。如果食品配料中不允许使用某种食品添加剂,却发现了这种食品添加剂的存在,或者食品配料中某种食品添加剂的用量不符合本标准......

什么是食品着色剂
就是给食品着色为主要目的的添加剂,使食品具有悦目的色泽,对增加食品的嗜好性及***食欲有重要意义!
饮料产品中常用的食品着色剂有哪些?应用时需注意哪些方面?
食品着色剂又叫做食用色素,种类太多了列举一两个吧:二氧化钛(俗称白色素)、红曲黄色素。
使用时应注意:第一,在色素种类、适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方面应遵守GB2760-2026的规定。第二,在为某一产品选择着色剂时,要考虑该着色剂在这一产品中的溶解性、稳定性和着色力。第三,相同色泽着色剂在同一饮料产品中混合使用时,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第四,特殊颜色可以通过拼色来实现。

食用色素的主要分类
使用色素主要分为天然色素和合成色素两大类。
天然色素种类比较多,大致可分为12类:
1.动物来源色素:
胭脂虫红、紫胶红、藻青素、鱼鳞箔、苏木藻色素、虾壳色素、龙虾红色素、蟹壳色素、藻蓝色素、念珠藻蓝***素、紫菜色素。

植物来源色素:
2.类胡萝卜素类:
番茄色素(番茄红素)、天然胡萝卜素、混合类胡萝卜素、玉米黄、胭脂俗橙色素、藏红花色素、栀子黄色素、栀子绿色素、辣椒红色素、甜椒红色素、辣椒橙色素、南瓜黄色素、沙棘黄、密蒙黄色素、柑橘披黄色素、苜蓿色素、万寿菊色素、柑橘黄、枸杞色素、银杏黄色素、苦瓜色素、蒲公英色素。
3.类黄酮化合物类:
牵牛花色素、紫苏色素、紫玉米色素、葡萄皮色素、葡萄汁色素、葡萄皮紫色素、甘草色素、乌拉尔甘草色素、高粱色素、菊花黄色素、红花红色素、红花素、红花黄色素、红花黄A、草莓色素、黑莓果天然黑红色素、红球甘蓝、紫甘蓝色素、接骨木色素、萝卜红、越橘红、黑米色素、黑糯米黑色素、黑豆红、黑芝麻色素、黑向日葵籽壳色素、蜀葵花红色素、玫瑰色素、苦水玫瑰色素、玫瑰茄红、紫叶小檗红色素、紫叶小檗叶片红色素、枸树果色素、柚皮色素、杨梅色素、天然苋菜红色素、凌霄花红色素、赤豆批色素、赤豆皮褐色素、洋葱色素、洋葱表皮色素、橡子壳棕、绒花红色素、一串红花色素、月季花红色素、黑加仑色素、紫菜薹色素、紫菜薹色素、桑椹红色素、槐豆胚芽色素、花生衣色素、核桃色素、美洲山核桃色素、紫青芋色素、紫山药色素、红米红、苏木色素、牛油树果色素、蓝锭果红、罗望子色素、薯蓣色素、大理花黄色素、紫荆花红色素、红肉李色素、板栗壳色素、乌饭树果色素、女贞果皮天然紫红色素、地念果红色素、火棘果色素、樱桃色素、雪峰红樱红色素、火炬树色素、紫甘薯红色素、芸豆色素、灵芝色素、桃金娘色素、勾儿茶果色素、河东乌麦色素、紫红薯色素、大花葵色素、紫苕色素、野牡丹色素、杜鹃花色素、山兰红色素、笃斯色素、柚皮苷。

4.多酚类化合物:
茶黄色素、多穗柯棕、儿茶黑色素、金樱子棕。
5.醌类化合物:
茜草红色素、紫草红、紫草色素、紫蓝红色素、紫草素、虎杖色素、凤仙花红色素、决明子红色素。
6.叶绿素类:

叶绿酸、叶绿素、叶绿素A、叶绿素铜络盐、叶绿素铜、叶绿素铜钠、叶绿酸铁钠盐、叶绿素锌钠、茶绿树、绿茶粉、竹叶色素、菠菜色素、草莓绿色素。
7.生物碱类化合物:
甜菜红、商陆色素、落葵红。
8.二酮类化合物:
姜黄色素、黄油树脂(姜黄浸提精油)、姜黄。

9.吲哚类化合物:
酸枣色素、酸枣皮色素、枣红色素、大枣红色素、长叶牛膝色素。
10.其他植物来源色素:
焦糖色素、乌贼色素、植物碳黑、可可碳黑、植物油烟碳黑、汤饭子色素、稻绿核菌绿色素、石榴色素、萝卜缨绿色素、红豆皮色素、小豆红色素、苹果皮色素、紫叶变叶木红色素、香蕉果皮色素、紫竹梅色素、海州常山色素、竹蓐色素、樟树叶棕黑***素、菠萝色素、楮果色素、中草药咖啡色素、栗子皮色素、三叶海棠色素、蕹文莱色素、马蹄皮色素、蓝甸果色素、荷兰菊色素、苔色素、石磊、地衣赤染料萃取物、翠雀灵、米团花色素、三棱柱蜜果天然色素、仙人掌色素、龙眼核棕色素、向日葵花色素、一品红红色素、菊苣色素。
11.胡萝卜素化合物:

а-胡萝卜素、β-胡萝卜素、β-阿朴-8,-胡萝卜素醛、β-阿朴-8,-胡萝卜酸乙酯、叶黄素、叶黄素单胭脂树素酯、叶黄素双胭脂树素酯、胭脂树素、斑蝥黄、藏红花酸、辣椒红素、虾青素、(3R,3R,)-虾青素、消旋虾青素、紫杉紫素。
12.微生物发......
常用的食品添加剂有哪些类型
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
每个添加剂在食品中可具有一种或多种功能。在本标准每个食品添加剂的具体规定中,

列出了该食品添加剂常用的功能,并非详尽的列举。
E.1酸度调节剂:用以维持或改变食品酸碱度的物质。
E.2抗结剂:用于防止颗粒或粉状食品聚集结块,保持其松散或自由流动的物质。
E.3消泡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降低表面张力,消除泡沫的物质。
E.4抗氧化剂:能防止或延缓油脂或食品成分氧化分解、变质,提高食品稳定性的物质。

E.5漂白剂:能够破坏、抑制食品的发色因素,使其褪色或使食品免于褐变的物质。
E.6膨松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加入的,能使产品发起形成致密多孔组织,从而使制品具有
膨松、柔软或酥脆的物质。
E.7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赋予胶基糖果起泡、增塑、耐咀嚼等作用的物质。
E.8着色剂:使食品赋予色泽和改善食品色泽的物质。

E.9护色剂:能与肉及肉制品中呈色物质作用,使之在食品加工、保藏等过程中不致分解、
破坏,呈现良好色泽的物质。
E.10乳化剂:能改善乳化体中各种构成相之间的表面张力,形成均匀分散体或乳化体的物质。
E.11酶制剂:由动物或植物的可食或非可食部分直接提取,或由传统或通过基因修饰的微生
物(包括但不限于细菌、放线菌、真菌菌种)发酵、提取制得,用于食品加工,具有特殊催

化功能的生物制品。
E.12增味剂:补充或增强食品原有风味的物质。
E.13面粉处理剂:促进面粉的熟化和提高制品质量的物质。
E.14被膜剂:涂抹于食品外表,起保质、保鲜、上光、防止水分蒸发等作用的物质。
E.15水分保持剂:有助于保持食品中水分而加入的物质。

E.16营养强化剂: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者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
围的物质。
E.17防腐剂: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储存期的物质。
E.18稳定剂和凝固剂:使食品结构稳定或使食品组织结构不变,增强粘性固形物的物质。
E.19甜味剂:赋予食品以甜味的物质。

E.20增稠剂:可以提高食品的粘稠度或形成凝胶,从而改变食品的物理性状、赋予食品粘润、
适宜的口感,并兼有乳化、稳定或使呈悬浮状态作用的物质。
E.21食品用香料:能够用于调配食品香精,并使食品增香的物质。
E.22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有助于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如助
滤、澄清、吸附、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等。

E.23其他:上述功能类别中不能涵盖的其他功能。
食品添加剂包括哪些种类
中国食品添加剂共分为23大类,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香料、胶姆糖基础剂、咸味剂和其它。
食品强化剂是指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或者人工合成物质,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由于食品添加剂在现代食品工业中所起的作用愈来愈重要,各国许可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越来越多。美国已有25000种以上的不同添加剂应用于20000种以上的食品之中。日本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约1100种。欧洲联盟使用1000~1500种食品添加剂。
中国许可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随着时代的进步品种不断增加。许可使用的品种已达1513种,其中包括食品香料1027种。

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可按其来源、功能和安全性来划分。
来源
食品添加剂可分为天然食品添加剂(如动植物的提取物、微生物的代谢产物等)和人工化学合成品。人工化学合成品又可细分为一般化学合成品和人工合成天然同等物(如天然同等香料、色素等)。
功能
FAO/WHO将食品添加剂按不同功能分为40类;欧洲联盟仅分为9类;日本亦分为9类;中国1990年颁布的“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按其主要功能作用的不同分为20类,另有其他。至于香料因品种太多而单独另列。

食品添加剂01酸度调节剂
02抗结剂
03消泡剂
04抗氧化剂
05漂白剂

06膨松剂
07胶姆糖基础剂
08着色剂
09护色剂
10乳化剂

11酶制剂
12增味剂
13面粉处理剂
14被膜剂
15水分保持剂

16营养强化剂
17防腐剂
18稳定和凝固剂
19甜味剂
20增稠剂

安全评价
CCFA(联合国食品添加剂法规委员会)曾在JECFA(FAO/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讨论的基础上将食品添加剂分为A、B、C3类,每类再细分为①、②2类。
A类:①已制定人体每日容许摄入量(ADI)②暂定ADI者
B类:①曾进行过安全评价,但未建立ADI值;②未进行过安全评价者
C类:①认为在食品中使用不安全;②应该严格限制作为某些特殊用途者。

食品添加剂有哪些种类
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有23个类别,2000多个品种,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着色剂、护色剂、酶制剂、增味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甜味剂、增稠剂、香料等。
主要作用:
食品添加剂大大促进了食品工业的发展,并被誉为现代食品工业的灵魂,这主要是它给食品工业带来许多好处,其主要作用大致如下:
1、利于保存,防止变质

2、改善食品的感官性状
3、保持或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
4、增加食品的品种和方便性
5、有利食品加工,适应生产机械化和自动化
6、满足其他特殊需要

食品添加剂有哪些种类
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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