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添加剂不属于增值税免税范围,这是财税政策中明确界定的关键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1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用于动物饲养的饲料添加剂需按照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免税例外情形:只有当饲料添加剂作为原料掺入混合饲料且符合以下条件时,相关产品才可能享受免税:
1. 产品性质对比
类别 | 饲料添加剂 | 免税饲料(如混合饲料) |
---|---|---|
功能定位 | 补充营养、改善品质的辅助成分 | 满足动物基础营养需求的主粮 |
成分占比 | 通常≤5% | 主原料占比≥95% |
税收政策 | 按13%缴纳增值税 | 免征增值税 |
2. 免税资质获取门槛
3. 常见违规风险点
1. 准确分类产品属性
2. 合规申报操作流程
① 按月计算饲料添加剂销售额×13%税率计提销项税额
② 与免税饲料产品分生产线核算,建立独立库存台账
③ 申报时在增值税附表一“应税货物销售”栏填报添加剂收入
3. 争议问题应对策略
2025年税收监管呈现“三强化”特点:强化配方备案真实性审查、强化添加剂用量合规性检测、强化购销链条数据比对。建议企业建立“四步风控机制”:
从个人观察看,饲料添加剂征税政策实质是倒逼行业升级的手段。企业更应关注功能性添加剂研发,通过提升产品附加值消化税负成本,而非寻求政策套利空间。
版权声明:本文为 “好饲料网”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