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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万吨海藻糖项目
山东天力药业有限公司高端生物医药项目已公示,计划投资5000万元,位于现有厂区内,占地面积约16.2亩。项目将新建生产设施,购置设备,建成后预计年产10万吨海藻糖产品。
山东天力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从事生物化工、药品生产的中外合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具备从玉米淀粉到山梨醇再到维生素C的完整产业链,主要产品包括葡萄糖50万吨、山梨醇70万吨、甘露醇2万吨、海藻糖1万吨以及维生素C及深加工产品3.7万吨。
二、合成气生物发酵一步法制5万吨/年无水乙醇项目
美国SYNATA开发的生物发酵合成气制乙醇专利技术,适用于含H2、CO和CO2的气体原料。这些原料可来自煤/天然气合成气、工业弛放气或废气,亦可来自可再生资源,如生物质气化、城市固体垃圾气化或沼气重整。氢气亦可由“绿色”电力电解水产生。

项目总投资31000万元,由河南赛龙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在永城市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一期空气装置南侧工业预留地。项目以龙宇煤化工合成气为原料,采用生物发酵法生产无水乙醇,同时回收生物蛋白质,年产5万吨无水乙醇、4300吨生物蛋白质、40吨二级乙醇及0.24亿Nm3发酵尾气。
三、年产丁二酸10万吨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丁二酸项目已备案公示,总投资47261万元,由黑龙江中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青岛科海生物有限公司合作,建设规模为年产丁二酸10万吨。中琅和科海合作,中琅生产淀粉和糖供应科海,同时使用生产丁二酸。
黑龙江中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6年,主要业务包括工业酶制剂研发、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青岛科海生物有限公司则专注于生物基材料制造、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和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四、联邦子公司新建生物基新材料及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内蒙古光大联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备案公示,计划总投资11亿元,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40000吨长链二元酸及500吨D-对羟基苯甘氨酸;二期建设年产5000吨尼龙、200吨麝香T、100吨麦角硫因及100吨腺苷蛋氨酸;三期建设年产200吨长链二元酸。
癸二酸适合高档聚酰胺/尼龙、粘合剂、香水、防锈等应用;十二碳二元酸应用于聚酰胺/聚酯树脂、金属加工液、热熔胶、粉末涂料、润滑油、香料等;十三碳二元酸适合聚酰胺树脂、合成麝香-T和热熔胶应用;D-对羟基苯甘氨酸用于生产阿莫西林、头孢哌酮、头孢羟氨苄及头孢丙烯等原料药。
五、新合新内蒙布局
新合新合成生物产业基地项目公示,占地294亩,总投资10亿元。一期建设1万吨厌氧产品柔性生产线(乙醇酸5000吨、丁二酸5000吨),2万吨好氧产品柔性生产线(鼠李糖脂10000吨、苹果酸盐10000吨),配套有智能化仓储、数字化能源与环保系统、办公楼和检验中心等。
乙醇酸具有羧酸和醇的双重性质,可生成盐、酯、酰胺等;作为醇,能与其他有机酸生成酯,或自身酯化生成乙交酯,能生成醚或缩醛。丁二酸(琥珀酸)在医药、食品、合成塑料等领域广泛应用。鼠李糖脂是一种生物表面活性剂,应用于石油工业、农业、水处理等领域。苹果酸盐主要用于食品和医药行业,影响土壤磷有效性、林木吸收磷及有机污水厌氧发酵。

2026年青岛海牛赛程表
一、常规赛程
1. 3月至10月:青岛海牛将参与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的角逐,进行多个轮次的关键比赛。具体的比赛时间、对手和比赛地点将由足协适时公布。
二、重要赛事节点
1. 4月:青岛海牛可能参与春季锦标赛或其他重要赛事。相关安排将根据官方公告为准。

2. 7月至8月:联赛进入中段,青岛海牛必须面对更为严峻的挑战,需调整状态以应对。
3. 10月:联赛接近尾声,青岛海牛将为争夺季后赛资格发起强力冲刺。
三、其他活动安排
1.友谊赛及热身赛:青岛海牛除正式比赛之外,也将参与友谊赛和热身赛,以此提升球队的整体实力。
2.主场赛事:青岛海牛的主场比赛将在当地的某专业足球场举行,届时球迷们可关注票务信息,前往现场为球队加油。

3.球队宣传及推广活动:赛季期间,青岛海牛会参与各类宣传和球迷互动活动,以加强球队与球迷之间的联系。活动的具体安排可以通过俱乐部官方渠道了解。
请注意,以上赛程计划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请大家密切关注青岛海牛足球俱乐部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的赛事动态。愿青岛海牛在2026赛季中能够取得令人骄傲的成绩。
青岛市工伤赔偿标准是不同项目有不同的赔偿标准。比如说需要赔偿的项目,包括有医疗费用,交通费用和误工费用,医疗费用应当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治疗发票来进行确定。如果是误工费,应当根据劳动者的收入以及误工时间确定。一、青岛市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青岛市工伤赔偿标准是不同项目有不同的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工亡待遇标准是什么?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折叠标准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不管是在青岛市还是在其他的一些地方,如果职工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受到伤害,那么用人单位必然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在这里,也将需要赔偿项目以及赔偿的具体的情况都给大家简单介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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