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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作者:饲界小妙招 时间:2026-03-19 阅读:227

大家好,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和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本文目录

  1.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2. 关于饲料添加剂的
  3. 饲料添加剂对动物性食品安全性的影响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是依据本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成立,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独立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职责包括起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优先监测、评估项目,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负责解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风险评估相关任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有关信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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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不得向生产经营者收取费用,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条文解读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

第一,关于设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是依据本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成立,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独立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第二,关于职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职责包括起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优先监测、评估项目,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负责解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风险评估相关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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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关于人员构成。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由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的风险评估专家库。

第四,关于风险评估结果的公布。为保障其权威性和准确性,风险评估结果只能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来公布,具体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解释。

□应用

5.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需要经历哪几个阶段?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具体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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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害识别是指根据相关的科学数据和科学实验,来判断食品中的某种因素会不会危及人体健康的过程。(2)危害特征描述,是对某种因素对人体可能造成的危害予以定性或者对其予以量化。(3)暴露评估,是通过膳食调查,确定危害以何种途径进入人体,同时计算出人体对各种食物的安全摄入量究竟是多少。(4)风险特征描述是综合危害识别、危害描述和暴露评估的结果,总结某种危害因素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的程度。

6.怎样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进行评估?

对于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应当由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安全性评估,但本条规定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参加。这是因为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对于动植物本身可能没有明显危害,但是往往因其残留影响到终端食品的质量安全,因此规定这些相关评估工作要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参加。

7.评估与采样应当怎么付费?

本条第4款规定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评估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对于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的收费行为,企业有权拒绝;另一方面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向企业支付样品的费用。对于评估机构拒不支付样品费用的行为,企业有权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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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参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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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饲料添加剂的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品种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

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审定与进口管理�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究、创新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新研制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在投入生产前,研制者、生产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新产品审定申请,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检测和饲喂试验后,由全国饲料评定委员会根据检测和饲喂试验结果,对该新产品的安全性、有次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评审;评审合格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新饲料、新馈料添加剂证书,并予以公布。�

全国饲料评审由养殖、饲料加工、动物营养、毒理、药理、代谢、卫生、化工合成、生物技术、质量标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第五条申请人提出饲料、饲料添加剂新产品审定申请时,除应当提供新产品的样品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该新产品的名称、主要成分和理化性质;�

(二)该新产品的研制方法、生产工艺、技师标准和检测方法。�

(三)该新产品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和毒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第六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质量标准,为行业标准;需要制定国家标准的,依照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输。�

第七条首次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供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一)商标、标签和推广应用情况;�

(二)生产国批准生产、销售的证明和生产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登记资料;�

(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资料。�

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前款饲料、饲料添加剂经审查确认安全、有效、不污染环境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产品登记证。�

第三章生产、经营管理�

第八条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工艺及仓储设施;�

(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施;�

(四)生产环境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

(五)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权限审查,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方可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第九条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企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

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前款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由省、自治区、直辖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核发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第十条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业,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并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第十一条企业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不得直接添加兽药和其它禁用药品;允许添加的兽药,必须制成药物饲料添加剂后,方可添加;生产药物饲料添加剂,不得添加微素类药品。

第十二条企业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应当附具产品质同检验合格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应当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不得销售。�

第十三条饲料、饲料剂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

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易燃或者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说明,并注明储运注意事项。�

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物不得重复使用; 生产方和使用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物上应当附具标签。标签应当以中文或者适用符号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和产品标准代号。�

饲料添加剂的标签,还应当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的标签,还应当标明“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并标明其化学名称,含量、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标签,还应当注明产品批准文号和生产许可号。�

第十五条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

(二)有具务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分装等知识和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业,进货时必须核对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合格证。�

禁止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兹准文号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十七条禁止生产、经营停用、禁用或才淘汰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禁止经营未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

第十八条饲料、饲料添加剂在使用过程中,证实对饲养动物、人体健康和环境有害的,由国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限用、停用或者禁用,并予以公布。

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禁止对饲料、饲料添加剂作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的说明或者宣传; 饲料中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可以对所加入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作用加以说明。

第二十条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检验的机构,经国务院产品质量管理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或者经省、自治区、直辖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饲料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承担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划,可以进行饲料、饲料添加剂技师监督抽查; 不得重复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饲料、饲料添加剂技师监督抽查工作规划,可以组织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监督抽查,并会同同级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公布抽查结果。�

第四章罚则�

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已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责令停止生产,并限期补办产品批准文号。�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经营未标签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或者附具的标签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销假售,可以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不具备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已经停用、禁用或者友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刑事责任;�

(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二)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上注明的成分的种类、名称不符的;�

(三)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不符合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的;�(四)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第二十八条经营未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没收未售出的产品和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假冒、伪造或者买卖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产品与或者产品登记证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收缴或者吊销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营养性饲料添加剂,是指用于补充饲料营养成分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级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酶制剂、非蛋白氮等。�

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二)一般饲料添加剂,是指为保证或者改善饲料品质、提高饲料利用率而掺入饲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

(三)药物饲料添加剂,是指为预防、治疗动物疾病而掺入载体或者稀剂的兽药的预混手,包括抗球虫药类、驱虫剂类、抑菌促生长类等。�

第三十一条药物饲料添加剂的管理,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饲料添加剂对动物性食品安全性的影响

影响饲料安全性的众多因素中,危害尤为严重的是使用违禁药物和超量抗生素,这一方面需要更为严格的法规并坚定执行,另一方面开发新型饲料添加剂和提高配方饲料也十分重要。丹麦自1998年禁止35公斤以上猪使用抗生素后,每年至少损失2700万美元。

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生态型饲料添加剂无药物残留、无抗药性、不污染环境,生产中主要有功能性寡聚糖、生物活性肽。微生态制剂、中草药制剂、酶制剂、酸化剂以及有机微量元素等。这里主要介绍以下几种:

1.功能性寡糖

寡糖亦称低聚糖,是指2-10个单糖原脱水缩合由糖苷键连接形成具有直链或支链的低度聚合糖类的总称。根据寡糖的生物学功能可将其分为功能性寡糖和普通寡糖两大类。蔗糖、麦芽糖、海藻糖等属于普通寡糖,它们可以消化吸收,产生能量,而功能性寡糖是指具有特殊的生理学功能,特别是不被人和动物吸收并促进双歧杆菌的增殖,有益于肠健康的一类寡糖即双歧因子。动物营养界称之为微生态促进剂(Probioitc),饲料工业则称之为化学益生素。现研究表明,功能性寡聚糖除了可促进肠道有益微生物菌相的形成,还可直接刺激肠道免疫细胞,提高免疫球蛋白A的形成。六十年代开始研究功能性寡糖,当时主要作为植物免疫激活因子,八十年代应用于饲料工业上,具有用量少、无毒害、无残留、稳定性强、配伍性好的特点。目前仅有寡聚糖及其类似物被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和日本厚生省批准应用于饲料工业中,相信今后有更多的寡糖应用于该领域。功能性寡糖的生产无论是选用酶法水解,还是酶法合成,其成本均较高,制约了其在饲料工业中的应用。

2.生物活性肽

生物活性肽(biologicallyactivepeptides,BAP)就是对动物具有特殊生理功能或生理作用的肽类,这些作用包括激素样作用(如胰岛素生长因子)、免疫调节作用(如白细胞介素)、抗菌作用(如短秆菌肽)、抗氧化作用(如肌肽)以及具有与矿物质结合的特性(酪蛋白磷酸肽)。近些年来已有多种生物活性肽从微生物、植物及动物体内分离出来。开发利用活性肽在饲料生产上将有广阔的前景。从动物胸腺中取出胸腺肽,胸腺肽可促进淋巴细胞分化、成熟,提高动物的免疫机能作用;有胸腺的pp细胞分泌胰多肽。胰多肽具有动物采食,刺激胃液分泌,增强脂肪分解,提高动物的糖耐受量与胰高血糖素的作用;采用透析法从动物脾脏提取肝脏活性肽,脾脏活性肽具有促进动物生长,提高血浆生长激素、甲状腺激素作用。近年来,对特殊生理阶段的饲料(如乳猪料)和特种饲料(如虾料)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选用经特殊加工的富含生物活性肽的原料将是主要的技术手段。现在配方技术尚未对寡肽的种类和数量作出规定,但是已引起人们的关注。

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3.微生态制剂

微生态制剂(Microbialecologicalagents)又叫活菌剂、生菌剂,指用动物体内正常的有益微生物经特殊工艺制成的活菌制剂,它既包括微生物生长促进剂,也包括益生素。研究开发饲用微生物添加剂的理论依据主要包括微生态平衡理论、微生态失调理论、微生态营养理论及微生态防治理论等。在饲用微生物添加剂生产用菌种方面,各国都在筛选寻求自己的菌种源。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和美国饲料协会不定期公布“一般认为可直接饲喂是安全的微生物品种”,现已达40多种,实际中主要使用乳酸杆菌(以嗜乳酸杆菌为主)、粪链球菌、芽孢杆菌以及酵母,其中乳酸杆菌型微生态制造应用历史最早,制剂种类也最多,包括乳酸杆菌发酵饲料,乳酸杆菌粉及乳酸杆菌提取物。芽孢杆菌的优势在于能耐受胃内的低pH值。饲用微生态制剂的产品质量除了受所选育菌株质量和配方组成影响外,很大程度上受生产工艺的影响。在畜禽口粮中同时添加抗生素似乎会妨碍微生物添加剂的效果。微生态制剂的使用效果极不稳定,尤其面对我国养殖水平参差不齐和养殖条件千差万别的具体国情。

4.中草药制剂

我国拥有丰富的中草药资源和历史悠久的中草药理论。中草药添加剂是复杂的有机体,本身成分多样,再加合理配伍和适当加工,形成了整体协调统一的独特作用:1.增强免疫的作用,现已证明许多中草药所含的糖类、生物碱、苷类和挥发油等成分,这些成分有增强免疫的作用,而且可以避免西药类免疫预防剂对动物肌体组织有交叉反应等弊端;2.激素样作用,实践证明,中草药本身不是激素,但可以起到激素相似的作用,并有减轻或预防、消除外源激素的毒副作用,许多中草药被确认为有胜似激素的激素样的作用。3.抗生素样作用,有的中草药具有广泛的抗菌谱,有的甚至还有抗病毒、抗真菌、螺旋体等的作用;4.双相调节作用,处于亢奋调节为正常,处于抑制调节为兴奋,直至正常的平衡状态。中草药制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添加量偏大,对中草药添加剂应该在微量上下功夫,改变目前剂量偏大,运输不便等局限;2.作用效果不明显,寻求更佳组合,使用效果会更明显;3.品种单一,产品应系列化,使各种功能和各生理阶段的中草药添加剂一应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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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

关于本次对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定和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有什么组织实施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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