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云南省有哪些饲料和云南省养殖业有哪些企业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云南省有哪些饲料以及云南省养殖业有哪些企业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云南省养殖业涵盖生猪、家禽、特色畜牧及水产领域,知名企业包括神农集团、云南农垦等,地方性龙头企业则以产业集群形式分布各州市。
一、生猪养殖头部企业
1.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成立于1999年,2026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年生猪出栏量超90万头,覆盖饲料加工、养殖、屠宰全产业链。
2.云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温氏股份全资子公司,在曲靖会泽等地建有大型养殖基地,年上市肉猪50万头以上。

二、多元化农业集团
云南省农业投资控股集团旗下涉足畜禽养殖业务,其控股的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公司建有滇西肉牛养殖示范基地,现存栏优质肉牛2.3万头。
三、地市级重点企业
1.曲靖沾益温氏畜牧:配套建设种猪场与家庭农场联动体系,带动当地800余户农户参与代养,年产出商品猪25万头。
2.大理云龙县丰农农业:专注黑山羊生态养殖,采用“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现存栏量1.2万只,产品直供大湾区市场。

四、特色养殖主体
1.云南云澳达坚果开发有限公司:在林下养殖生态土鸡,形成坚果种植与禽类养殖结合的循环农业模式。
2.普洱祖祥高山茶园:茶园内配套养殖蜜蜂8000余箱,生产有机蜂蜜的同时提升茶叶授粉效率。
省内养殖产业正通过“一县一业”政策推动升级,如昭通盐津县依托乌骨鸡入选国家级特色产业集群,2026年新建标准化养殖场16个,年孵化鸡苗达600万羽。滇池周边水产养殖企业则逐步转向设施渔业,晋宁区鱇浪鱼人工繁育技术突破后,年产鱼苗超500万尾。
国家对云南养殖业的优惠政策、扶持补贴资金

一、优惠政策类
水电等政策
1、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发展养殖
2、免收地下水资源费
3、享受农业用电价格

二、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1、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
2、畜禽疫病捕杀补助政策
3、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4、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三、农机补贴政策
一般农机单台不超5万,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四、项目补贴类
1、良种补贴
补贴对象:母猪、奶牛、肉牛养殖场(小区、户),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能繁牦牛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

补贴标准:
母猪40元;奶牛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母牛20元;肉牛母牛10元;
绵羊、山羊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2000元。
2、苜蓿种植补贴
补贴对象:合作社1年以上。饲草生产加工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上。奶牛养殖企业(场)须存栏300头以上。

补助标准:每3000亩补贴180万元。
3、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
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
奶牛存栏300以上
蛋鸡10000只以上

肉鸡年出栏10万以上
育肥牛500头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
母羊存栏,农区250只以上,牧区400只以上
肉羊出栏,农区500只以上,农区1000只以上
4、畜禽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

扶持对象:规模养殖场、农民合作社
补贴要求:生猪0.5-5万头;蛋鸡1-10万只;肉鸡5-100万只;肉牛100-2000头;肉羊300-3000只
池塘类养殖场200亩(西部地区1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水面3000平方米以上。
资金额度:25-100万元
5、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存栏奶牛300头以上
补助标准:
300—499头80万元
500—999头130万元
1000头以上170万元

6、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存栏生猪500头以上
补助标准:
500-999头20万元
1000-1999头40万元

2000-2999头60万元
3000头以上80万元
注:云南、贵州两省安排部分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补助10万元
项目本身没有补贴资金,但拿到这个牌子很重要。以后可以更方便地申请国家、省市县相关扶持资金。
2026年云南省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饲料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2026年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2026年我厅决定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以下简称“饲料执法年”)行动,即2026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全面促进饲料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饲料原料生产企业,饲料原料及饲料产品批发、集散地,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安全隐患大、问题突出的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切实落实行动方案,将职责任务层层分解到州(市)、县的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2026年2月开始,每月14日和28日分两次向省农业厅“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内容包括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20日-3月10日)
1. 2026年2月,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制定我省饲料执法年总体实施方案。
2.2026年3月,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省“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3.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成立“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州市于2026年3月10日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日-11月底)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26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各州市饲料管理和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省农业厅每季度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饲料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3.举办中期总结暨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7月,组织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并组织对州市(县)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4.举办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9月,开展以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宣传月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对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附:
云南省饲料专项整治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泽军省农业厅副厅长、省畜牧局局长

副组长徐祖林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处长
成员马兴跃省草山饲料工作站站长
宋学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思东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张存焕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副处长

王文惠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
赵梦莹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
高婷婷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徐祖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026年云南省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表

阶段时间工作名称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一阶段 2月20日-3月初启动部署成立全省“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3月1日-3月10日各地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省“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各地成立“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州市于2026年3月10日前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省农业厅。
3月10日-3月15开展自查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饲料原料生产企业,饲料原料及饲料产品批发、集散地,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安全隐患大、问题突出的地区。
第二阶段 3月15日-11月底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各地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州市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月15日-11月底督导检查省农业厅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农业厅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7月举办中期总结暨饲料执法培训班组织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并组织对州市(县)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并在全省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9月饲料执法宣传月在全省开展以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 12月总结提高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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