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出口饲料登记证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进口饲料登记证书申请需要哪些资料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饲料进口登记申请应当提供如下资料:
(一)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续展登记申请表;
(二)进口登记证复印件;
(三)委托书和境内代理机构资质证明;
(四)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

(五)质量标准、检测方法和检验报告;
(六)生产地使用的标签、商标和中文标签式样。
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交下列资料和产品样品:
(一)进口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中英文填写)。
(二)代理人需提交生产企业委托登记授权书。

(三)提交申请资料(中英文一式二份),包括下列内容:
1、产品名称(通用名称、商品名称);
2、生产国(地区)批准在本国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和在其他国家的登
记资料;
3、产品来源、组成成分和制造方法;

4、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5、标签式样、使用说明书和商标;
6、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或添加量;
7、包装规格、贮存注意事项及保质期;
8、必要时提供安全性评价试验报告和稳定性试验报告;

9、饲喂试验资料及推广应用情况;
10、其他相关资料。
(四)提交产品样品。
1、每个品种需3个不同批号,每个批号3份样品,每份为检验需要量的3-5倍。同时附同批号样品的质检报告单;
2、必要时提供该产品相对应的标准品或对照品。

分类:商业/理财>>贸易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是一家进出口公司最近我们公司代理从日本进口鱼饲料!
我们以前没有做过进口鱼饲料所以想请教一下进口高手!进口鱼饲料需要做那些手续怎样做谢谢
解析:

(一)、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在货物抵达进境地前,向指运地海关申请转关。并提供以下资料
1.进口货物的合同、箱单、发票。
2.有关部门批准的许可证件(仅国家管制进口商品提供)。
3.征免税证明(仅国家鼓励投资内外资项目进口货物)。
4.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仅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5.海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核对以上资料无讹后,由货主填写一份进口转关申请表并加盖其单位公章,海关审核同意后,将有关数据录入转关系统,并打印一份《进口转关联系单》,由货主或其代理人带交进境地海关凭以办理进口转关。
(二)、进境地海关收到《进口转关联系单》,并核对转关系统电子数据、以及进口转关所需的有关证件齐全有效后,出具一式两份《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一份寄到指运地海关,另一份随运输工具,由运输公司带交指运地海关,并将转关数据通过转关系统传输给指运地海关,然后将货物监管运输到指运地海关。
(三)、货物到达指运地口岸后,货主正式向指运地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登记备案

一、适用范围:
出口食用动物饲料概念:
出口食用动物饲料是指用于饲喂出口食用动物的饲料。
饲料生产企业是指生产的饲料用于饲喂出口食用动物的生产企业。
二、主管部门: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各自辖区内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的检验检疫、生产企业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受理申请、审核、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等。
三、登记备案
本着自愿原则,出口食用动物饲料的生产企业可以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登记备案。
申请登记备案的饲料生产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具有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3、具备与饲料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工艺和仓储设施;
4、具有基本的质量、卫生检验设备和相应技术人员;
5、具备科学的质量管理或质量保证手册,或具有健全的质量和卫生管理体系及完善的出入厂(库)、生产、检验等管理制度;

6、申请登记备案的饲料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饲料生产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登记备案的饲料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生产企业登记备案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质量管理(保证)手册或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出入厂(库)、生产、检验管理制度等材料
5、申请登记备案的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品种清单及其原料的描述材料
6、省级人民政府饲料主管部门核发的饲料药物添加剂或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及产品说明书;
7、饲料中使用的药物添加剂、矿物质添加剂和动植物性饲料原料为进口产品的,应提交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饲料生产企业的申请登记备案的程序
1、直属检验检疫局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核受理申请的,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核,并按申请的饲料及添加剂品种抽取样品并封样。
2、申请单位将封存的样品送检验检疫机构或其指定的检测部门按规定的方法和项目进行检测。检测部门根据实际检测结果如实出具检测报告。
3、受理申请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对经实地考核和饲料样品检验合格的饲料生产企业,给予登记备案,并颁发《出口食用动物饲料生产企业登记备案证》。
六、监督管理

(一)、《登记备案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拟继续生产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依据本办法重新提出申请。
已取得《登记备案证》的饲料生产企业变更登记备案内容时,应提前向发证的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检验检疫机构对登记备案的饲料生产企业实行日常监督检查与年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监督管理。
登记备案的企业应按规定每年向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年审,年审期限为每年的12月1日至翌年的1月30日。
(二)登记备案的饲料生产企业,将饲料销往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辖区外的出口食用动物饲养场时,应持《登记备案证(副本)》到该动物饲养场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异地备案手续时,审验《登记备案证》,并在《登记备案证(副本)》上签章。

(三)登记备案的饲料生产企业有违归规行为的,由检验检疫机构按有关规定注销其《登记备案证》。出口食用动物注册饲养场有违归规行为的,由检验检疫机构按有关规定注销其《注册登记证》,并禁止其饲养的动物用于出口。
关于出口饲料登记证,进口饲料登记证书申请需要哪些资料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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