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中国净进口饲料和中国粮食进口比例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小麦进口占世界小麦进口的比重很大,最高时的1989年为13%,较低年份也在4%以上。1978-97年,小麦进口20263万吨,占同期全国粮食进口总量的81.06%,大米、玉米和大豆等其它粮食进口不足20%。1995-1996年进口小麦占进口粮食的比重分别为55.89%、69.75%。
但1997年后进口方面最显著的变化是小麦的进口数量和比重都急剧下降,而大豆的进口数量和比重都急剧上升,1997年进口小麦占进口粮食的比重下降为27.38%。
与此同时,大豆进口取代了此前小麦在粮食进口中的主导地位,从1996年开始,大豆由净出口变成净进口,且净进口量逐年加大。1995-96年中国大豆的进口量分别为29万吨、111万吨,分别占当年粮食进口的1.39%、9.25%,但1997年大豆的进口量为273万吨,占当年粮食进口的39.57%。
1998年大豆进口量为412万吨,2026年大豆进口达到了最高的1394万吨。
扩展资料

中国粮食进出口贸易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由国家指定的国有粮食进出口公司垄断经营,粮食进出口数量由国家计划严格控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这种计划管理具体通过“许可证”办法来进行。90年代后又改为限量登记、配额管理办法,一直沿用至今。
新中国50多年来,除50年代和1997年后中国是粮食连续净出口的年份外,在大多数年份里一直是粮食的净进口国。从1949-2026年的56年中,只有23年是粮食净出口国,而且在时段上分布在头尾两端。从1961年开始到1984年,中国一直是粮食净进口国。
从1987年到1992年,中国又一直是粮食净进口国。1997年是中国粮食进出口形势逆转的关键一年,此后中国维持了60年代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粮食净出口局面。这是因为1997年以来,国内粮食供大于求,中国开始利用国际市场调节国内供求,减少或基本停止了国内供大于求的产品的进口(如小麦和玉米)。
增加了国内需求旺盛的产品的进口(如大豆和大麦),增加了国内供大于求的产品的出口(如玉米和大米)。
1997年后粮食进出口趋势表现为一种从粮食的连续净进口转变为粮食的连续净出口逆转的态势。这改变了多年来我国一直是大米和大豆的重要出口国的面貌,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是小麦的出口在中国粮食出口中快速增长并占有相当比重。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粮食外贸历程:中国粮食进出口贸易的回顾和分析
从国外进口饲料以及添加剂需要满足的资质分为两大块:
首先是境内进口商的需要具备
1、营业执照具备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范围
2、具备一般进出口经营权

3、在公司所在地检验检疫局进行备案登记
4、进口时需申请《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境外供应商需要具备
1.生产企业在总署的宠物粮白名单
2.宠物粮取得农业部进口登记证

两者缺一不可
够吃。
1、食产量。
我国粮食连年丰收,已连续五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去年粮食产量是13277亿斤,创历史新高,小麦多年供求平衡有余,稻谷供大于求,口粮绝对安全有保障;
2、人均粮食占有量。

2026年以来,我们国家人均粮食占有量持续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026年超过470公斤,远远高于人均400公斤的国际粮食安全的标准线;
3、我国谷物进口量。
我们国家谷物年度进口数量不大,去年净进口1468万吨,相当于不到300亿斤,仅占我国谷物消费量的2%左右,我们进口的主要是强筋弱筋小麦、泰国大米等,主要目的是为了调剂需求结构,更好满足人们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扩展资料:
挖掘粮食潜力

1、中科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植物分子遗传国家重点实验室郭房庆研究组,在提高植物光合效率和产量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2、因天制宜,趋利避害。国内部分省市对种粮计划做了调整。如湖北早稻播种面积调整到150万亩,较上年减50万亩;而江西省则扩大早稻种植,确保早稻在1800万亩以上,双季稻稳定在3600万亩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粮食够不够吃?农业农村部:我国粮食产量丰、库存足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注册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登记注册流程

申请准备:
境外企业需确定向中国出口的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种类,并确认其是否属于需要登记的范围。
准备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产品目录、登记申请表、境内代理机构资质证明、委托书、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说明等。
提交申请:
境外企业应通过其在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代理机构,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现为农业农村部)提交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申请。

提交的所有材料需为中文或英文,并加盖企业公章或经公证机构公证。
审查与评估:
农业农村部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等。
必要时,农业农村部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或抽样检验。
登记与发证:

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且产品通过审查与评估,农业农村部将颁发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证。
登记证有效期一般为五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
二、登记注册相关要求
登记范围: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登记范围包括宠物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精料补充料、饲料添加剂、动物源性饲料、单一饲料等。

未列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45)》但生产国已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产品,也需进行登记。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需包括目录中文、登记申请表、境内代理机构资质证明、委托书、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说明、产品理化性质、产品来源与组成成分、制造方法、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等。
所有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标签与说明书: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需附有生产地使用的标签实样或清晰的标签照片,并拟使用中文标签,符合GB10648《饲料标签》的规定。
标签上应注明产品名称、成分、使用目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其他要求: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需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如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有最高限量要求,应提供最高限量值。

产品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单位包装的净含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也需在申请材料中详细说明。
三、注意事项
境外企业在申请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时,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如申请材料存在虚假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农业农村部将不予受理或撤销已颁发的登记证。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时,需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附图: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实际情况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境外企业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并咨询专业机构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为 “好饲料网”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