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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饲料不能加动物源 猪饲料为什么不能饲喂反刍动物

作者:养殖小课堂 时间:2026-01-23 阅读: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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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饲料不能加动物源 猪饲料为什么不能饲喂反刍动物

本文目录

  1. 猪饲料为什么不能饲喂反刍动物
  2. 奶牛饲料中可以加鱼粉吗
  3. 鱼粉不能饲喂反刍动物为什么
  4. 动物性饲料的强化动物源性饲料管

猪饲料为什么不能饲喂反刍动物

原因如下:

1、猪饲料中添加大量未被保护的脂肪,饲喂以后会使牛羊采食量和纤维素消化率下降,添加量在1%以内影响不大,如果超过3%会引起牛羊胀气,胃膨胀导致牛羊不能正常反刍。

2、猪饲料中添加大量抗生素,牛羊长期饲喂以后会破坏瘤胃内有益微生物和纤毛虫,影响瘤胃微生物发酵,进而影响反刍动物对非蛋白氮的吸收利用。

3、猪饲料中往往添加大量的动物源性饲料,如肉粉、肉骨粉、羽毛粉、血粉等,而这些东西禁止在反刍动物中添加和使用,彻底切断疯牛病的传播途径,防止疯牛病在我国境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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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猪饲料分类

1、粗饲料(1-00-000)指干物质中粗纤维的含量在18%以上的一类饲料,主要包括干草类、秸秆类、农副产品类以及干物质中粗纤维含量.为18%以上的糟渣类、树叶类等。

2、青绿饲料(2-00-000)指自然水分含量在60%以上的一类饲料,包括牧草类、叶菜类、非淀粉质的根茎瓜果类、水草类等。不考虑折干后粗蛋白质及粗纤维含量。

3、青贮饲料(3-00-000)用新鲜的天然植物性饲料制成的青贮及加有适量糠麸类与益富源青贮剂,包括水分含量在45%~55%的半干青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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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能量饲料(4-00-000)指干物质中粗纤维的含量在18%以下,粗蛋白质的含量在20%以下的一类饲料,主要包括谷实类、糠麸类、淀粉质的根茎瓜果类、油脂、草籽树实类等。

5、蛋白质补充料(5-00-000)指干物质中粗纤维含量在18%以下,粗蛋白质含量在20%以上的一类饲料,主要包括植物性蛋白质饲料、动物性蛋白质饲料、单细胞蛋白质饲料等。

6、矿物质饲料(6-00-000)包括工业合成的或天然的单一矿物质饲料,多种矿物质混合的矿物质饲料,以及加有载体或稀释剂的矿物质添加剂预混料。

7、维生素饲料(7-00-000)指人工合成或提纯的单一维生素或复合维生素,但不包括某项维生素含量较多的天然饲料。

8、添加剂(8-00-000)指各种用于强化饲养效果,有利于配合饲料生产和贮存的非营养性添加剂原料及其配制产品。如各种抗生素、抗氧化剂、防霉剂、黏结剂、着色剂、增味剂以及保健与代谢调节药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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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猪饲料

奶牛饲料中可以加鱼粉吗

不可以。鱼粉属于动物源性饲料,故奶牛饲料中不可以加鱼粉。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五条规定: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

第四十七条规定: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其对饲喂了违禁物质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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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粉不能饲喂反刍动物为什么

虽然鱼粉之类的是可以使用的,因为鱼类和哺乳动物的种属关系相差很远,存在于鱼肉中的病毒无法感染哺乳动物。但是:反刍动物饲料中不允许使用动物源性饲料防治发生疯牛病。

另外:动物性饲料禁用后反刍动物的营养技术:大力开发、利用优质蛋白质资源,如:植物油子和豆类谷物、昆虫源饲料蛋白。

反刍是指进食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将在胃中半消化的食物返回嘴里再次咀嚼,反刍动物就是有反刍这种消化方式的动物。通常是一些食草动物,因为植物的纤维是比较难消化的。

物质代谢:

反刍动物的消化生理与单胃哺乳动物截然不同,要比单胃哺乳动物复杂得多。单胃哺乳动物对三大营养要素——糖类、脂类和蛋白质的消化都是通过消化液把它们分解为较简单的形式后吸收,再利用这些物质维持自身生理活动所需的能量或合成自身代谢、生长、发育和繁殖所需的各种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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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胃动物,糖类通常被消化液分解为单糖(葡萄糖、果糖、半乳糖、甘露糖等)和双糖(麦芽糖、蔗糖和乳糖),这些糖类被吸收后在体内氧化产生供应代谢活动所需的能量或合成为脂肪贮备;脂肪是在消化液的作用下将高级脂类分解为甘油三脂或其它低级脂类被吸收,作为能量来源或重新合成自体脂肪贮备。

蛋白质则是在消化液的作用下水解为氨基酸,氨基酸作为重新合成自体蛋白的构件。在反刍动物,它们不是直接将饲料中的营养物质通过自身的消化和吸收,无论是那一类营养物质都要首先经瘤胃微生物发酵,发酵过程最终产生的有机酸和一些初级脂肪酸,可经瘤胃吸收作为它们代谢的能源,而其他营养物质则来源于对瘤胃微生物的消化。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反刍动物

动物性饲料的强化动物源性饲料管

动物源性饲料是畜、禽、水产等动物饲料的重要原料,具有蛋白质含量丰富及生物学价值高等特点,被饲料生产企业和广大养殖者广为利用,主要有鱼粉、肉粉、肉骨粉、骨粉、血粉、蚕蛹、羽毛粉、动物下脚料、油渣粉和动物油脂等。为加强动物源性饲料的管理,农业部于 2026年颁布了《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 2026年 10月 1日起,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以下简称《安全卫生合格证》),禁止经营使用未取得《安全卫生合格证》生产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近两年来,动物源性饲料质量有所提高。 由于我国动物源性饲料的原料多为食品加工的副产品或下脚料,品位较低,来源复杂,新鲜度差异大,加工方法简单,加之缺乏有效的管理,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产品安全卫生状况不甚理想,给饲料安全卫生带来隐患。突出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产品质量缺乏统一标准除鱼粉、水解羽毛粉、饲料级混合油、鱼油外,许多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尚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的曾有国家标准但已作废,还在草案审定之中,如肉骨粉;有的产品标准虽还在施行,但已不符合《管理办法》安全卫生的要求,如血粉;有的产品还没有标准,如肠黏膜蛋白粉。《饲料卫生标准》仅有鱼粉、肉骨粉、骨粉的卫生指标,企业产品标准质量指标和卫生指标无据可依,一些企业干脆无标生产。原料来源混杂原料来源有屠宰场和畜禽加工厂的下脚料,有来自饭店、农村零星收购的杂骨和动物废弃组织,成分和来源复杂,无法保证原料未被病原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新鲜度无法保证,有的原料发生腐败。由于原料来源复杂,牛羊源性成分混杂其中在所难免,增加了反刍动物饲用同源性饲料感染疯牛病和痒病的风险。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比较混乱近两年来各地开展了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合格证的考核验收,部分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加强硬软件建设,取得了安全卫生合格证。但仍有相当数量的小型加工企业属于家庭作坊式生产,环境条件脏、乱、差;生产工艺和设备十分简陋;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较低;加工和仓储条件差;无产品检验条件和检验人员,无产品合格证,不符合生产条件,产品质量安全根本得不到保证。经营单位低价位竞争,经销无卫生合格证、无标签、无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单位缺乏安全意识,盲目采购使用。掺假现象比较严重近年来,鱼粉、豆粕等原料大幅度涨价,受利益驱动,一些生产企业在动物源性饲料中掺入植物性原料,或利用羽毛粉、血粉、皮革蛋白粉、尿素、聚合蛋合、砂土等,以次充好生产假鱼粉、假肉粉,以及蛋白质超过 100%的蛋白精。据近几年市场抽检,动物性饲料产品合格率不足 40%。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动物性饲料的整体质量,也给饲料质量和安全带来隐患,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产品无标签或标签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进口鱼粉普遍没有中文标签;经营环节的动物性饲料多数无标签,不知产品的来源,无法追溯到生产厂家。企业产品标签多数不规范,产品名称随意定,不能反映饲料的真实属性,标签中表明的原料组成不明确,产品成分保证值与所执行的标准和产品质量不一致,给管理和安全使用带来困难。对此,各级饲料管理部门应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办法》为依据,全面规范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着力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尽快制定、修订动物源性饲料产品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是产品生产的依据,也是质量安全卫生管理的依据。目前农业部公布的 8类 45种动物源性饲料产品中,已有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较少,迫切需要制定或修订全国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规定产品的原料组成、加工工艺和方法、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以及检测和验收要求等。一是对血粉等现行的标准根据《办法》管理要求进行修改;二是尚无标准的产品先制定行业标准;三是对于品种较小,行标制定尚不成熟的产品,建议国家饲料工业标准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卫生指标提出明确要求,如血浆蛋白粉、肠黏膜蛋白粉的总菌数、大肠菌群数、挥发性盐基氮、动物油脂的酸价和过氧化值等,供生产企业制定产品标准和管理部门审定时参考。加强《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审核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取得《安全卫生合格证》后,方可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同时对厂房设施、生产工艺及设备、生产技术人员、质检要求、生产环境、污染防治以及生产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由于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种类多,生产工艺、设备、检验要求各不相同,在考核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注意关键环节的把关。一是产品质量标准要符合饲料安全卫生要求;二是原料选用要确保不采用腐败、污染和来自疫区的动物原料;三是加工工艺和设备要符合产品安全卫生要求,动物性饲料蛋白质含量高,极易腐败,高温灭菌是保障产品安全卫生的重要环节;四是生产场地、仓库布局要合理,防止交叉污染;五是检验设施和人员要符合质量检验要求;六是产品标签要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考核要求必须严格把关,对于规模较大,工艺符合要求,生产行为尚不规范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决不迁就,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准入。通过《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审核发放,达到提高一批、规范一批生产企业的目标,坚决淘汰规模小、设备简陋、技术力量弱的生产作坊,从而逐步规范动物源性饲料生产行为。加大抽检力度,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近几年来,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甚低,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十分严重,对此,各级饲料管理和检测部门应加大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市场抽检力度,重点检查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因子、动物源性饲料的卫生指标、粗蛋白含量和真蛋白率、产品标签。对不合格产品予以曝光,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处罚,整顿动物源性饲料市场秩序。加强产品标签的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饲料标签》标准规定,全面施行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标签管理。首先是进口产品的中文标签管理,进口鱼粉缺乏标签或标签不规范的问题已严重影响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建议农业部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沟通,全面禁止无进口登记证、无产品标签和标签不规范产品入境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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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反刍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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