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饲料原料企业标准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的法规内容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饲料生产许可管理,保障饲料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设立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本条件。机构与人员
第三条企业应当设立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管理机构。技术、生产、质量机构应当配备专职负责人,并不得互相兼任。

第四条技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畜牧、兽医、水产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饲料法规、动物营养、产品配方设计等专业知识,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五条生产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畜牧、兽医、水产、食品、机械、化工与制药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饲料法规、饲料加工技术与设备、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管理等专业知识,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六条质量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畜牧、兽医、水产、食品、化工与制药、生物科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饲料法规、原料与产品质量控制、原料与产品检验、产品质量管理等专业知识,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七条销售和采购机构负责人应当熟悉饲料法规,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八条企业应当配备2名以上专职饲料检验化验员。饲料检验化验员应当取得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现场操作技能考核。

企业的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应当取得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厂区、布局与设施
第九条企业应当独立设置厂区,厂区周围没有影响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的污染源。
厂区应当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办公等区域分开。厂区整洁卫生,道路和作业场所应当采用混凝土或沥青硬化,生活、办公等区域有密闭式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第十条生产区应当按照生产工序合理布局,固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有相对独立的、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生产车间、原料库、配料间和成品库。
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有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前处理间、配料间、生产车间、罐装间、外包装间、原料库、成品库。

固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区总使用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区总使用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区总使用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第十一条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应当单独设立,生产设备不得与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线共用。
同时生产固态和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车间应当分别设立。
同时生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车间应当分别设立,且生产设备不得共用。
第十二条生产区建筑物通风和采光良好,自然采光设施应当有防雨功能,人工采光灯具应当有防爆功能。

第十三条厂区内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或设备。
第十四条厂区内应当有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系统入口处有防堵塞装置,出口处有防止动物侵入装置。
第十五条存在安全风险的设备和设施,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
(一)配电柜、配电箱有警示标识,生产区电源开关有防爆功能;
(二)高温设备和设施有隔热层和警示标识;

(三)压力容器有安全防护装置;
(四)设备传动装置有防护罩;
(五)投料地坑入口处有完整的栅栏,车间内吊物孔有坚固的盖板或四周有防护栏,所有设备维修平台、操作平台和爬梯有防护栏。
企业应当为生产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企业仓储设施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满足原料、成品、包装材料、备品备件贮存要求,并具有防霉、防潮、防鸟、防鼠等功能;
(二)存放维生素、微生物添加剂和酶制剂等热敏物质的贮存间密闭性能良好,并配备空调;
(三)亚硒酸钠等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饲料添加剂应当有独立的贮存间或贮存柜;
(四)药物饲料添加剂应当有独立的贮存间;
(五)具有立筒仓的生产企业,立筒仓应当配备通风系统和温度监测装置。工艺与设备

第十七条固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复合预混合饲料和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的设计生产能力不小于2.5吨/小时,混合机容积不小于0.5立方米;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的设计生产能力不小于1吨/小时,混合机容积不小于0.25立方米;
(二)配备成套加工机组(包括原料提升、混合和自动包装等设备),并具有完整的除尘系统和电控系统;
(三)有两台以上混合机,混合机(含混合机缓冲仓)与物料接触部分使用不锈钢制造,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大于5%;
(四)生产线除尘系统使用脉冲式除尘器或性能更好的除尘设备,采用集中除尘和单点除尘相结合的方式,投料口和打包口采用单点除尘方式;

(五)小料配制和复核分别配置电子秤;
(六)粉碎机、空气压缩机采用隔音或消音装置;
(七)反刍动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与其他含有动物源性成分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应当分别设立。
第十八条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生产线由包括原料前处理、称量、配液、过滤、灌装等工序的成套设备组成;

(二)生产设备、输送管道及管件使用不锈钢或性能更好的材料制造;
(三)有均质工序的,高压均质机的工作压力不小于50兆帕,并具有高压报警装置;
(四)配液罐具有加热保温功能和温度显示装置;
(五)有独立的灌装间。
第十九条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设计生产能力不小于10吨/小时,专业加工幼畜禽饲料、种畜禽饲料、水产育苗料、特种饲料、宠物饲料的企业设计生产能力不小于2.5吨/小时;
(二)配备成套加工机组(包括原料清理、粉碎、提升、配料、混合、自动包装等设备),并具有完整的除尘系统和电控系统;生产颗粒饲料产品的,还应当配备制粒或膨化、冷却、破碎、分级、干燥等后处理设备;
(三)配料、混合工段采用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配料动态精度不大于3‰,静态精度不大于1‰;
(四)反刍动物饲料的生产线应当单独设立,生产设备不得与其他非反刍动物饲料生产线共用;
(五)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大于7%;

(六)粉碎机、空气压缩机、高压风机采用隔音或消音装置,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噪音控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七)生产线除尘系统使用脉冲式除尘器或性能更好的除尘设备,采用集中除尘和单点除尘相结合的方式,投料口采用单点除尘方式;作业区的粉尘浓度和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八)小料配制和复核分别配置电子秤;
(九)有添加剂预混合工艺的,应当单独配备至少一台混合机,混合机(含混合机缓冲仓)与物料接触部分使用不锈钢制造,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大于5%。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在厂区内独立设置检验化验室,并与生产车间和仓储区域分离。

第二十一条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检验化验室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除配备常规检验仪器外,还应当配备下列专用检验仪器:
1.固态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配备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高效液相色谱仪(配备紫外检测器)、恒温干燥箱、样品粉碎机、标准筛;
2.液态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配备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高效液相色谱仪(配备紫外检测器)、酸度计;
3.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配备万分之一分析天平、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配备火焰原子化器和被测项目的元素灯)、恒温干燥箱、样品粉碎机、标准筛;

4.复合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配备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高效液相色谱仪(配备紫外检测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配备火焰原子化器和被测项目的元素灯)、恒温干燥箱、高温炉、样品粉碎机、标准筛。
(二)检验化验室应当包括天平室、前处理室、仪器室和留样观察室等功能室,使用面积应当满足仪器、设备、设施布局和检验化验工作需要:
1.天平室有满足分析天平放置要求的天平台;
2.前处理室有能够满足样品前处理和检验要求的通风柜、实验台、器皿柜、试剂柜、气瓶柜或气瓶固定装置以及避光、空调等设备设施;同时开展高温或明火操作和易燃试剂操作的,应当分别设立独立的操作区和通风柜;
3.仪器室满足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仪器的使用要求,高效液相色谱仪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应当分室存放;

4.留样观察室有满足原料和产品贮存要求的样品柜。
第二十二条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检验化验室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除配备常规检验仪器外,还应当配备万分之一分析天平、可见光分光光度计、恒温干燥箱、高温炉、定氮装置或定氮仪、粗脂肪提取装置或粗脂肪测定仪、真空泵及抽滤装置或粗纤维测定仪、样品粉碎机、标准筛;
(二)检验化验室应当包括天平室、理化分析室、仪器室和留样观察室等功能室,使用面积应当满足仪器、设备、设施布局和检验化验工作需要:
1.天平室有满足分析天平放置要求的天平台;

2.理化分析室有能够满足样品理化分析和检验要求的通风柜、实验台、器皿柜、试剂柜;
3.仪器室满足分光光度计等仪器的使用要求;
4.留样观察室有满足原料和产品贮存要求的样品柜。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质量管理制度。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条件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饲料用玉米需符合国家标准《饲料用玉米》(GB/T17890-2026),该标准修订自1999年的原版。新标准中一级玉米的脂肪酸值有更严格的要求,而粗蛋白质的最低含量要求统一提高至干基≥8%。自2026年标准实施起,它取代了旧版标准GB/T17890-1999。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由国家粮食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负责,并由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技术归口。
饲料工业自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至2026年,全国商品饲料产量达到20918万吨,产值达8014亿元。从满足动物营养需求的角度来看,饲料产品分为三大类:
1.全价配合饲料:这种饲料含有动物所需的蛋白质、能量、常量矿物质、微量矿物质、维生素以及其他营养性和非营养性添加剂,可以直接喂养给动物。
2.浓缩饲料:这类饲料的设计去除了成本较高的能量原料,如玉米、小麦、麸皮等,通常占配方比例的50%以上。养殖户购买浓缩饲料后,只需与自产或购买的能量原料混合,即可制备出成本较低的全价配合饲料。
3.预混合饲料:为了满足规模化养殖的精细化饲养需求和降低成本,饲料生产者提供含有矿物质、维生素、营养性和非营养性添加剂的预混合饲料。这类产品特点是添加剂比例低(不超过10%)、营养浓度高、混合难度大、价值高、技术含量高、储存要求严格。

根据农业部的相关规定,上述前两类产品与第三类产品在生产许可要求上有所不同,相应的生产企业需要满足不同的生产条件要求,包括厂房、设备、化验室等。
饲料检测的国家标准相对较多,饲料检测带有GB的属于国家强制标准,GB/T属于国家推荐标准。
一、饲料检测的国家强制标准主要有:
GB 10648-2026饲料标签
GB 13078-2026饲料卫生标准

GB 19081-2026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二、饲料检测的国家推荐标准主要有:
GB/T 10647-2026饲料工业术语
GB/T 16764-2026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
饲料检测除了以上几部总标准外,还分饲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饲料产品国家标准及饲料原料国家标准等三大类,以下列举其中供大家参考

1.饲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主要有:
GB/T 13093-2026饲料中细菌总数的测定方法
GB/T 13091-2026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测方法
GB/T 13092-2026饲料中霉菌检测方法
GB/T 6435-2026饲料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6438-2026饲料中粗灰分测定方法
GB/T 26427-2026饲料中蜡样芽孢杆菌的检测
GB/T 26426-2026饲料中副溶血性弧菌的检测
GB/T 26425-2026饲料中产气荚膜梭菌的检测
GB/T 18823-2026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GB/T 5917.1-2026饲料粉碎粒度测定法
GB/T 23182-2026饲料中兽药及其他化学物检测试验规程
GB/T 28642-2026饲料中沙门氏菌的快速检测方法.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法
GB/T 20260-2026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的定性检测.定性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法
GB/T 21101-2026动物源性饲料中猪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GB/T 21100-2026动物源性饲料中骆驼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GB/T 21104-2026动物源性饲料中反刍动物源性成分(牛、羊、鹿)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GB/T 21102-2026动物源性饲料中兔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实时荧光PCR方法
GB/T 21107-2026动物源性饲料中马、驴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GB/T 21105-2026动物源性饲料中狗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GB/T 21106-2026动物源性饲料中鹿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GB/T 21103-2026动物源性饲料中哺乳动物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实时荧光PCR方法
2.饲料产品检测国家标准主要有:
GB/T5915-2026仔猪、生长肥育猪配合饲料
GB/T 5916-2026产蛋后备鸡、产蛋鸡、肉用仔鸡配合饲料

GB/T 16765-1997颗粒饲料通用技术条件
GB/T 20804-2026奶牛复合微量元素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GB/T 20807-2026绵羊用精饲料
3.饲料原料检测国家标准主要有:
GB/T 17890-2026饲料用玉米

GB/T 19164-2026鱼粉
GB/T 20263-2026饲料用骨粉及肉骨粉
GB/T 20411-2026饲料用大豆
GB/T 19541-2026饲料用大豆粕
饲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具体比较多,只是列举部分检测标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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