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生猪停养的问题,以及和中国将关停多少养猪场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2026年禁养区内必须清退的省(市、自治区)
1、北京
2026年年底前,北京市将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除了育种、科研用途外,全市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
2、上海

根据《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2026年底前,上海将提前完成全市2720家不规范畜禽养殖户的整治任务,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
3、河北
2026年2月河北出台《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到2026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到2026年底前,全省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逾期完不成的一律予以取缔。发展规模化养殖在一定程度受到了制约。
4、浙江
2026年4月11日,浙江农业水环境治理视频会议召开。会议明确,2026年6月底前,要完成全省范围内仅剩的嘉兴市15家计划关停规模养殖场的关停工作,同时,全面开展生猪散养户整治,完成生猪存栏50头以下养殖场户的整治工作。浙江开始第二轮猪场拆迁潮,重点整治散户。

5、江西(南昌)
根据《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昌市要求,到2026年底全市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搬迁或依法关闭或转产;到2026年底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对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建有配套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的规模养殖场,保证其正常运行。南昌市划定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规划。
6、福建
福建省政府明确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六江两溪”流域(干流两岸1公里、支流沿江两岸500米)、法律法规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和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内的生猪养殖场(含养殖小区(户)),要在2026年底前全面关闭和拆除。
7、湖南

湖南省农委发布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河湖围网养殖清理两个专项行动方案,洞庭湖区内湖沿岸陆域水平纵深1000米、农村集中供水地下水源取水点周边陆域1000米,均划为畜禽禁养区。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及牛羊禽规模养殖场,必须在2026年底前退出或搬迁。省政府将对在2026年前主动完成关停退养或异地搬迁的养殖场给予奖励。
8、天津(滨海新区)
在禁养区,严禁新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小区);2026年底前,已有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专业户,由区农委报请区政府依法关闭或搬迁,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禁养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并严禁出现“先污染后治理”现象的出现。
2026年禁养区内必须清退的省(市、自治区)
1、北京

2026年年底前,北京市将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除了育种、科研用途外,全市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
2、上海
根据《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2026年底前,上海将提前完成全市2720家不规范畜禽养殖户的整治任务,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
3、河北
2026年2月河北出台《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到2026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到2026年底前,全省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逾期完不成的一律予以取缔。发展规模化养殖在一定程度受到了制约。

4、浙江
2026年4月11日,浙江农业水环境治理视频会议召开。会议明确,2026年6月底前,要完成全省范围内仅剩的嘉兴市15家计划关停规模养殖场的关停工作,同时,全面开展生猪散养户整治,完成生猪存栏50头以下养殖场户的整治工作。浙江开始第二轮猪场拆迁潮,重点整治散户。
5、江西(南昌)
根据《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昌市要求,到2026年底全市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搬迁或依法关闭或转产;到2026年底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对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建有配套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的规模养殖场,保证其正常运行。南昌市划定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规划。
6、福建

福建省政府明确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六江两溪”流域(干流两岸1公里、支流沿江两岸500米)、法律法规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和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内的生猪养殖场(含养殖小区(户)),要在2026年底前全面关闭和拆除。
7、湖南
湖南省农委发布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河湖围网养殖清理两个专项行动方案,洞庭湖区内湖沿岸陆域水平纵深1000米、农村集中供水地下水源取水点周边陆域1000米,均划为畜禽禁养区。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及牛羊禽规模养殖场,必须在2026年底前退出或搬迁。省政府将对在2026年前主动完成关停退养或异地搬迁的养殖场给予奖励。
8、天津(滨海新区)
在禁养区,严禁新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小区);2026年底前,已有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专业户,由区农委报请区政府依法关闭或搬迁,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禁养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并严禁出现“先污染后治理”现象的出现。

养殖场拆迁补偿
禁养一般是对环境有污染的,一旦进入禁养范围内原则上是要补偿,《国务院畜牧养殖条例》当中给予实际规定的。一旦落到实践中,可能没有依据、没有范本说明养殖场到底怎么拆迁、怎么补偿。
实践中就应该按照一般的生产经营企业补偿,但是在计算内部附属设施和所带来利润差别的时候就是五花八门的。我们曾经做过浙江杭州地区一个大型的养猪场的案件,补偿是按照每头猪250块。大家都很清楚,养殖是不断循环的,如果拆迁导致养殖场两年不能建成,那么应不应该按照养殖批次计算利润损失呢?我记得温州有一个大型的养殖基地是这么做的,辽宁营口我们也做过一个养鸡场的孵化基地也是这么说的:“拆迁会导致我的养鸡场两年不能恢复经营生产,而且我每年养殖家禽大约是3-4个批次,每一个批次的损失额度是固定的。”这样的补偿是比较合理的。
这主要是停产损失的问题,其他的按照一般生产经营性企业的土地、厂房、附属设施、装修和一些简单的机器设备,该按照重置价的按重置价走,能搬迁就应该按照搬迁费走,这跟一般经营性企业是可以互相参考的。只是养殖类的停产损失的补偿跟一般经营性企业是不一样的。
生猪出栏养殖周期为150~180天。

根据猪的品种不同,出栏养殖周期也不同,比如长白、大白猪和杜洛克,出栏时间通常都是160天。如果想让猪提前出栏,除了选择优质的生猪品种以外,还需要良好的饲养管理方式。养猪时保证猪的饮用水清洁是很重要的,良好的供水状态才可促进主群健康,提高养猪的利润。
猪是常见的一种家畜,采食行为包括摄食与饮水,并具有各种年龄特征,喜爱甜食、颗粒料、湿料,饮水量也相当大,成年猪的饮水量除饲料组成外,很大程度取决于环境温度。
生猪出栏前的注意事项
1、需要注意根据市场需求、季节性调整,生猪出栏首先要根据市场需求、社会存栏量、当前生猪价格走势等因素来判断。其次还要根据季节作出调整。一般节日需求的变化规律是节前向上,节后萎缩,节前一个月左右是高峰,然后回落,节后一个月基本恢复价格。若是夏季炎热,猪场防暑降温条件不好,影响猪的生长,则应该提前出栏。
2、根据生理发育特点适时地出栏:不少养猪户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不在意猪的生理和发育特点,把猪养到100kg以上还不卖,直到150~200kg才卖,总想着越重越好。

3、若生猪的体重超过120kg,就会出现吃料多,长膘慢,瘦肉转化率下降,肉质也不鲜嫩可口。所以把猪养的过大、过肥时,不仅瘦肉率低、脂肪高,耗料多,长得慢,同时也影响养猪的经济效益。
所谓周期主要还是市场供求关系来定,有市场,就有“周期”。市场上猪肉、生猪价格总不会长期处于稳定状态,有波动的。当生猪供应紧张价格就可以长期上涨,当供求平衡,价格长期处于稳定,当供应宽松,产能过剩,价格就可能长期下挫。生猪周期只要有市场在,就有“周期”,除非有计划的养殖,产能不降不过剩才能“周期”消失。
生猪产能基本上恢复正常年份水平了,生猪价格进入下降通道,接下来可能有半年下降周期,猪价跌破15元/斤以下后,可能产能进入平衡状态,生猪产能滞增长,猪肉价格回归“亲民价”后,可能有一批养殖户退出生猪养殖,生猪价格也停止下降,生猪价格、猪肉价格处于稳定周期,达到一年左右后,淘汰产能后,生猪产能可能又开始下降,生猪价格又开始上涨。
生猪价格行情“周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会消失,但国家有宏观调控政策,有储备猪肉,还可以进口猪肉来平衡市场供求矛盾,使市场处于相对平衡,猪价不可能非理性波动。养猪为了盈利,如果猪价跌破成本线,是对养殖产业不利的,无利可图谁也不会养殖的,没人养猪,我们就没有肉吃,就会吃高价猪肉。 我们要平衡养殖户、屠宰场、消费者三者利益关系,使消费者吃上平价猪肉,养殖户和屠宰场又有利可图。使“猪周期”尽量缩短时间。
市场需要调整。当生猪产能过剩或下降,必须要通过一个周期来调整一下,挤出泡沫,淘汰产能,提档升级,使产能处于合理区间,既能满足市场供应,又能使价格相对稳定,养殖户能挣钱,屠宰场有利润,消费者得实惠。我们应该把“猪周期”看做市场正常的调整,因为市场受到消费和生猪疫情影响,会出现供求矛盾的,供求关系不会处于平衡状态,因此必须通过市场要素调整处理好供求关系。

“猪周期”对各方利益不尽是坏事,猪价上涨对养殖户带来暴利,猪价下降屠宰场利润增长,消费者吃上便宜猪肉。“猪周期”有上涨,有下跌,最终各方利益都没有多大损失。现在猪价开始下降了,对消费者有利,对屠宰场有利,等猪价上涨了,利益的天平倾向养殖户。我们要客观、公正对待和看待“猪周期”。
“猪周期”消失,除非计划生产,需要多少猪屠宰,就养多少猪,需要多少猪肉就屠宰多少生猪。定量供应,以前70年代是没有“猪周期”,因为凭票定量供应,但老百姓一个月也难得吃上两次肉,这样好吗?“猪周期”没有影响我们吃肉,也没影响养殖户利益,没必要让“猪周期”消失。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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