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饲料供应部管理制度的一些知识点,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有哪些标识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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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经2026年12月27日农业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26年第1号公布。该《规范》分总则、原料采购与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控制、产品贮存与运输、产品投诉与召回、卫生和记录管理、附则8章44条,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饲料企业生产行为,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
第四条企业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记录本规范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履行年度备案和饲料统计义务。
有委托生产行为的,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实施本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

第二章原料采购与管理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浓缩饲料(以下简称原料)的采购管理,全面评估原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建立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填写并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
(一)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应当规定供应商评价及再评价流程、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记录等内容;
(二)从原料生产企业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及生产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评价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 、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
(三)从原料经销商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经销商名称及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注册号、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 、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

(四)合格供应商名录应当包括供应商的名称、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供应商为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评价日期等信息。
企业统一采购原料供分支机构使用的,分支机构应当、保存前款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和供应商评价记录。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原料采购验收制度和原料验收标准,逐批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
(一)原料采购验收制度应当规定采购验收流程、查验要求、检验要求、原料验收标准、不合格原料处置、查验记录等内容;
(二)原料验收标准应当规定原料的通用名称、主成分指标验收值、卫生指标验收值等内容,卫生指标验收值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企业采购实施行政许可的国产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的,应当逐批查验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填写并保存查验记录;
查验记录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查验内容、查验结果、查验人等信息;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或者经查验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不实的,不得接收、使用;
(四)企业采购实施登记或者注册管理的进口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的,应当逐批查验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填写并保存查验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查验内容、查验结果、查验人等信息;无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的,或者经查验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不实的,不得接收、使用;
(五)企业采购不需行政许可的原料的,应当依据原料验收标准逐批查验供应商提供的该批原料的质量检验报告;无质量检验报告的,企业应当逐批对原料的主成分指标进行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检验;不符合原料验收标准的,不得接收、使用;原料质量检验报告、自行检验结果、委托检验报告应当归档保存;
(六)企业应当每3个月至少选择5种原料,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其主要卫生指标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原料安全性评价,保存检测结果和评价报告;委托检测的,应当索取并保存受委托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第八条企业应当填写并保存原料进货台账,进货台账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生产企业或者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产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查验或者检验信息、进货日期、经办人等信息。
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原料仓储管理制度,填写并保存出入库记录:
(一)原料仓储管理制度应当规定库位规划、堆放方式、垛位标识、库房盘点、环境要求、虫鼠防范、库房安全、出入库记录等内容;
(二)出入库记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包装规格、生产日期、供应商简称或者代码、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库存数量、保管人等信息。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一垛一卡”的原则对原料实施垛位标识卡管理,垛位标识卡应当标明原料名称、供应商简称或者代码、垛位总量、已用数量、检验状态等信息。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维生素、微生物和酶制剂等热敏物质的贮存温度进行监控,填写并保存温度监控记录。监控记录应当包括设定温度、实际温度、监控时间、记录人等信息。
监控中发现实际温度超出设定温度范围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
第十二条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亚硒酸钠等饲料添加剂的贮存间或者贮存柜应当设立清晰的警示标识,采用双人双锁管理。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根据原料种类、库存时间、保质期、气候变化等因素建立长期库存原料质量监控制度,填写并保存监控记录:

(一)质量监控制度应当规定监控方式、监控内容、监控频次、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方式、处置权限、监控记录等内容;
(二)监控记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监控内容、异常情况描述、处置方式、处置结果、监控日期、监控人等信息。[3]
第三章生产过程控制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制定工艺设计文件,设定生产工艺参数。
工艺设计文件应当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和生产设备清单等内容。

生产工艺应当至少设定以下参数:粉碎工艺设定筛片孔径,混合工艺设定混合时间,制粒工艺设定调质温度、蒸汽压力、环模规格、环模长径比、分级筛筛网孔径,膨化工艺设定调质温度、模板孔径。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工艺流程,制定以下主要作业岗位操作规程:
(一)小料(指生产过程中,将微量添加的原料预先进行配料或者配料混合后获得的中间产品)配料岗位操作规程,规定小料原料的领取与核实、小料原料的放置与标识、称重电子秤校准与核查、现场清洁卫生、小料原料领取记录、小料配料记录等内容;
(二)小料预混合岗位操作规程,规定载体或者稀释剂领取、投料顺序、预混合时间、预混合产品分装与标识、现场清洁卫生、小料预混合记录等内容;
(三)小料投料与复核岗位操作规程,规定小料投放指令、小料复核、现场清洁卫生、小料投料与复核记录等内容;

(四)大料投料岗位操作规程,规定投料指令、垛位取料、感官检查、现场清洁卫生、大料投料记录等内容;
(五)粉碎岗位操作规程,规定筛片锤片检查与更换、粉碎粒度、粉碎料入仓检查、喂料器和磁选设备清理、粉碎作业记录等内容;
(六)中控岗位操作规程,规定设备开启与关闭原则、微机配料软件启动与配方核对、混合时间设置、配料误差核查、进仓原料核实、中控作业记录等内容;
(七)制粒岗位操作规程,规定设备开启与关闭原则、环模与分级筛网更换、破碎机轧距调节、制粒机润滑、调质参数监视、设备(制粒室、调质器、冷却器)清理、感官检查、现场清洁卫生、制粒作业记录等内容;
(八)膨化岗位操作规程,规定设备开启与关闭原则、调质参数监视、设备(膨化室、调质器、冷却器、干燥器)清理、感官检查、现场清洁卫生、膨化作业记录等内容;

(九)包装岗位操作规程,规定标签与包装袋领取、标签与包装袋核对、感官检查、包重校验、现场清洁卫生、包装作业记录等内容;
(十)生产线清洗操作规程,规定清洗原则、清洗实施与效果评价、清洗料的放置与标识、清洗料使用、生产线清洗记录等内容。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工艺流程,制定生产记录表单,填写并保存相关记录:
(一)小料原料领取记录,包括小料原料名称、领用数量、领取时间、领取人等信息;
(二)小料配料记录,包括小料名称、理论值、实际称重值、配料数量、作业时间、配料人等信息;

(三)小料预混合记录,包括小料名称、重量、批次、混合时间、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四)小料投料与复核记录,包括产品名称、接收批数、投料批数、重量复核、剩余批数、作业时间、投料人等信息;
(五)大料投料记录,包括大料名称、投料数量、感官检查、作业时间、投料人等信息;
(六)粉碎作业记录,包括物料名称、粉碎机号、筛片规格、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七)大料配料记录,包括配方编号、大料名称、配料仓号、理论值、实际值、作业时间、配料人等信息;

(八)中控作业记录,包括产品名称、配方编号、清洗料、理论产量、成品仓号、洗仓情况、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九)制粒作业记录,包括产品名称、制粒机号、制粒仓号、调质温度、蒸汽压力、环模孔径、环模长径比、分级筛筛网孔径、感官检查、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十)膨化作业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调质温度、模板孔径、膨化温度、感官检查、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十一)包装作业记录,包括产品名称、实际产量、包装规格、包数、感官检查、头尾包数量、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十二)标签领用记录,包括产品名称、领用数量、班次用量、损毁数量、剩余数量、领取时间、领用人等信息;

(十三)生产线清洗记录,包括班次、清洗料名称、清洗料重量、清洗过程描述、作业时间、清洗人等信息;
(十四)清洗料使用记录,包括清洗料名称、生产班次、清洗料使用情况描述、使用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
(一)按照“无药物的在先、有药物的在后”原则制定生产计划;
(二)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后,生产不含药物饲料添加剂或者改变所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的产品的,应当对生产线进行清洗;清洗料回用的,应当明确标识并回置于同品种产品中;

(三)盛放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及其中间产品的器具或者包装物应当明确标识,不得交叉混用;
(四)设备应当定期清理,及时清除残存料、粉尘积垢等残留物。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来污染:
(一)生产车间应当配备防鼠、防鸟等设施,地面平整,无污垢积存;
(二)生产现场的原料、中间产品、返工料、清洗料、不合格品等应当分类存放,清晰标识;

(三)保持生产现场清洁,及时清理杂物;
(四)按照产品说明书规范使用润滑油、清洗剂;
(五)不得使用易碎、易断裂、易生锈的器具作为称量或者盛放用具;
(六)不得在饲料生产过程中进行维修、焊接、气割等作业。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配方管理制度,规定配方的设计、审核、批准、更改、传递、使用等内容。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标签管理制度,规定标签的设计、审核、保管、使用、销毁等内容。
产品标签应当专库(柜)存放,专人管理。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对生产配方中添加比例小于0.2%的原料进行预混合。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混合均匀度要求,确定产品的最佳混合时间,填写并保存最佳混合时间实验记录。实验记录
应当包括混合机编号、混合物料名称、混合次数、混合时间、检验结果、最佳混合时间、检验日期、检验人等信息。

企业应当每6个月按照产品类别(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进行至少1次混合均匀度验证,填写并保存混合均匀度验证记录。验证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混合机编号、混合时间、检验方法、检验结果、验证 、检验日期、检验人等信息。
混合机发生故障经修复投入生产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混合均匀度验证。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和档案,制定粉碎机、混合机、制粒机、膨化机、空气压缩机等关键设备操作规程,填写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和维修记录:
(一)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应当规定采购与验收、档案管理、使用操作、维护保养、备品备件管理、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内容;
(二)设备操作规程应当规定开机前准备、启动与关闭、操作步骤、关机后整理、日常维护保养等内容;

(三)维护保养记录应当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保养项目、保养日期、保养人等信息;
(四)维修记录应当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维修部位、故障描述、维修方式及效果、维修日期、维修人等信息;
(五)关键设备应当实行“一机一档”管理,档案包括基本信息表(名称、编号、规格型号、制造厂家、联系方式、安装日期、投入使用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生产设备、辅助系统应当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应当通过安全检查;计量秤、地磅、压力表等测量设备应当定期检定或者校验。[3]

第四章产品质量控制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现场质量巡查制度,填写并保存现场质量巡查记录:
(一)现场质量巡查制度应当规定巡查位点、巡查内容、巡查频次、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方式、处置权限、巡查记录等内容;
(二)现场质量巡查记录应当包括巡查位点、巡查内容、异常情况描述、处置方式、处置结果、巡查时间、巡查人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检验管理制度,规定人员资质与职责、样品抽取与检验、检验结果判定、检验报告编制与审核、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签发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质量标准实施出厂检验,填写并保存产品出厂检验记录;检验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或者编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计算公式中符号的含义和数值、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检验人等信息。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每周从其生产的产品中至少抽取5个批次的产品自行检验下列主成分指标:
(一)维生素预混合饲料:两种以上维生素;
(二)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两种以上微量元素;

(三)复合预混合饲料:两种以上维生素和两种以上微量元素;
(四)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粗蛋白质、粗灰分、钙、总磷。
主成分指标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当根据仪器设备配置情况,建立分析天平、高温炉、干燥箱、酸度计、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主要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档案,填写并保存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一)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应当规定开机前准备、开机顺序、操作步骤、关机顺序、关机后整理、日常维护、使用记录等内容;

(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应当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型号或者编号、使用日期、样品名称或者编号、检验项目、开始时间、完毕时间、仪器设备运行前后状态、使用人等信息;
(三)仪器设备应当实行“一机一档”管理,档案包括仪器基本信息表(名称、编号、型号、制造厂家、联系方式、安装日期、投入使用日期)、使用说明书、购置合同、操作规程、使用记录等内容。
第三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化学试剂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规定采购、贮存要求、出入库、使用、处理等内容。
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以及试验溶液的使用,应当遵循 GB/T601、GB/T602、GB/T603以及检验方法标准的要求。
企业应当填写并保存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记录应当包括危险化学品名称、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保管人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企业应当每年选择5个检验项目,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措施进行检验能力验证,对验证结果进行评价并编制评价报告:
(一)同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比对;
(二)利用购买的标准物质或者高纯度化学试剂进行检验验证;
(三)在实验室内部进行不同人员、不同仪器的检验比对;
(四)对曾经检验过的留存样品进行再检验;

(五)利用检验质量控制图等数理统计手段识别异常数据。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留样观察制度,对每批次产品实施留样观察,填写并保存留样观察记录:
(一)留样观察制度应当规定留样数量、留样标识、贮存环境、观察内容、观察频次、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方式、处置权限、到期样品处理、留样观察记录等内容;
(二)留样观察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或者编号、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保质截止日期、观察内容、异常情况描述、处置方式、处置结果、观察日期、观察人等信息。
留样保存时间应当超过产品保质期1个月。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填写并保存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一)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应当规定不合格品的界定、标识、贮存、处置方式、处置权限、处置记录等内容;
(二)不合格品处置记录应当包括不合格品的名称、数量、不合格原因、处置方式、处置结果、处置日期、处置人等信息。[3]
第五章产品贮存与运输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仓储管理制度,填写并保存出入库记录:

(一)仓储管理制度应当规定库位规划、堆放方式、垛位标识、库房盘点、环境要求、虫鼠防范、库房安全、出入库记录等内容;
(二)出入库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或者等级、生产日期、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库存数量、保管人等信息;
(三)不同产品的垛位之间应当保持适当距离;
(四)不合格产品和过期产品应当隔离存放并有清晰标识。
第三十五条企业应当在产品装车前对运输车辆的安全、卫生状况实施检查。

第三十六条企业使用罐装车运输产品的,应当专车专用,并随车附具产品标签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装运不同产品时,应当对罐体进行清理。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当填写并保存产品销售台账。销售台账应当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质量检验信息、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信息。
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3]
第六章产品投诉与召回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填写并保存客户投诉处理记录:
(一)投诉处理制度应当规定投诉受理、处理方法、处理权限、投诉处理记录等内容;
(二)投诉处理记录应当包括投诉日期、投诉人姓名和地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投诉内容、处理结果、处理日期、处理人等信息。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填写并保存召回记录:
(一)召回制度应当规定召回流程、召回产品的标识和贮存、召回记录等内容;

(二)召回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召回产品使用者、召回数量、召回日期等信息。
企业应当每年至少进行1次产品召回模拟演练,综合评估演练结果并编制模拟演练总结报告。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在饲料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召回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填写并保存召回产品处置记录。处置记录应当包括处置产品名称、数量、处置方式、处置日期、处置人、监督人等信息。[3]
第七章培训、卫生和记录管理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员工进行至少 2次饲料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填写并保存培训记录:

(一)人员培训制度应当规定培训范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方式、效果评价、培训记录等内容;
(二)培训记录应当包括培训对象、内容、师资、日期、地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等信息。
第四十二条厂区环境卫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记录管理制度,规定记录表单的编制、格式、编号、审批、印发、修订、填写、存档、保存期限等内容。
除本规范中明确规定保存期限的记录外,其他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饲料企业生产行为,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第四条企业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记录本规范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履行年度备案和饲料统计义务。
有委托生产行为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备案。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实施本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原料采购与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浓缩饲料(以下简称原料)的采购管理,全面评估原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建立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填写并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
(一)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应当规定供应商评价及再评价流程、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记录等内容;
(二)从原料生产企业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及生产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评价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 、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
(三)从原料经销商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经销商名称及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注册号、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 、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

(四)合格供应商名录应当包括供应商的名称、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供应商为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评价日期等信息。
企业统一采购原料供分支机构使用的,分支机构应当、保存前款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和供应商评价记录。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原料采购验收制度和原料验收标准,逐批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
(一)原料采购验收制度应当规定采购验收流程、查验要求、检验要求、原料验收标准、不合格原料处置、查验记录等内容;
(二)原料验收标准应当规定原料的通用名称、主成分指标验收值、卫生指标验收值等内容,卫生指标验收值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企业采购实施行政许可的国产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的,应当逐批查验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填写并保存查验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查验内容、查验结果、查验人等信息;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或者经查验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不实的,不得接收、使用;

(四)企业采购实施登记或者注册管理的进口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的,应当逐批查验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填写并保存查验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查验内容、查验结果、查验人等信息;无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的,或者经查验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不实的,不得接收、使用;
(五)企业采购不需行政许可的原料的,应当依据原料验收标准逐批查验供应商提供的该批原料的质量检验报告;无质量检验报告的,企业应当逐批对原料的主成分指标进行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检验;不符合原料验收标准的,不得接收、使用;原料质量检验报告、自行检验结果、委托检验报告应当归档保存;
(六)企业应当每3个月至少选择5种原料,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其主要卫生指标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原料安全性评价,保存检测结果和评价报告;委托检测的,应当索取并保存受委托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证书及附表复印件。第八条企业应当填写并保存原料进货台账,进货台账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生产企业或者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产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查验或者检验信息、进货日期、经办人等信息。
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饲料生产部岗位职责(通用1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岗位职责,岗位职责主要强调的是在工作范围内所应尽的责任。岗位职责到底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饲料生产部岗位职责(通用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饲料生产部岗位职责1 1、组织建立和完善生产指挥系统,根据生产调度编制生产计划,检查生产工作,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2、根据生产运行计划,掌握生产进度,搞好生产线的组织协调分配工作。
3、根据生产需求,编制包装物料及生产原材料供应计划,并认真实施,及时联系解决生产缺口物资。
4、负责生产中的技术和质量保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组织解决和处理,重大问题直接报总经理。

5、负责生产劳动定额、消耗定额、劳动纪律的制定和实施
6、做好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劳动保护,对部门员工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7、按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确保部门运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保证管理和产品的质量
8、负责所属员工的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9、满足公司供应需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10、负责编制各期生产计划、设备检修计划、用人计划、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在审批后组织实施。
饲料生产部岗位职责2 1.坚决服从分管副总经理的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主管领导负责;
2.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3.组织生产、设备、安全、环保等制度拟订、检查、监督、控制及执行;
4.负责组编制年、季、朋度和平作业、设备维修计菩萨及时组织实施、检查、协调、考核;

5.负责设计工厂的改造计划、设计工厂的产品布局和工序间的协调;
6.密切配合营销部门,确保订、定产品合同的履行;
7.配合组织审定技术管理标准,编制生产工艺流程,审核新产品开发方案,并组织试生产,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8.负责抓好生产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的控制、实施、严格执行安全法规、生产操作规程,即时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火灾、设备、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9.负责组织生产现场管理工作,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抓好劳动防护管理和制订环保措施计划;

10.及时编制上的年、季、月度生产统计报表。认真做好生产统计核算基础管理工作,重视原始记录、台账、统计报表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核算规范化、统计数据的正确性;
11.抓好生产统计分析报告团荼。定期进行生产统计分析、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会,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专题分析报告或综合分析资料;
12.负责做好生产设备、计量器具维护检修工作。结合生产任务,合理的安排生产设备、计量器具计划,确保设备维护保修所须的正常时间;
13.负责做好生产调度管理工作。强化调度管理、严肃调度纪律,提高调度人员生产专业知识和业务管理水平,平衡综合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平衡用电、节约能源;
14.抓好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生产调度员、设备管理员、统计员、计划员及车间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并对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定期检查、考核、评比;

15.负责拟定本部门目标、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及控制;
16.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饲料生产部岗位职责3 1、生产车间产品力与品质管理,熟悉应用QC分析手法;
2、依照产品力管理作业办法,做好标样管理,产品要素知识管理与人员训练,推动落实日常产品力检测动作;
3、熟悉掌握所在车间生产成本结构与变化趋势,能够独立展开成本要素分析;

4、支付与成本管理,提高物料利用效率与人均产出效率;
5、做好关键工艺设备,膨化机、包装机、空调、除湿、灭菌等设备运行稳定性预防与提升;
6、对于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事前根据实际需求提供有效的合理化建议,事中做好导入跟踪;
7、做好在岗人员储备与团队梯级配置,做好自己下属的培训计划;
8、安全环境与卫生管理,并督导员工执行好GMP个人卫生作业规范。

饲料生产部岗位职责4 1、全面控制、协调生产部门的人员分配管理及各项生产活动;根据下达生产计划和任务,安排和控制生产作业进度;
(考核目标要求:监控公司生产进度,协调各部门运作。)
2、跟踪生产情况、产品需求、生产过程、产值目标等,按时保质完成生产目标,确保订单如期完工装箱上船;
(考核目标要求: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落实生产指标的达成。)
3、及时对生产异常做出反应,发现问题及时追踪,并提出合理建议;参与提高生产效率和改善产品质量的行动计划与实施;

(考核目标要求:准确处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落实公司质量方针,保证产品质量。)
4、监控规范操作方法,确保生产现场的6S管理;以及负责员工的培训和培养。
(考核目标要求:监督生产现场5S活动开展,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5、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饲料生产部岗位职责5 1、每日生产计划安排,人员安排。生产进度和人员效率跟踪。

2、生产过程食品安全、食品卫生检查。
3、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执行检查。
4、生产过程的安全作业检查。
5、生产设备报修、维修跟踪。
6、班后水电关闭、门窗关闭,安全巡检。

7、生产数据统计分析
饲料生产部岗位职责6 1、负责生产订单的生成;
2、负责审核订单相关数据:量体数据、工艺要求、最终确认样等,对不明确的事项详细反映给相关人员和销售人员,及时确认;
3、根据生产计划,跟踪工厂的生产进度,及时准确向上级领导反馈结果,确保出货期和出货量;
4、负责对所有交货成品的款式、面料、工艺等信息准确核对;

5、协调加工厂,选择合理的物流运输方式,确保产品安全,控制物流成本
6、密切关注生产情况,掌握生产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准确将生产进度向公司汇报,保证交期;
7、负责协调加工厂、销售部门的关系,建立公司与工厂之间及时准确的沟通渠道
8、负责制作产品工艺单,并按客户分类做好工艺单、面辅料小样备档
9、负责成品的核对整理

10、成品的核对整理
11、返修产品需及时发至工厂并及时跟进修改。
饲料生产部岗位职责7 1、生产数据收集整理与统计
2、生产原副材料在库管理
3、生产课文件管理

4、个人技能学习
5、紧急情况处置及报告
6、现场资源管理
7、现场5S制度监督落实
8、现场安全环境监督管理

9、其他岗位支援
10、其他上级临时交办事项
饲料生产部岗位职责8 1.负责编制和下达生产计划,并围绕计划搞好生产调度和劳动组织定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计划,组织均衡生产;
2.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生产卫生、厂房设施设备管理文件、操作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规程;
3.协调有关部门及人员,确保生产工作正常运行;制定工艺纪律和奖惩制度,监督、检查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生产计划和工艺规程等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各种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必要时上报总经理;

4.负责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5.参与对产品质量问题原因的分析并组织落实纠正措施;
6.负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对生产部人员的培训工作;
7.积极做好与其它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8.完成公司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饲料生产部岗位职责9 1、订单接单
2、下达生产、物料计划
3、生产、物流进度跟进
4、异常跟踪、协调处理
5、出货计划安排

6、各环节库存控制
7、各类相关报表数据汇集、统计、管理
8、新进人员相关岗位培训
9、配合各部门的沟通、协调
10、接受、发放、保存文档、负责文档的借阅、整理及更新

11、遵守公司文档保密制度
12、文档问题反馈、跟踪
饲料生产部岗位职责10 1、参与制订公司发展战略与年度经营计划。
2、组织制订并实施生产战略规划。
3、主持制订、调整年度生产计划及总预算。

4、按工作程序做好与技术、营销、财务部门的横向联系。
5、领导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生产质量体系的运行。
6、随时掌握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状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7、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推广。
8、组织落实、监督调控生产过程各项工艺、质量、设备、成本、产量指标等。

9、领导、管理工厂维护部门对工厂基础设备维护,保证生产现场能够正常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0、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下级的各项工作,掌握工作情况和有关数据。
11、综合平衡年度生产任务,制订下达月度生产计划,做到均衡生产。
12、代表公司与政府对口部门、有关社会团体及机构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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