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饲料方面的行业标准的问题,以及和关于饲料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关于饲料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饲料生产许可条件》、《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饲料标签标准》、《饲料卫生标准》等等。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6号发布。
根据2026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6年12月0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26年02月0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26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扩展资料:
从五个方面对饲料进行辨别分析:
1、看饲料颜色。某一品牌某一种类的饲料,它的颜色在一定的时期内相对保持稳定。由于各种饲料原料颜色不一样,不同厂家有不同的配方。因而不能用统一的颜色标准来衡量,但我们在选购同一品牌时如果颜色变化过大,应引起警觉。
2、闻饲料气味。好的浓缩料应有较纯的鱼腥味,而不是臭味或其他异味。有些劣质饲料为了掩盖一些变质原料发生的霉味而加入较高浓度的香精,因此有些饲料尽管特别香,但并不是好饲料。

3、看饲料均匀度。正规厂家的优质饲料混合都是非常均匀的,不会出现分极现象,劣质饲料因加工设备简陋,很难保证饲料的品质,从外观看,每包饲料的不用部位各抓一把,很容易看出区别。
4、看包装商标。正规厂家包装应是美观整齐、厂址、电话、适应品种明确,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商标。许多假冒伪劣产品包装袋上的厂址,电话都是假的,更没有注册商标,经注册的商标右上方都有R标注。
5、看生产日期。尽管有些饲料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优质饲料,但如果超过了保质期,饲料难免会变质,即使保管良好,饲料中维生素等养分的效价也会降低,影响饲养效果。购买饲料还应注意,最好一次购买的饲料在保质期内能喂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饲料标准是确保动物营养需求、健康生长及食品安全的重要规范,其指标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因国家/地区、动物种类及用途(如畜禽、水产、宠物)而异:

1.营养成分指标
粗蛋白(CP):不同动物及生长阶段需求不同(如仔猪饲料通常≥18%,蛋鸡产蛋期≥16%)。
粗脂肪(EE):提供能量,一般范围1%~8%(如鱼类饲料可能更高)。
粗纤维(CF):反刍动物(如牛)耐受较高(≤18%),而单胃动物(如猪、鸡)需较低(≤5%~8%)。
灰分(Ash):反映无机物含量,过高可能降低营养价值(如鱼粉≤20%)。

钙(Ca)、磷(P)及比例:如蛋鸡饲料钙≥3.5%,磷0.3%~0.6%,钙磷比通常2:1。
氨基酸:赖氨酸(Lys)、蛋氨酸(Met)等必需氨基酸需平衡(如猪饲料Lys≥1.2%)。
2.卫生与安全指标
霉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如欧盟规定≤0.02 mg/kg)。
重金属:铅(≤5 mg/kg)、砷(≤2 mg/kg)、镉(≤0.5 mg/kg)。

微生物限量:沙门氏菌不得检出,大肠菌群≤3.6 MPN/g。
农药残留:如六六六(BHC)≤0.05 mg/kg。
3.添加剂规范
营养性添加剂:维生素(如VA 5000–25000 IU/kg)、矿物质(如铁50–200 mg/kg)。
非营养性添加剂:

抗氧化剂(如BHT,限量150 mg/kg);
防霉剂(如丙酸钙≤0.3%);
促生长剂(如抗生素在部分国家已禁用,中国2026年起全面禁用促生长类抗生素)。
4.物理指标
颗粒大小:雏鸡饲料粒径1–2 mm,成猪饲料3–5 mm。

水分含量:通常≤12%~14%,防止霉变。
5.标签与使用规范
需标注原料组成、净重、生产日期、适用动物及阶段等。
主要参考标准
中国:《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26)、《饲料标签标准》(GB 10648-2026)。

国际:欧盟(EC No 1831/2026)、美国(AAFCO)、国际饲料协会(IFIF)指南。
注意事项
动态调整:标准随科研进展和法规更新(如抗生素限制趋严)。
定制化需求:特种动物(如水产、宠物)或特殊目的(如有机养殖)可能需额外标准。
建议具体应用时查阅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必要时咨询饲料营养专家。

中国关于鸡饲料的标准主要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构成,涉及营养成分、卫生安全、添加剂使用等多个方面。以下是主要的相关标准及要点:
1.国家标准(GB)
《GB/T 5916-2026产蛋鸡和肉鸡配合饲料》
适用范围:适用于产蛋鸡、肉鸡(如白羽肉鸡、黄羽肉鸡)的全价配合饲料。
核心要求:

营养成分:明确粗蛋白质、能量(代谢能)、钙、磷、赖氨酸、蛋氨酸等指标的最低或最高限值。
例如:产蛋鸡饲料粗蛋白质≥15.0%,肉鸡前期饲料代谢能≥12.1 MJ/kg。
卫生指标:重金属(铅、砷、镉等)、霉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₁≤20μg/kg)的限量。
《GB 13078-2026饲料卫生标准》
强制性卫生要求:

污染物限量(如铅≤5 mg/kg,砷≤2 mg/kg)。
微生物限量(沙门氏菌不得检出)。
禁止使用违禁药物(如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
2.添加剂使用规范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625号)

规定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酶制剂等添加剂的允许种类、用量及适用阶段。
例如:维生素A在肉鸡饲料中限量为5000-25000 IU/kg,铜(以硫酸铜计)≤35 mg/kg。
3.行业标准(如NY/T系列)
《NY/T 33-2026鸡饲养标准》
推荐不同生长阶段(雏鸡、育成鸡、产蛋鸡等)的营养需要量,包括能量、蛋白质、氨基酸、矿物质等。

例如:0-3周龄肉仔鸡粗蛋白质需求建议为21.5%。
4.其他相关法规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要求饲料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产品需符合标签标识规定(如标明成分、保质期等)。
禁用物质:明确禁止添加激素类、抗生素(促生长用途)等(如喹乙醇已禁用)。

关键注意事项
企业标准:部分大型企业可能制定更严格的内控标准(如无抗饲料)。
地域差异:南方需注意饲料防霉(霉菌毒素控制),北方可能需调整能量水平应对低温。
动态更新:法规会随科研进展调整(如2026年全面禁止促生长用抗生素)。
查询渠道

最新标准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国家标准委官网()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地方饲料工业协会或检测机构。
如需具体数据或应用案例,建议进一步咨询饲料营养专家或检测机构。

一、首先需要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申请一个许可证,然后再办理一个营业执照。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二、许可证申请流程
申请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的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发相应的产品批准文号。

三、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资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四、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
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
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扩展资料
开办饲料厂的条件

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六)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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