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饲料生产添加剂证件和饲料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饲料生产添加剂证件以及饲料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饲料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企业向生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领取《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评审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核,考核合格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将企业申报材料报农业部审批;
3、经农业部审核批准后,发给生产许可证。

饲料的质量要求如下:
1、饲料必须制成颗粒状;
2、采用的饲料必须营养完全,包括完全的维生素预混剂和矿物质预混剂以及补充的维生素C和磷质;
3、饲料的蛋白质含量为30%~35%;
4、饲料的质量会随着存放时间的延长而降低。饲料应该在出厂后6周内用完,因为存放时间过久,其维生素和其他营养物质会损失,并会受到霉菌和其他微生物的破坏。饲料应贮藏在干燥、通风、避光和阴凉的仓库中,防止动物和昆虫的侵扰。

申请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生产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农业部规定的申请材料。
【法律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
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六)农业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六)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
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饲料管理部门承担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申请的受理工作。

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六)农业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处罚:
(一)超出许可范围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二)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续展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第二十三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采购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未查验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的,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处罚。
第二十四条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六)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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