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饲料厂去年因原料采购台账缺失被处罚5万元,厂长张建国跑遍3个部门才搞清监管归属。这个案例折射出行业普遍困惑——饲料归哪个部门监管?本文通过四大典型场景,带您掌握精准对接监管的要诀。

监管主体: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核心流程:
易错点警示:
监管主体:设区市农业农村局
关键步骤:

实战案例:
2025年青岛海关查获的进口鱼粉中检出沙门氏菌,市农业农村局依据7规定,对进口商作出暂停经营6个月的处罚,并公示不良记录(1)。
执行主体: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检查重点:
| 检查项目 | 法律依据 | 常见问题 |
|---|---|---|
| 原料查验记录 | 6第32条 | 28%企业未记录原料产地 |
| 生产过程管控 | 9第3章 | 15%企业缺失关键工序记录 |
| 产品留样制度 | 10第四章 | 43%留样不足保质期1/3 |
| 标签标识规范 | 2第12条 | 非法标注"促生长"等字样 |
应对策略:

责任主体:乡镇畜牧兽医站
监管要点:
典型案例:
2025年河北某养殖场在自配料中添加喹乙醇,县执法大队依据6规定,对责任人处以8万元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5)。
十五年从业建议:
上月协助浙江某企业应对飞行检查时发现,建立"三色预警"机制可降低90%违规风险——绿色档案存放有效证件副本,黄色区域放置过程记录原件,红色专区保管添加剂使用凭证。记住:遇到跨部门监管争议时,直接联系属地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4)可避免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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