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问答专区 >
注册管理的饲料原料 办饲料厂需要什么手续

作者:养殖乐园 时间:2026-03-23 阅读:428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注册管理的饲料原料这个问题,办饲料厂需要什么手续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注册管理的饲料原料 办饲料厂需要什么手续

本文目录

  1. 办饲料厂需要什么手续
  2. 如何正确选用浓缩饲料
  3. 湖北省饲料管理办法

办饲料厂需要什么手续

一、首先需要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申请一个许可证,然后再办理一个营业执照。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二、许可证申请流程

申请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的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注册管理的饲料原料 办饲料厂需要什么手续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发相应的产品批准文号。

三、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注册管理的饲料原料 办饲料厂需要什么手续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资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注册管理的饲料原料 办饲料厂需要什么手续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注册管理的饲料原料 办饲料厂需要什么手续

四、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

注册管理的饲料原料 办饲料厂需要什么手续

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

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扩展资料

注册管理的饲料原料 办饲料厂需要什么手续

开办饲料厂的条件

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

注册管理的饲料原料 办饲料厂需要什么手续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六)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何正确选用浓缩饲料

浓缩饲料是由蛋白质饲料(鱼粉、豆饼等)、矿物质饲料(骨粉、石粉等)及添加剂预混料配制而成的配合饲料半成品。浓缩饲料的实际饲养效果,必须与一定比例的一种或几种能量饲料(如玉米、大麦、稻谷、糠麸类等)配制成全价配合饲料或粗料混合料后,才能表现出来具有蛋白质含量高(一般在30%~50%之间)、营养成分全面、使用方便等优点,一般在全价配合饲料中所占的比例为10%~40%。

然而在生产实践中由于养殖户使用方法不当,造成浓缩饲料的应有效果发挥不出来,导致猪生产性能下降,甚至造成中毒。因而,掌握浓缩饲料的正确使用方法是很有必要的。

注册管理的饲料原料 办饲料厂需要什么手续

1.正确选择浓缩饲料产品目前,生产浓缩饲料的厂家很多,品种也不少,质量差别也很大,有的甚至生产一些伪劣产品。 应根据市场调查情况以及对生产厂的软硬件考察,确定选用其产品质量好且稳定、价格适宜、售后服务完善的厂商。根据国家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合格的浓缩饲料应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①要有产品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饲用对象,产品登记号或批准文号,主要饲料原料类别,各种营养成分含量(通常要求蛋白质含量在30%以上,水分含量在13%以下,粗纤维含量在8%以下,粗脂肪含量在3%以上,还有钙、磷的含量指标等),主要氨基酸指标,药物种类、剂量及停药期,抗氧化剂、防霉剂种类及数量,用法,生产日期,厂名和厂址。②要有产品说明书。内容包括:使用方法,饲养效果,保存方法及注意事项等。③要有产品合格证,并有检验日期及检定人的印章。④要有注册商标,并标志在产品标签、说明书或外包装上,只有根据这些内容,才能选购到质量可靠的产品。除此以外,还应根据生长阶段、饲养条件等有目的地进行选择和使用。对用于不同饲养阶段、饲养水平和生产目的的各种浓缩饲料,由于其原料组成、质量要求及营养水平的需求不同,应该严格明确地区分开。选择通用型浓缩饲料是不合理的,因为那样在营养上难以达到配套平衡。另外,在实际生产中,通常会根据浓缩饲料销售使用区域,常用能量饲料的类型特点而设计出针对性强的浓缩饲料产品,因此在选择时应注意其产品特点。

2.浓缩饲料不能直接饲喂浓缩饲料是配合饲料的中间产品,它是以蛋白质饲料为主(包括添加合成氨基酸),加上矿物质饲料和添加剂或预混料(包括微量元素、维生素、防霉剂、诱食剂及促生长保健剂等)配制而成的。浓缩饲料中粗蛋白质含量一般在30%以上,矿物质和维生素含量高于畜禽需要量的2倍以上, 不能直接饲喂,必须按一定比例与能量饲料互相配合后才可饲喂,才能发挥浓缩饲料的真正作用,否则会产生不良后果。

3.浓缩饲料与能量饲料合理配比浓缩饲料的实际饲养效果,必须与一定比例的一种或几种能量饲料(如玉米、大麦、稻谷、糠麸类等)配制成全价配合饲料或粗料混合料后才能表现出来。猪在不同的生长阶段和不同生产水平等情况下,对浓缩饲料占配合日粮的比例各不相同。一般浓缩饲料可占全价饲料的10%~40%。

(1)按固定比例配制一般来说,浓缩饲料的产品说明书中都推荐有与常用能量饲料原料配合的比例,可以参照使用。为使浓缩饲料在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不同季节具有通用性或具有较广泛的适用性,蛋白质浓缩料营养物质含量一般都加上了安全系数,因而按照参考配方结合当地的饲料原料状况配制成的配合饲料一般都能满足猪的营养需要。另外,在某种特定情况下如生产水平高的优良品种猪,应用浓缩料时,配方必须严谨,不可轻易变动浓缩饲料用量和能量饲料种类及比例。

(2)按灵活比例配制根据现有的能量饲料种类和特点进行调整。当推荐的饲料原料种类与用户自产的饲料原料不相符时,这就需要自己计算配合比例。通过查瘦肉型猪的饲养标准和饲料营养价值表,确定猪的能量和粗蛋白质需要量,以及能量饲料的能量和粗蛋白质含量,然后采用连续对角线法计算出不同能量饲料的配合比例。①根据玉米含水率进行调整。推荐配方中要求玉米的含水率在14%以下,如果现用玉米含水率较高,可按以下方法调整。例如:推荐配方为玉米∶麸皮∶浓缩料=60∶10∶30,现用玉米水分约20%。根据玉米干物质相等的原则,设高水分玉米比例为X,公式:推荐配方玉米比例60×0.86=X×(1-现用玉米水分),则X=64.5∶10∶30。②根据猪生长性能指标进行调整。瘦肉型猪的生长特点是前期以沉积蛋白质为主,因而对能量需求较高;而后期以沉积脂肪为主,因而对蛋白质需求较高。如果前期体重增长较慢,可将饲料中蛋白水平提高0.5%~1%,相当于一般浓缩料比例增加2%~3%,或是将前期料适当延长饲喂期。如果后期体重增长较慢,可适当提高能量原料玉米的比例,减少麸皮的用量。③根据畜禽所遇到的应激状况进行调整。应激状况包括高温、低温、疫病、调群等。通常畜禽在应激状态下的采食量变化较大,调控饲料的原则是保证浓缩料的进食总量与正常状态下的相同。方法是增减玉米或麸皮的量,以与采食量变化的范围相一致。调控方法是在原配方的基础上减少麸皮和玉米5%左右。当环境温度低于10℃时,饲料的采食量比适温下增加5%左右,此时可将能量原料玉米比例增加5%即可。④根据浓缩料的设计特点进行调整。一般浓缩料是针对当地常用饲养品种而设计的平均营养水平。当用户所饲养的猪品种所需营养水平与推荐配方营养水平差异较大时,应灵活运用。例如有的饲养标准在同等能量水平下要求粗蛋白水平比推荐配方高1%~2%,实际配方可调整为在原配方的基础上增加3%~5%的浓缩料,相应也提高了氨基酸和其他营养水平。浓缩料按使用类型可分为通用型和各阶段型。通用型是一种型号的浓缩料,在畜禽不同阶段所用比例不同。如果通用型浓缩料中加有药物,应考虑是否对畜产品有药物残留问题。以此类型浓缩料制作的全价料配方,前期阶段配方中钙、磷和食盐值往往处于饲养标准的上限值,而后期阶段配方情况又恰恰相反。同时浓缩料中杂粕,如棉粕和菜粕等的比例很小,用户使用该类型浓缩料时,如需提高粗蛋白水平,直接加入一定比例杂粕也是可行的。

注册管理的饲料原料 办饲料厂需要什么手续

4.其他应注意的问题①不需要再添加其他添加剂。浓缩饲料生产过程中已根据畜禽的生长需要和饲料保质需要加入了各种添加剂,因而在使用时不需要再加入其他添加剂。否则既增加成本,造成浪费,又会因某些元素过量而造成畜禽中毒,抑制畜禽生长。②要充分搅拌均匀。浓缩饲料与能量饲料进行混合时,无论是机械或人工混合,都必须充分搅拌均匀,以确保浓缩饲料在成品中的均匀分布。这样才能使浓缩饲料产品发挥最佳效益。③注意能量饲料原料质量,应无霉变,无虫害。饲料原料(如玉米)的粉碎粒度应符合畜禽要求。④注意浓缩饲料的保存,应贮藏在阴凉、干燥处;注意防潮、防鼠、防虫害;注意贮藏期不能过长,以免失效,合理计划,尽量在保质期内用完。

湖北省饲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饲料工业管理,维护饲料生产、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饲料产品、饲料原料的生产、经营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饲料,系指用于喂养家畜家禽、水生动物及其他动物的配合饲料、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预混合饲料和生产这些产品的饲料添加剂等。第四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县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内的饲料工业。具体管理工作由设在上述部门内的饲料工业办公室负责。

各级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和配合同级饲料工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的饲料工业管理工作。

各级粮食、水产、农垦等部门,对本系统的饲料管理,在省饲料工业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下进行。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饲料工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并给予必要的扶持。第六条鼓励进行饲料工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饲料产品和饲料原料生产第七条饲料工业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制定本行政区饲料工业发展和技术改造规划。第八条新建、扩建和改建饲料工业企业,应事先征求饲料工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方能按规定办理其它审批手续。第九条从事饲料产品、饲料原料生产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厂房、技术、设备及储运条件;

注册管理的饲料原料 办饲料厂需要什么手续

(二)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检测手段或代检单位;

(三)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技术、管理人员。第十条饲料产品和饲料原料生产企业的试产期为三个月。试产期届满,产品质量达到标准的,由省饲料工业办公室发给《饲料生产许可证》后,方能正式生产。第十一条新研制的饲料添加剂产品,必须经省饲料添加剂技术审查小组审查,上报国家饲料工业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按第十条规定的程序组织生产。

饲料产品中不得添加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饲料添加剂。第十二条饲料产品和饲料原料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建立记录和留样检测制度,按要求填报生产报表。第十三条饲料产品和饲料原料,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并经质检合格后才能出厂。第三章饲料产品和饲料原料经营第十四条从事饲料产品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有符合技术要求的仓储条件、设施和经销场所。

在同一经销场所和仓储内,不得同时经销或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第十五条经营饲料产品和饲料原料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第十六条禁止经销下列产品:

(一)无产品合格证、产品标签的产品;

注册管理的饲料原料 办饲料厂需要什么手续

(二)不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和卫生规定,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

(三)失效、霉坏变质、超过保质期及掺杂使假的饲料产品和饲料原料;

(四)抽换他人饲料产品、饲料原料及饲料商标的产品;

(五)未经国家批准使用或明令淘汰的饲料添加剂及含有此类添加剂的饲料产品;

(六)无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和预混合饲料。第十七条饲料产品的广告宣传,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未经批准正式生产的饲料产品,不得发布广告。第四章包装与标记第十八条饲料产品和饲料原料的包装,必须符合保证饲料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的要求,便于储存、运输和使用。第十九条出厂的饲料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标签和说明书。

注册管理的饲料原料 办饲料厂需要什么手续

标签按国家饲料标签标准执行,其基本内容包括:商标,生产许可证号,产品名称,饲用对象,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及原料组成,净重,生产年、月、日,产品有效期,厂名及厂址,产品标准代号等。加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应在产品名称后标明“加入药物添加剂”字样。并载明药物化学名称、准确含量及注意事项。

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饲用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如用标签代替产品说明书,应在标签中增添产品说明书的内容。第二十条散装运输的饲料产品,应附有出厂检验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第五章质量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生产饲料产品和饲料原料必须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没有上述标准的,生产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并报当地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和饲料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关于注册管理的饲料原料,办饲料厂需要什么手续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为 “好饲料网”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haosiliao.com/wenda/319895.html

标签: 手续
Copyright ©2019-2024 好饲料网https://www.haosiliao.com/ 网站地图 豫ICP备2024087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