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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的;

(二)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的;
(三)生产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玉米、大豆、豆粕、鱼粉、氨基酸、杂粕、添加剂、乳清粉、油袭脂、肉骨粉、谷物、甜高粱等为饲料厂制作饲料的原料。玉米、高粮等谷物类原料,流动性好,不易结块,饲料厂可以采用筒仓贮存;麸皮、豆粕等粉状原料,散落性差,存放一段时间后易结块,需要采用房式仓贮存。
饲料出现过期产品改向质监部门和工商部门投诉。
1、制假售假行为(包括制造假饲料)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属于质监部门和工商部门管辖。

2、可向质监部门举报,也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工商局举报,工商局的人会依法查处的。
饲料,是所有人饲养的动物的食物的总称,比较狭义地一般饲料主要指的是农业或牧业饲养的动物的食物。饲料(Feed)包括大豆、豆粕、玉米、鱼粉、氨基酸、杂粕、添加剂、乳清粉、油脂、肉骨粉、谷物、甜高粱等十余个品种的饲料原料。
原料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结合技术人员要求灵活使用,原料用错可能导致以下问题:
1、配方执行错误,导致粗蛋白或能量等营养值偏低或过高,常见如用错原料、不按要求搭配使用原料等
2、不按先进先出使用,导致库存原料长时间未使用变质发霉

3、产品外观如色泽、气味出现批次之间的差异
4、用错原料可能导致颗粒饲料无法成型或加工困难
暂时就想到这么多,希望能帮助到你。
好了,关于饲料厂收购各种饲料原料和饲料厂采购三无饲料原料怎么处罚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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